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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展会名称
二、展会时间
2010年10月15日至16日,共2天
三、展会地点
新疆国际博览中心(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167号)
四、主办、协办和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自治区党委农办、自治区农业厅、畜牧厅、商务厅、质量技术监督局、供销社、轻工行办、农业产业化发展局、招商发展局、农机局。
承办单位:自治区林业厅、自治区商务厅、新疆国际博览中心展览有限公司
五、展会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2010年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广州)交易会”的组织领导,确保展会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以自治区副主席钱智为组长的“2010年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展示交易会”组委会,负责展会各项工作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林业厅,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林业厅党委书记张小平兼任,常务负责人由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英胜兼任。办公室设秘书组、招展组、招商组、展位组、宣传组、保卫组。
六、展会形式及要求
展示特色林果业现代化的基本框架。主要内容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科学谋划布局,政策措施推动,科技支撑创新,现代技术装备,完善服务体系,积极开拓市场,加工转化升级,群众积极参与以及农民群众通过发展特色林果业快速增收的喜悦心情和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信心决心。
(一)主要形式和内容。
1.此次展会重点突出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通过图片、文字和实物,展示我区特色林果业通过四大能力建设取得的主要成就。二是宣传推介特色林果产品、招商引资、洽谈签约、交流合作、促进贸易,努力构建新疆特色林果产品与国内外营销对接的长效机制和网络体系。三是通过图文并茂的展板,充分展示宣传我区构建林业三大体系,实施林业十大生态工程和特色林果业发展,在改善生态环境、维护国土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大幅度提高农民收入方面取得的成就。
2.以主题宣传片的形式,宣传我区现代林业建设成就。主要包括:特色林果业发展、林业生态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内容,在展区滚动播放。通过这种宣传,以达到让广大干部群众更多地了解我区林业、关心我区林业,以及积极参与和推进我区现代林业建设发展的目的。
3.展会采取半市场化运作形式,开展以特色林果产品为主的农产品展示交易。主要承办单位新疆国际博览中心有限公司负责展会总体策划设计、展馆及设施安排、招商招展运作、目标客户组织、洽谈推介及安全保卫等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协调开幕式、宣传推介等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及外省区政府代表团的接待工作。
(二)具体要求。
1.组委会办公室必须与承办单位新疆国际博览中心有限公司保持密切合作,提出主题鲜明、特点突出、内容丰富,能够反映我区近年来林果业及现代林业建设成就的宣传展示总体策划方案,保证方案的细化落实。
2.组委会办公室要对展会的各项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督促主办单位做好展会筹备工作,为参展单位提供全方位服务,做好区外客人的接待工作,同时,组织拍摄主题宣传片,收集、汇总、筛选、编辑展会图片文字,共同做好布展工作,保证展会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3.各地州要认真做好参展组织工作。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做好牵头单位,要组织果品、农副产品、中草药材、芳香植物、林果种苗、野生动植物协会、花卉协会等生产加工企业和社会团体要积极参与,精心挑选产品,按照组委会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宣传图片、文字材料和参展产品。
4.各地州必须按照组委会实施方案要求,提出反映本地区以特色林果业、林业生态建设等为重点的现代林业建设成就的参展方案。参展方案主要包括:组织领导机构、特色林果业和生态建设展示宣传重点、参展企业名录、产品种类和数量、展位装修方案、宣传展示方案。
5.国际博览中心有限公司要积极组织,落实好展位的装修施工单位;做好展品征集、落实、存放;及时对展厅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做好运输准备,包括办理进入乌鲁木齐市的运输通行证等;组织好展示、介绍、洽谈、交易等工作,制作好展会工作证件;做好参展产品每天的交易数量和交易额、招商引资情况、订货情况、成交合同和长期贸易等的统计和上报工作;做好展示交易人员的食宿安排。
七、参展产品范围及参展项目
参展产品范围:反映特色林果业和林业生态建设的图片、文字材料。获得无公害、绿色、有机认证的各类干鲜果品及其精深加工产品,特色农副产品及其精深加工产品,畜产品及其精深加工产品,中草药材、花卉类产品及其加工产品、森林蔬菜、木材加工产品、野生动植物及其加工产品、森林旅游(包括风情旅游、农家乐等)推介、沙产业产品、进出口中介服务、农副产品物流企业、行业相关传媒等;林果专用肥料、园艺工具、低残留农药、节水灌溉设备、水果套袋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保鲜技术及设施、林果产后处理设备、分类包装材料、包装技术与设备、林果生产及加工机械、林果新产品、新技术、林果业科技等。
参展项目:特色林果业(农副产品)精深加工项目;林果基地建设项目;林果产品储藏保鲜、运输及加工转化项目;林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林果产品(农副产品)出口贸易项目;农业生产资料项目;森林旅游项目等。
展示林业生态建设成就,主要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示林业生态、十大生态工程以及经济、文化、人文、景观等建设和发展情况。
八、参展单位
新疆各地(州、市)及林果业主管单位;各地农(林、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疆名优特林果产品(农副产品)生产企业;区内外大中型林果种苗生产企业;境内外林果产品(农副产品)出口贸易流通企业;境内外林果产品(农副产品)及食品(林果产品)分类、包装企业;农林牧渔产品及加工、保鲜、储运、林果机械等生产企业;外资、合资企业及境内外知名企业;区内木材加工及家具制造企业、野生动植物及花卉生产与精深加工企业、森林旅游、林果科技等。
九、展会规模
展会总面积约5000平方米,设标准展位150个左右。在布局上分特色林果产品综合展示区和新疆林业成就图片展区。
特色林果产品综合展示区:以展为主,用特色林果产品、精深加工产品、花卉及其加工产品、野生动植物及其加工产品、森林旅游、其他农产品等,充分展示我区及各地州市林果业发展成就与整体形象,达到展示推介,以展促销、对接洽谈、贸易合作的目的。组委会组织邀请的目标客户主要为国内外林果产品加工商、采购商、批发商、商、流通企业及超市销售商等专业买家。该展区由各地州自行设计、自行特装,展区面积及展位分配方案另行通知。
新疆林业成就图片展区:以图片展板的形式,充分展示我区特色林果业、林业生态建设等现代林业发展成就。自治区综合成就展板由组委会负责设计布展。各地州市的成就展板必须按照组委会要求,自行设计,图片展板要突出区域、地方林果发展及林业生态建设特色,图文并茂,达到充分展示成就的目的。
十、主要活动安排
1.8月中下旬,邀请广东省有关部门领导、主流媒体记者及企业家代表,组成考察团,参观考察新疆林果业建设情况,对新疆特色林果业发展成效进行采访、报道。
2.9月中旬与中央电视台CCTV-7农业频道合作,在新疆举办新疆现代特色林果业发展高峰论坛,在全国范围内宣传推介新疆特色林果产品,为展示交易会创造宣传氛围。
3.新闻会。在10月上旬展会举办之前召开新闻会。
4.开幕式。10月15日上午11:00-12:00时举行开幕式。
5.推介洽谈会。10月15日下午16:00-18:00时,举行新疆特色林果产品推介会。各地州、县市根据实际需要,向组委会提出申请,安排举办各地专场招商引资推介会。
6.签约仪式。10月16日上午,由组委会安排各地州举行贸易洽谈成交签约仪式。
7.10月16日下午开始撤展。
十
一、展会筹备进度安排
(一)启动阶段(8月中旬前)
1.确定展会整体实施方案及总体预算,成立展会组织机构。
2.博览中心有限公司对展会实施方案及预算进行细化,经组委会确认后组织实施。
3.组委会与博览中心有限公司签署承办合作协议及展馆租赁合同。
(二)准备阶段(8月中旬至10月8日)
1.邀请广东省有关部门领导、主流媒体记者及企业家代表,组成考察团,参观考察新疆林果业建设情况,对新疆特色林果业发展成效进行采访、报道。
2.与中央电视台CCTV-7农业频道合作,在新疆举办新疆特色林果业高峰论坛,在全国范围内宣传推荐新疆林果产业。
3.由博览中心有限公司向组委会办公室提供展位布局方案,并细化到地州。
4.招商招展工作开始,博览中心有限公司以组委会名义做好中外客商、采购商、加工企业等的邀请工作。
5.各地州提前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并向博览中心提供参展单位、参展商及参展企业名单、联系人、联系方式、产品种类、数量等资料。
6.根据展会细化方案,开始进行布展方案细化设计及落实物流、人员接待安排等工作。
(三)实施阶段(10月9日至10月17日)
1.在乌鲁木齐市召开“2010年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展示交易会”新闻会。
2.确定开幕式方案和推介洽谈会方案
3.各地州组织参展单位人员及参展产品抵达乌鲁木齐。博览中心做好各项协调服务工作(包括后勤服务、产品贮存、联系特装、产品运送等)。
4.展馆搭建、特装工作完成,参展商进馆布展,摆放展品。
5.举办展览。展会期间由新疆博览中心有限公司统一安排推介会、洽谈会和签约仪式。协调邀请媒体,做好交易会期间的宣传报道。同时,组织人员每天定期向组委会办公室反馈提供产品交易量和交易额、招商引资、签约订货及成交合同和长期贸易的统计情况。新晨
(四)总结工作(10月18日至10月25日)
总结展会各项工作情况,通报成果。做好奖励表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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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联系方式
1.新疆国际博览中心展览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耿辉,电话:0991-4844343,手机:13999998018。营销二部经理赵启戎,电话:0991-4818153,手机:13999857710。
传真:0991-4842869邮箱:chinaxjbl@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果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冯春林,电话0991-5816597(办),手机:13199810683,副主任:师茁,电话:0991-5508005(办),手机:13009633978,工作人员:米世锐,电话:0991-5859557(办),手机:13319868676。
传真:0991-5859557邮箱:xjlgyb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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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展费用
(一)交易会展馆租赁费用、前期筹备费用、乌鲁木齐市新闻会费用、开幕式费用、交易会证件制作费用以及各地州市摊位补助费用等,由自治区林业厅负责向自治区财政申请给予补助。
(二)有关地、州、市、县(市)赴各地招商引资费用、展区布展费用、专场推介会费用、交通运输费用、差旅费等由各参展单位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