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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县城市容市貌管理工作,改善城市环境,塑造宜丰新形象,创造一个舒适优美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环境,参照其他县、市的管理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从2008年5月中旬至6月底止,对城区范围内的“牛皮癣”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治,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文明城、卫生城、园林城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控制“牛皮癣”的蔓延,优化市容市貌,塑造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
二、整治目标
通过对城区临街店面、公共场所“牛皮癣”的整治,在城区范围内达到无“牛皮癣”影响市容环境,实现环境优美、整洁,市民生活舒适的目标。
三、整治内容和要求
(一)临街所有店面不准乱张贴广告、标语、对联,现已张贴的必须于6月15日前自行清洗干净。
(二)县城区农贸市场、建材市场、商贸广场的“牛皮癣”,由各自管理部门(单位)负责清除,并规范设置2—3个公共广告栏,在6月10日前完成。
(三)小街、小巷和居民区的“牛皮癣”清理整治工作由各社区(居委会)对所管片区进行清理,在6月15日前完成。
(四)单位门面的“牛皮癣”清理整治工作,由各单位组织落实,在6月10日前完成。
(五)新昌镇、桥西乡临街(路)的“牛皮癣”清理整治工作,由乡镇自行组织落实,并在各社区设置数个公共广告牌,在6月15日前完成。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20日—5月25日)
一是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大造声势,营造氛围。二是下发清理整治通告,做好经营业主的工作,动员社会参与此项整治活动,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清理整治达标阶段(5月26日—6月20日)
各单位、经营业主按照职责要求认真做好清理整治工作,凡清理达不到要求、整改不到位的,由有关责任单位派员监督整改。
(三)清理整治检查阶段(6月20日—6月30日)
组织对清理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对整治后仍不符合市容要求的,将采取强制措施并按《宜丰县城市综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予以处罚。
五、工作责任和措施
(一)此次清理整治“牛皮癣”工作实行经营业主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方式。
1、县城管局:对整治工作牵头负责,抓好督促检查,建立长效管理办法;负责对电杆、护栏等公用设施上的“牛皮癣”进行清理整治工作。并与工商部门在城东大道、耶溪大道、解放路以东增设公共广告栏4个。同时做好私有店面清理督查工作。
2、县工商局:负责对城区农贸市场、建材市场、商贸广场督促检查工作。
3、县公安局:督促公安巡逻大队及新昌分局、城东派出所在夜间巡逻时兼顾查处违规乱张贴、撰写“非法广告”行为。同时,做好整治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牛皮癣”清理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4、通信部门对城区内的一些“非法办证”手机号码,移动、电信、联通与公安、城管部门联合进行从严查处,并停止其使用。
5、新昌镇、桥西乡:负责组织各社区及城区管辖范围内的清理整治工作。
6、县国资营运中心:负责对国有资产店面的经营业主清理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7、县广电局:负责整治工作的宣传和跟踪报道。
(二)此项工作6月30日前由县政府办牵头督查,组织工商、公安、广电、国资营运中心、新昌镇、桥西乡等部门对所有清洗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不到位、组织不力单位进行电视曝光,返工“补课”。
(三)城区“牛皮癣”清理整治工作是一项艰巨且长期的任务,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严厉打击“牛皮癣”广告的蔓延,营造一个舒适优美的城市环境。
六、组织机构
成立县城区街道“牛皮癣”整顿治理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办副主任王辉任组长,刘水平任副组长,雷昌珊、黄清、彭佑兴、漆建强、周勇、陈建平、王伟坤、卢和生、胡卫军、熊迎红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城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