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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城市发展活动实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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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城市发展活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县委确定的总体发展思路,坚持党员垂范、群众参与,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纠建并举、注重建设,以“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为主题,以十项系列活动为抓手,着力解决政风、行风、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发展环境不优的问题,切实增强全县干部群众的文明意识、主人翁意识、开放意识、容纳意识、法制意识,牢固树立“人人都是环境,处处都是形象”、“抓环境就是抓发展”的观念,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风气,塑造康县新形象。

“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集中活动从20**年12月开始,原则上与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时间相衔接。对活动成效不明显、突出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的乡镇和单位要适当延长时间。集中教育活动结束后,坚持常抓常新,不断巩固扩大活动成果,促进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二、工作措施

(一)继续深入开展两项学习活动。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开展向**市对口支援工作前方指挥部学习活动的决定》和《关于开展向**同志学习的决定》(简称“两项学习活动”),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在全县干部群众中形成顾全大局、求真务实、以干克难、勇于进取的良好社会风尚。

1、积极配合市上组织好**前方指挥部领导和干部来康县举办的讲座活动。同时,收集和整理**前方指挥部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的讲座材料,挖掘我县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方面的典型,并抽调人员组成宣讲团,深入各乡镇、各单位进行巡回宣讲,传授项目管理、资本运作、城市建设等方面的先进理念和实践做法,积极开展讨论交流和理论对谈,把学习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

此项活动由县委宣传部负责。

2、继续深入挖掘**同志的先进事迹,以全县各级党员干部为重点对象,创新学习方式,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增强学习效果。

此项活动由县纪委负责。

(二)开展我为优化发展环境做贡献自查自纠活动。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我为优化发展环境”做贡献自查自纠活动。

1、召开动员会议。传达学习市、县关于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的安排部署、领导讲话和相关文件,认真做好思想发动,扎实安排部署。此项工作要在12月15日前全面完成。

2、撰写自查报告。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各乡镇、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每人都要在认真学习、对照检查的基础上,亲自撰写一篇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包括四方面的内容,即我为优化发展环境做了什么,存在什么问题,今后的打算,对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建议。自查报告要紧密结合自己的思想、工作实际,结合全县优化发展环境的实际,深刻剖析,认真总结。县委、政府主要领导的自查材料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审阅;各乡镇党政正职的自查报告,由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室统一收集,送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审阅;县直机关单位主要领导的自查报告送分管县级领导审阅后,报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审阅班子成员的自查报告,分管领导要审阅所管辖一般干部的自查报告;人数在20人以下的单位,主要领导要审阅全体党员干部的自查报告。同时,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的自查报告进行随机抽查,对高质量的自查报告以简报形式印发,对撰写自查报告不认真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重写。撰写自查报告工作在12月底前完成。

村党支部和社区党支部党员可以不写自查报告,以参加讨论为主,讨论题目与自查报告四部分内容相同。

3、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在撰写自查报告的基础上,都要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吸收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村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要吸收群众代表参加。组织生活会以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以对照检查为主要目的,认真查找本单位和自身在优化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改进的办法和措施。专题组织生活会在20**年1月15日前召开完毕。会议结束后要形成专题组织生活会报告和会议记录,报告和记录一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党组织。乡镇机关组织生活会报告和记录,由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送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审阅;县直机关单位的组织生活会报告和记录要送县委、政府分管领导审阅。

4、进行整改。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明确改进的目标和时限要求。各单位要将涉及单位有共性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制定单位的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帐,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抓好整改落实。特别是涉及行政审批、行政收费、落实惠民政策等事项以及直接为群众服务的单位,要研究提出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服务质量的具体办法,确保整改工作不反弹。各乡镇、各单位制定的整改方案要报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备案

此项工作由县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三)开展对影响发展环境的人和事明查暗访活动。组织专门力量,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和承担服务群众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情况、遵守工作纪律情况、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明查暗访。对矛盾纠纷多、群众意见大、信访问题突出的重点部门、重点乡村进行调查了解,对影响发展环境的反面典型进行曝光,对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此项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

(四)开展优化发展环境评议活动。对县直各单位、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以及“窗口”单位优化发展环境情况组织“两代表一委员”、服务对象、普通群众进行评议,并通过康县政府网站和印发评议材料等形式公开评议单位名称和评议内容,扩大评议范围,接受社会各界的评议。评议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公开,并作为本乡镇本单位本部门领导干部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

此项工作由县委办牵头,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配合。

(五)开展优化发展环境普法宣传教育和惠民政策宣传活动。

1、组织宣讲团深入乡镇、村、社区,开展以《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为主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群众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优化发展环境正反两方面的案例,深入开展讨论。通过法制宣传和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知法、懂法、守法,依法维权、依法表达诉求,自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服务灾后重建和重大项目建设,当主人、尽责任、做贡献、促发展。

此项工作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县委宣传部、公安局、司法局配合。

2、梳理归纳惠民政策,编印成明白卡发放到基层党员干部手中,并组织力量深入乡村、社区,宣传各项惠民政策的基本内容、操作规程,宣传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让党的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深入人心,让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增强感恩意识,珍惜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

此项工作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发改、财政、农牧、林业、民政、扶贫、教育、卫生、劳动保障、人事、水利、建设、工商、税务等涉及惠民政策相关单位参与。

(六)开展我为优化发展环境做贡献征文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我为优化发展环境做贡献”征文活动,编办一期征文专刊,并筛选优秀征文,推荐报送市委宣传部和陇南报社,参加全市开展的主题征文活动。到20**年2月15日征文活动结束后,县上将评选出优秀文章进行表彰奖励。

此项工作由县委宣传部负责,县文联具体实施。

(七)开展我为优化发展环境做贡献演讲比赛。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我为优化发展环境做贡献”主题演讲活动。演讲活动要逐级开展,先在乡镇和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展开。通过演讲比赛,进一步扩大影响,营造声势,增强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优化发展环境的自觉性。同时,积极准备,选拔优秀人员组团,参加由市上统一组织的演讲比赛活动。

此项工作由团县委负责。

(八)开展对已经发现影响发展环境的人和事进行集中处理活动。结合开展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后续整改和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组织专门力量,通过举报信息发现、明察暗访发现等途经,深入查找和发现影响发展环境的人和事,认真调查核实,对情节较轻的,进行谈话教育或通报批评,对违犯党纪政纪和法纪、影响较大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此项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法院、检察、组织、人事、劳动、公安、审计、人口、信访等部门配合。

(九)开展重点区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整治活动。组织专门工作组,对城乡结合部、矛盾纠纷频发区域、重点村社、矿山企业、安全事故易发路段、食品药品销售企业和经营门店以及长期缠访和越级上访人员较多的地方,开展一次拉网式的集中排查,梳理突出问题,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集中处理。此项工作由县政法牵头,法院、检察院、公安、安监、交警、药监、质监、信访等部门配合。

(十)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千人问卷调查活动。从对康县投资环境满不满意、不满意的是什么领域?康县投资环境宽松不宽松、不宽松在什么地方?康县经商市场好不好、不好在什么方面?相关职能部门服务质量好不好、不好在什么地方?投资项目审批程序规范不规范、收费合理不合理?等方面,设计问卷调查表,在非公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开展万人问卷调查,并汇总分析调查结果,研究提出解决的对策,汇报县委、政府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此项工作由工商局牵头,经委、乡企、招商、商务等部门配合。

三、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领导。县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县“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活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和各单位负责本乡镇本单位的活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确定一名分管领导牵头,抽调专门工作人员,组成工作机构,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要制定优化发展环境的工作计划,列入本乡镇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日程,经常研究,定期检查,对涉及发展环境的重大遗留问题进行排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及时研究解决。各项活动的牵头单位要认真研究提出具体的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并抓好落实。制定的具体工作方案要在12月16日前报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审查。

(二)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和采取编发简报等形式,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县委、政府在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方面做出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宣传各乡镇各单位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宣传活动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果。认真发掘和总结先进典型,及时宣传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县电视台要开辟专栏专题,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集中报道,营造舆论声势,形成全社会共同创造、悉心维护发展环境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工作措施。各乡镇和各单位要把开展好“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活动作为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重要任务和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认真谋划,对学习、自查、评议、查访、宣讲、征文、演讲比赛等活动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和任务,制定工作标准,限期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成效。同时,要结合教育活动,加大整改整治力度,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使全县的发展环境更加优越宽松,对外形象更加靓丽多彩。

(四)强化工作指导。县委派出的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督导组和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要把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活动作为指导检查的新内容、新任务,列入指导检查计划,切实履行好指导职责,经常深入所联系指导的单位,开展面对面的指导帮助,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帮助整改落实,对发现的好做法、好典型,及时宣传推广,确保活动的深度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