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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村级班子引领发展、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的能力,加快推进两当科学发展,根据市委安排和市委组织部《关于集中开展村级班子整顿工作的意见》精神,经县委研究,决定今年下半年对全县村级班子进行集中整顿,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村级班子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农村各项工作最基层的组织者、领导者和实施者。近年来,全县各级党组织重视抓了以村级班子建设为主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新时期农村工作的新要求、新任务相比,村级班子建设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有的村干部年龄偏大,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有的文化程度偏低,缺乏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有的思想保守,观念陈旧,缺乏创新精神;有的宗旨观念淡薄,责任心、事业心不强,不干实事,无所作为;有的作风不实,弄虚作假,处事不公,甚至以权谋私。这些问题直接影响村级班子建设整体水平,影响农村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甚至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因此,对全县村级班子进行集中整顿,下功夫解决上述问题,对于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农村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
这次村级班子集中整顿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抓班子、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的总体要求,以解决村级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建设“五个好”村级班子为目标,坚持民主选任,选好配强村级班子,整章建制,规范运行,强化管理,切实提高村级班子引领发展、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的能力,为建设生态、和谐、文明、富庶新两当,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目标任务
(一)整顿目标。村级班子集中整顿工作主要达到三个目标。
1、结构合理。建立一支年龄在35岁左右,文化程度以高中为主体,真心诚意为群众办事、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强的,统领型、技能型、实干型、创新型、清廉型的村级干部队伍。
2、坚强有力。建设一个政治坚定、结构合理、精干高效、团结和谐、坚强有力、开拓进取、清正廉洁,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领群众加快发展、共同致富的好班子,特别是选配好“双强”型(带头致富能力强,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强)村党支部书记。
3、管理规范。健全一套科学民主、规范完善、执行有力的工作制度,保证村级班子按章理事,有效运行,使村级各项工作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整顿任务。村级班子集中整顿工作主要有四个方面的任务。
1、选贤任能。立足实际,把不符合条件、不胜任工作的村干部调整下来,把德才兼备的能人选进班子,使新组建的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明显增强。
2、精简职数。坚持“讲求实际、交叉任职、精干高效、合理定编”的原则,人口在600人以下的村,可配3名村干部(书记、主任和文书);人口在600人以上的村,可配4名村干部(书记、主任、副书记或副主任、文书)。条件成熟的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可以实行“一肩挑”,村党支部成员和村委会成员可以交叉任职,村干部兼任所在村民小组组长。
3、整章建制。坚持实际、实效、实用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推进建立村级班子规范运行的长效机制,提高服务和管理村级事务的水平。
4、综合整治。在选好配强村级班子的同时,帮助解决党员队伍、村级财务、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等,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做到问题彻底解决,群众满意高兴。
四、范围对象
(一)村级班子集中整顿的范围是:全县118个村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文书。
1、年龄在55岁以上的,原则上不再担任村干部职务;
2、初中以下文化程度(不含初中)的,原则上不再担任村干部职务;
3、思想保守,观念老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村干部;
4、素质不高,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差的村干部;
5、服务意识差,不思进取,不干实事,群众不满意的村干部;
6、不团结协作,不和谐共事,造成班子涣散无力的村干部;
7、作风不实,弄虚作假,处事不公,群众意见大的村干部;
8、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违法乱纪的村干部要坚决调整,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新推荐村干部的基本条件
1、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为人处事公道正派,热心农村公益事业,愿意为群众服务;
2、家庭年收入高于本村平均水平,掌握农业实用技术,具有带领群众发展特色产业,共同致富的本领;
3、善于做群众工作,组织协调能力强,群众公认程度高;
4、年龄在35岁左右,文化程度在高中以上;
5、计划生育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新推荐的村干部人选主要在农村致富带头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办企业负责人、大中专毕业生和退伍军人中产生。对热心家乡事业,愿意回乡创业的优秀外出务工人员,要积极加强联系,引导其回村任职。对本村确实没有合适人选的,从乡镇选派符合条件的人员和优秀党员干部到村任职。
五、方法步骤
这次村级班子整顿工作将村党支部的调整配备同村委会换届统筹安排,一并进行,分别选举。集中整顿工作从2007年7月开始,11月下旬结束。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7月10日——9月10日)
制定实施方案,开展调查摸底,进行宣传发动,解决思想上的认识问题,掌握全县村级班子基本情况,为村级班子整顿奠定基础。
1、制定方案。各乡镇要组织乡村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县委有关加强村级班子建设和整顿村级班子的政策规定,结合乡村实际,在保证大局稳定的前提下,研究制定集中整顿村级班子工作《实施方案》。整顿方案要目标明确,措施有力,时限严格,组织严密,并报县委组织部审查备案。
2、宣传发动。各乡镇召开村级班子整顿工作动员大会,进行思想发动,层层动员。使广大党员和群众充分认识集中整顿村级班子的目的意义、标准要求,激发参与整顿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并过细地做好村组干部、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把广大干部、党员、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县委的决策上来。
3、调查摸底。各乡镇党委要逐村对村级班子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的调查摸底,全面真实地掌握村组干部情况、党员队伍情况以及村级班子作用发挥情况;掌握经济发展情况和社会治安情况。并通过走访党员群众,重点了解掌握能胜任村党支部书记的人选。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存在的问题归纳梳理分类,研究确定需要整顿的村级班子和需要整顿的突出问题,明确整顿重点,制定整顿措施。
(二)公开推荐和民主选举阶段(9月11日—10月20日)
继续进行思想发动,按照职位和条件公开推荐,征求群众意见,严格程序,进行民主选举。
1、公开推荐。进村入户公布需要调整的职位和资格条件。动员党员和群众自我推荐,召开党员大会和群众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自下而上公开推荐村干部人选。
2、组织审查。对推荐的人选,各乡镇党委要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和考察了解,准确认定。综合考虑村级班子的结构,结合实际制定村级班子人事方案,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后,在全村范围公布,再次听取群众意见。
3、民主选举。村党支部成员的选举,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农村党支部班子建设中推行“两推一选”办法的意见》、《甘肃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要求,分别制定村党支部和村委会选举办法,按法定时间和程序进行民主选举。先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支部成员,再召开村民大会选举村委会成员。党员大会选举结果报乡镇党委审批。村民大会选举结果报乡镇党委、政府备案。新选举的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要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同时,村委会成员还要报县民政局备案。
(三)整章建制,解决突出问题阶段(10月21日—11月10日)
健全和完善村两委班子的各项制度,化解各类矛盾,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1、解决突出问题。在选好配强村级班子的同时,认真解决党员队伍管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设施配套及发挥作用,村级财务管理,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等,全面推进农村工作。
2、整章建制。在选好配强村级班子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村级各项管理制度。坚持实际、实效、实用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议事、民主选举、组织生活、学习培训、民主评议党员、财务管理、村务公开等制度,确保村级班子按章理事,规范运行。建立健全民主议事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监督小组,加强对村级班子的监督。
(四)检查验收阶段(11月11日—11月20日)。
整顿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党委认真开展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写出书面报告上报县委组织部。县委将组织力量进行检查验收,总结评比,并向市委组织部上报总结报告,做到集中整顿全面彻底,富有成效。
六、保障措施
各乡镇党委要把村级班子整顿工作作为今年组织工作的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紧抓好。
1、加强领导。为了确保村级班子集中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县委成立了以县委书记辛海生为组长,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郭平,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胡洪涛为副组长,组织部、纪检委、宣传部、政法委、政研室、妇联、团委、民政局、农牧局、林业局、财政局、审计局、人口委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具体工作。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得力干部组成2个督查组,对各乡镇村级班子整顿工作进行督查指导。第一督查组: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关世雄为组长,县财政局副局长、财监办主任李福平为副组长,县纪委纪检员王智晖,县民政局科员李会平为组员。负责对鱼池乡、显龙乡、西坡镇、泰山乡、站儿巷镇、云屏乡(含广金工作站)的村级班子集中整顿工作进行督查。第二督查组:由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冯耀为组长,县委组织员殷康为副组长,县委组织部科员冯红波,县民政局科员高星明为组员。负责对城关镇、金洞乡(含太阳工作站)、兴化乡、左家乡、杨店乡、张家乡的村级班子集中整顿工作进行督查。各乡镇党委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确定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认真抓好村级班子集中整顿的各项工作。
2、靠实责任。乡镇党委是整顿工作的主体和关键,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副书记是具体责任人,要全面负责,全力以赴,严格按要求按程序,认真组织开展各个环节的工作。县委将把村级班子集中整顿工作,作为考核乡镇党委和党委书记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县委督查组主要负责督促指导和审查把关,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参与协调和处理具体工作。
3、严格程序。各乡镇党委要制定详实的工作计划,列出时间进度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方法、步骤和全县统一的时间安排,扎实有序地开展工作。在整顿工作中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发扬民主,充分尊重党员群众意愿,切实依靠党员群众开展工作。
4、严肃纪律。各乡镇党委、县委督查组要严格政策规定,把握政策界限和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对于违反工作原则和主要程序的,要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对整顿措施不力,敷衍塞责,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要及时发现,严肃查处。对于利用宗族势力破坏整顿工作的,要依法依纪进行处理。
5、提高村干部报酬。各乡镇党委在保证村干部报酬足额发放的前提下,按照兼职兼薪,减员加薪的原则,提高村干部报酬(村干部报酬标准另行通知),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
6、加强检查。县委督查组要经常深入乡村检查指导,对完成整顿工作任务的逐乡逐村检查验收。对没有按标准和程序开展整顿工作,或整顿工作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县委将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乡镇党委也要及时发现和督促解决问题,严防走过场和搞形式主义,确保村级班子整顿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