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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纠风办《关于转发省纠风办〈关于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纠办[2009]7号)要求,结合我市劳动保障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的中心工作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有序开展劳动保障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进一步促进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更新工作理念,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推动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为推进全市实现“三个加快”和建设“四个**宁”做出新贡献。
二、评议对象和内容
(一)评议对象。市、县(区)两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
(二)评议内容。紧紧围绕履职、服务、效率、公开、廉洁五个方面开展评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依法履职方面:是否履行法定职责,是否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管理;对中央和省、部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建立和完善依法办事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是否适应工作要求。
2、便民服务方面:基层劳动保障公共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是否达标;办事程序设置是否科学、合理、便民;是否做到服务环境优美化、服务设施完备化、服务态度人性化;对职责范围内的办理事项有无推诿、拖拉、扯皮、刁难等行为。
3、办事公开方面:是否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将工作内容、工作职责、服务标准、办事程序、办事结果、政策依据、人员身份、廉政纪律、监督保障措施等向服务对象公开;是否建立和完善办事公开责任制、预审制、评议制和考评追究等制度,保证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准确,办事行为公开、公正、透明。
4、作风建设方面:领导班子有无凝聚力和创造力;干部职工队伍是否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是否建立民主评议、投诉举报等群众监督制度和工作考评、自查整改、责任追究等内部监督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定期回访服务对象、聘请特邀监督员等机制,广泛听取服务对象及社会各方面的批评和建议;践行科学发展观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是否让服务对象满意;是否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的有关要求;有无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5、党风廉政方面:在行政审批、行政复议、行政执法、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争议仲裁、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社会保险基金调剂、基本药品调整等方面有无以权谋私行为;在工程建设、办公用品采购、窗口经办服务等方面有无商业贿赂和其他不廉洁行为。
三、评议方法和步骤
(一)评议方法。评议采取市、县两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动,自主评议与问卷测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评议范围。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在市本级服务对象代表、各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级评议代表中进行;县(区)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在县(区)本级服务对象代表、乡镇和街道社区劳动保障中心(站)、同级评议代表中进行。其中参与评议的基层所(站)和窗口单位数量要达到90%以上。
(三)评议步骤。民主评议分为动员部署、查找问题、组织评议、整改落实、巩固提高五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10月下旬)
本阶段要抓好建立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选聘评议代表三个环节。
(1)建立工作机构。市局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成斌任组长,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罗祖林,党组成员、副局长兼市就业局局长邓庆祥,党组成员、副局长兼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杨勇,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彦虎,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杜学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驻局监察室主任曾奇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系统政风行风评议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落实工作人员抓此项工作,确保评议工作落实。
(2)制定实施方案。市局制定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实施方案》。各县(区)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同级党委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劳动保障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3)选聘评议代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同级纠风部门选聘评议代表。市局聘请7名政风行风监督员,成立政风行风评议小组。各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政风行风评议小组由5-7人组成,政风行风评议代表主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派、监督部门、新闻媒体、服务对象中产生,由有关单位或群众推荐,报同级纠风机构审定。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负责地向评议小组介绍劳动保障工作情况、工作特点、有关政策规定及队伍建设情况,为评议代表进行客观公正的评议创造条件。
(4)学习动员。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通过召开动员大会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政风行风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劳动保障工作实际开展讨论,提高对政风行风评议重要意义的认识,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同时,要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加强对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宣传报道,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2、查找问题阶段(2009年11上、中旬)
本阶段要注重抓好劳动保障部门自查自纠和评议代表明察暗访两项工作。
(1)认真搞好自查自纠。发动干部职工认真查找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针对评议内容查找问题;通过公布政风行风投诉举报电话、电子信箱,设立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服务对象和群众的意见建议;要针对查找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认真梳理和分析,形成本级劳动保障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自查报告,并逐级上报。
(2)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组织评议代表开展明察暗访。评议代表深入评议单位及其服务对象,采取实地察看、问卷调查、接受投诉、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了解劳动保障系统在依法行政、勤政廉政、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全面、客观地收集意见建议,并在认真梳理和分析的基础上,形成评议意见和建议。评议报告重点突出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劳动保障部门领导对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视程度,建立和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二是坚持业务工作与政风行风建设两手抓的情况;三是针对劳动保障系统制定的评议内容,人民群众的评议情况;四是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和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工作效率、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情况;五是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情况。
3、自主评议阶段(2009年11月-2010年3月)
本阶段采取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开展内部评议与邀请社会各界群众开展外部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也可结合其他工作进行。
(1)内部评议。根据评议内容制订《评议表》,按照有序、集中、保密的原则,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采取无记名填写《评议表》与召开座谈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议,收集汇总评议情况和干部职工提出的意见建议。
(2)外部评议。重点是开好评议大会。评议大会由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自行组织,邀请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及服务对象的代表参加会议。被评议单位汇报政风行风建设自查情况,评议代表面对面发展评议意见。通过评议大会将评议意见建议向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人“面对面”反馈。
自查评议情况,特别是查出的主要问题、意见和建议,要通过会议、公示栏、内部网络等形式向本单位干部职工通报,并及时向省厅和同级纠风办反馈。自主评议的总体情况于2010年2月中旬向市局报送,2010年3月底向同级纠风办报送。
4、整改落实阶段(2010年4月-8月)
本阶段要重点抓好劳动保障部门自行整改和纠风部门指导整改两项工作。
(1)扎实开展自行整改。认真分析和研究评议代表对政风行风建设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针对性强、便于操作的整改措施,扎实有效地进行整改。要及时全面地将整改措施、整改情况向评议代表、有关部门和服务对象反馈。对县(区)整改落实工作情况,市局检查验收的面不低于80%。
(2)积极争取纠风部门对工作的指导。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要主动征求同级纠风部门的意见,进一步充实完善方案。同时,在评议过程中,要注意加强同纠风部门的联系,及时沟通相关信息,主动汇报工作进展,积极争取帮助和支持。
5、总结提高阶段(2010年9月-11月)
本阶段重点抓好“网络评风‘回头看’”、建章立制、巩固提高三项工作。
(1)开展“网络评风‘回头看’”活动。要在扎实开展整改的同时,利用网络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配合同级纠风部门、统计部门,从“方便群众、服务热情、承诺明确、文明用语、职业道德、办事公开、办事效率、队伍形象、设施完善、制度规范、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执法执纪、监督到位”等14个方面开展“网络评风‘回头看’”活动,重点看查找的问题是否得到有效整改,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是否满意。
(2)建章立制。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不断形成纠、评、建相互促进的科学评议工作机制。
(3)巩固提高。要不断改进和完善评议办法,探索和建立科学、简便、操作性强、效果好的政风行风测评体系,进一步提高政风行风评议水平。要建立民主评议结果逐级报告和向社会通报制度,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部门目标考核内容。要建立奖惩机制,对政风行风建设中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群众满意度较低、排名靠后的单位,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对社会反响强烈、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或对评议中提出的问题拒不整改、甚至边评边犯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全面、系统地总结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形成书面报告报市局、当地党委、政府及纠风办,巩固民主评议成果;特别是评议的做法、成效、发现和纠正的主要问题以及评议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下步打算,于2010年9月中旬前报市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党组,要充分认识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民主评议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市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发挥牵头作用,负责系统民主评议的组织协调,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负总责。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到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加强对本系统评议工作的全程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有效开展。
(二)边评边改,评改结合。要把整改工作贯穿于民主评议始终,坚持边评边改,评改结合。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中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要按照要求认真进行整改,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防止流于形式。
(三)着眼长效,建章立制。要针对评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完善岗位职责、行为规范、工作程序和惩戒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形成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符合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特点的长效机制。
(四)部门为主,条块结合。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重点抓好本级的工作部署、宣传动员、督促检查、总结提高等工作。同时,加强横向与纵向的联系和沟通,积极与各级纠风部门搞好协调、配合,及时掌握劳动保障部门在本地区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动态,共同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五)加强宣传,阳光评议。要通过报纸、电台、网络和政风行风热线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宣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有关内容,及时反馈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搭建与社会互动平台,做到政策透明,阳光操作,取信于民。各地评议工作各阶段的动态信息和经验做法要及时向市局报送,市局将适时总结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