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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市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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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市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做好*年全县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按照《农业部、发改委、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供销总社关于印发〈*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农市发〔*〕1号)精神和省市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农业法律法规,以农业投入品监管为重点,突出源头治理,深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治理活动,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努力营造诚信规范、统一有序、公平协调的农资市场环境,逐步建立运转高效、协调有力的农资市场监管体系,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害,为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治理活动,使我县农资产品在包装、标签标识、质量抽检合格率、规范经营等各方面明显好转,使优质品种覆盖率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达到87%以上;农药产品质量合格率、农药标签合格率分别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复混肥、有机肥养分合格率达到85%以上;农机产品整机质量市场抽检合格率、零配件质量市场抽检合格率分别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通过县农委、工商、质监、物价、公安等部门的共同努力,力争使全县农资生产经营业户质量意识、守法意识明显增强,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得到根本好转,农民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增强,农资产品质量和农民群众满意程度不断提高。

三、工作重点

*年,全县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的重点是种子、农药、肥料、农机等农业投入品。县工商局负责农资经销业户的证照发放和管理,严把农资市场主体准入关,严厉查处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农资生产企业开展产品质量、计量、标准等方面和对农资流通领域开展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器具等进行监督检查。县物价局负责农资价格的监管,严把经营资质、价格核准、价格公示关。县种子管理站负责种子企业的市场准入、种子经销业户的市场管理和种子新品种管理。通过加大执法检查、质量抽检、公开曝光、依法查处,严把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农资产品质量关,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一)种子管理。以玉米、水稻、大豆种子为重点。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无证生产、乱委托、乱设分支机构、种子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重点对流通环节进行检查,主要开展对种子流通环节的检查,县种子管理站进行种子专项检查,深入到11个乡镇、7个林渔场,对全县106家种子经营业户进行巡回检查。

(二)农药管理。重点打击制售假劣农药,添加未登记成份,套证、冒证,擅自修改标签

、扩大使用范围,特别是加强对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的监管。重点是进行质量抽检和经营资格检查,坚决取缔无照经营业户。这项工作由县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负责。一是开展“种衣剂”、“苗前除草剂”专项质量抽查,确保春耕生产安全;二是开展除草剂质量、覆盖农药使用主要品种抽查;三是开展杀菌剂、杀虫剂的专项质量抽查,重点是对农药混配制剂的抽查。

(三)肥料管理。重点打击和查处生产经营假劣肥料、有效成份不足、包装标识不规范等,特别是要严厉查处未登记或使用肥料登记证进行虚假宣传和假借测土配方名誉推销其它产品的违法行为。县供销、工商要组成肥料专项检查组,深入肥料市场集散地对肥料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对已登记肥料产品质量适时监控,同时开展对叶面肥和生物肥的质量抽检工作。

(四)农机管理。重点是抓好质量监督,由县质监、农机、工商等部门负责。一是检查整顿以销售农机配件为重点,重点查处安全性能差、无厂名、无厂址、无合格证的劣质产品。二是对农机销售和维修厂点进行全面审核,对没有领取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和农机销售技术条件合格证的厂点要限期整改,否则由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三是加强对农机销售和修理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对没有取得农业机械推销员(业务员、保管员、商检员、“三包”服务员)岗位合格证和维修人员的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要通过农机总站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岗位合格证和技术等级证书后,方可上岗营业。

四、组织机构

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全县农资市场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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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把农资市场专项治理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一项具体措施,切实转变职能和管理方式,把农资市场专项治理行动作为全年农业法制工作的重点,纳入日程,加强领导,统筹各项工作,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在农资打假中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悬挂过街横幅、农业大集、送法下乡等方式,深入报道典型假劣农资案件,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广大农民识真辨假能力和维权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开展执法检查和质量抽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各有关部门要结合不同季节农资供应特点,特别是备春耕阶段,要切实抓好农资市场监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调配力量、统一协调行动,责任到人,公开透明,高效便民;对重点农资市场分阶段进行全程监管,对有被处罚记录的经营业户要重点予以监管。

(四)密切协作,形成打假合力。县农委要切实发挥在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中的牵头协调作用,县工商、质监、物价、供销、公安、广电等部门要全力配合,积极主动做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在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中,要建立联动制度和案件查处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定期通报案件查处信息。

(五)积极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继续做好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各项工作。从完善农资营销机制入手,大力发展农资和农村物流,通过农资连锁经营、行业组织自律、农民合作组织与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对接等方式,探索新形势下“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的有效途径和模式,支持和鼓励各类名优农资企业、龙头企业、专业协会等组织创新农资供应模式,发展农资直供、连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直接到农村设立经营网点,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的渠道,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覆盖面和市场占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