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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顺利实施上杭县2013年度省级环保为民办实事项目,按要求如期关闭我乡下坑村竹子窝、樟树坑两处煤矿,确保横滩水源保护区的水质安全,为上杭城区提供清洁卫生、安全可靠的人饮用水,创造优美的汀江河流域生态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汀江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和上杭城区新水源点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环境优美、生态发展原则;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扎实开展上杭县城区新水源点——横滩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停止保护区内各类矿产勘探与开采,关闭所有矿硐,为美化汀江、净化水源提供可靠保证。
基本情况
2011年,为进一步了解珊瑚乡铅锌多金属异常区的矿产资源情况,探矿权人郭应强委托省第八地质大队继续对珊瑚乡开展铅锌多金属矿勘探工作,并在下坑村横滩竹子窝、樟树坑两处挖掘开采煤炭。现有二个煤硐。已完成矿区道路2公里。挖掘深度约300米,该两处煤矿属于探矿试开采性质。只有探矿权,而没有采矿权。探矿有效期限为2011年9月30日至2013年9月30日。该两处煤矿经过做工作,上半年已停止了施工作业,但堆积了大量矿石煤碴,矿硐不断流出污水,植被遭到严重破坏,附近溪水水体受到严重污染。该两处煤矿处于横滩水源保护区内,距离取水点不足1公里,因此采取措施停止探矿开采作业,封闭矿硐,填埋煤碴矿石,恢复矿区自然植被,对治理汀江河流域生态环境,切实保护好横滩水源保护区水环境具有重要作用。
时间要求
2013年10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11月底前完成检查验收。
目标要求
按上级要求全面关闭上述两处煤矿。全面完成封闭矿硐,停止作业,填埋弃碴,环保建设,恢复植被,终止探采矿权的目标任务。确保横滩水源保护区内的汀江河水水质达到国家二类水标准以上。
实施内容
鉴于在横滩水源保护区内竹子头窝、樟树坑进行矿产勘探和煤矿开采将直接影响城区新水源点的水环境,造成水体污染。因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要求,对横滩竹子窝、樟树坑两处煤矿实施依法关闭,实施关闭的主要措施有
1、向当地群众和矿主宣传《环境保护法》、《水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的决策部署,做通关闭煤矿,停止探矿的思想工作。
2、调查核实煤矿资产,确定补偿方案和办法,该矿主从2005年办理了该地区的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并开始探矿试开采,2011年续办探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3年9月底。现已投入200余万元。完成了矿区道路2.1公里,矿硐挖掘深度300余米,矿区平台500多平方米,简易工棚2座,炸药仓库管理房一栋,以及探采矿机械设备购置。探采矿系风险较大投资项目,该矿主虽投入较大资金,但属风险投资,自负盈亏。根据政策规定需要关闭矿硐,恢复植被,建议:一是终止该探矿权;二是给予适当补偿,补偿金额为按投资总额的20%即40万元给予补偿。
3、协调省国土资源厅,不再办理该探矿许可证的续探手续,停止珊瑚乡境内探矿权证的审批办理。
4、炸硐或用水泥浆砌石封闭硐口,预计需4万元(两个硐口,每个硐口2万元)。
5、拆除工棚300平方米需6000元,拆除炸药仓库管理房需1.6万元。
6、建设弃碴场200平方米,并对弃碴进行覆盖需2.5万元。
7、建设拦碴坝150m3([30m×2m×1.5m]×2=180m3)需6.3万元。
8、建设坝后渗滤净化池300m2,征用粮田210m2需5.0万元。
9、建设排洪截污沟1.5公里需11万元。
10、封闭施工道路,进行植被恢复2.5亩需5.5万元。
11、工作协调及宣传经费3万元。
以上11项实施内容共计需资金79.5万元。
资金来源
该项目是为民办实事项目,主要解决城区人饮用水源点环境整治问题,鉴于我乡财政困难,因此该实施经费由上级环保补助资金等渠道解决。
实施步骤
到2013年10月底全面完成建设内容,11月底前交付验收。关闭工作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准备阶段(2013年6月)。成立下坑矿硐关闭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开会、印发宣传材料、入户宣传、张贴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解释关闭矿硐,进行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与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与探采矿主协商关闭相关事宜,了解关闭矿硐相关政策规定,取得国土、环保、林业等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在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摸底、征求意见、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工作方案。分解下达关闭整治工作任务,做好关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7月——10月)
1、2013年7月15日前完成调查核实煤矿资产,确定补偿办法。
2、2013年7月底前完成探采矿机械设备的撒离工作,停止探采矿作业。
3、2013年8月底前完成硐口封闭、施工棚和炸药仓库管理房拆除工作,封闭施工道路。
4、2013年9月底前完成弃碴场,拦碴坝建设,对弃碴进行覆盖填埋。
5、2013年10月底前完成排洪截污沟、坝后渗滤净化池建设及植被恢复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3年11月)
矿硐关闭工作领导小组及责任部门及时对照任务要求,检查落实完成情况,做好相关验收内业材料,总结经验做法,提出环境保护提升措施,切实整治和保护好该地区的生态环境,确保城区新水源点的水质安全。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珊瑚乡下坑矿硐关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乡党委书记);副组长:(乡政府乡长)、(乡党委副书记);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兼),成员:。办公地点设在乡综合办。各村各有关单位(部门)要通力协作、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全面按期完成下坑矿硐关闭及环境整治工作任务。
(二)做好宣传发动。各村各单位(部门)要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把思想统一到上级关于新水源点建设工作上来,统一到保护环境、保护水源、保护家园上来。通过法制宣传、标语、墙报、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解释工作,真正取得广大群众对保护水源,新建城区新水源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并积极投入到保护生态、爱护环境工作中。
(三)抓好组织实施。积极争取上级对矿硐关闭工作和我乡环境整治保护工作的资金支持。积极争取上级关于发展珊瑚生态经济方面的政策倾斜和支持。根据进度安排,明确责任人员、落实任务要求,按期完成各项关闭和整治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