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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是我区实施“十二五”园林规划、持续推进生态园林城区建设的起步年,也是我区园林绿化工作站在新起点、谋划新发展、实现新跨越的重要一年。做好2012年绿化工作,对实现我区园林绿化可持续发展和“十二五”园林规划良好开局具有重要意义。
一、总体要求
2012年全区绿化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绿色江汉、建设生态园林城区为目标,以城市交通基础设施配套绿化为重点,树立“生态园林、科技园林、人文园林”三大理念,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全民参与共建、管理服务优质高效的园林发展格局,坚持规划建绿与见缝插绿相结合、立体绿化与平面绿化相结合,实施一批道路、公园、社区、屋顶等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着力向生态文明要凝聚力、向生态文化要生产力、向生态环境要竞争力,为建设“生态、文明、宜居、特色”现代化江汉奠定基础。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一规划的原则。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围绕“绿色绿网、绿色板块、绿色建筑、绿色社区”工程,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分步实施。
(二)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建设小森林、小游园、小绿地,降低城区“热岛效应”,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三)坚持工程带动的原则。以自然资源保护为重点,围绕城区“湖”、“林”建设,实施“一湖一景”、“一园一景”、“一路一景”工程,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断改善城区生态环境。
(四)坚持科学植树、栽管并重的原则。抓好苗木质量换土、修剪等基础工作。注重植物多样,合理配置,做到常绿与落叶并举,慢生与速生兼顾,色相与季相搭配,美化与香化同步,平面与立体结合。
(五)坚持节约资源、突出重点的原则。在尽可能节约土地资源的前提下,积极做好绿化用地的复合利用工作,突出建大绿,强化社区绿化提档升级,发挥园林绿化的最大效益,大力推进立体绿化。
(六)坚持全民动员、专群结合的原则。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广大市民义务植树造林,充分发挥专业队伍作用,形成社会大绿化格局。
三、工作目标
植树5万株,建设绿地16.59万平方米,新增绿地11.59万平方米。
(一)三环线景观工程。建设姑嫂树立交至江汉区法院段三环线绿化带5万平方米。
(二)完成10万大树绿荫工程指标。
(三)完成道路绿化3条,绿地建设面积0.09万平方米。新建康居路、阳光一路、八古墩东一巷等3条道路绿化。
(四)建设“三小”绿地景观2处,完成绿地建设面积1.2万平方米。
新建红旗小森林0.7万平方米、北湖游园0.5万平方米。
(五)公园2处。
常青公园,建设面积2万平方米;小南湖公园建设面积3万平方米。
(六)建设园林小景5处。
新华下路与马场角,常青路与长港路交汇处等5处。
(七)实施15个老社区绿化提档升级工程。对杨汊湖社区、电力社区、天门墩社区、汽运社区等15个老社区绿化进行提档升级。
(八)立体绿化建设。
1.垂直绿化1000米;
2.屋顶绿化4处,新建0.3万平方米。
(九)社会绿化5万平方米。
(十)积极参与全市花卉展和举办江汉区第24届街头金秋菊花展览活动。在全区公园(广场)继续举办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
(十一)大力开展社会绿化。充分发挥全民义务植树和社会单位绿化的积极性,实现绿化投入多元化,绿化形式多样化。继续推进社会单位绿化,提升社会单位自管花坛的绿化档次。
(十二)大力推进花卉、苗木基地建设,进一步调整林业结构,促进苗木花卉向产业化发展。重点是加大对玉笋山苗圃、咸宁宜欣苗圃和常青花卉基地花卉产业建设投入。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严格绩效考核机制。各街、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绿化意识,把绿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进一步强化日常工作调度和定期通报制度,加大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的协调解决力度。要把是否抓好绿化任务的落实作为考核各街、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干部业绩的重要指标,列入年终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并作为评比条件。
(二)筹措资金,加大投入。要广开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建设投入。区财政要确保在每年预算中安排必要的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资金。园林部门要探索建立有效的投融资机制,多方吸纳社会资金,努力扩大融资渠道,采取共建、捐建、认养、冠名等形式,鼓励全社会参与绿化建设。有条件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要积极认建、认养绿地。要合理安排和落实城区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资金,切实保障重点工程配套绿化建设资金。
(三)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绿化舆论氛围。通过各种新闻媒体、会议等多种途径宣传生态园林城市建设。精心策划园林特色活动,继续开展园林科普和服务进社区工作。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认植纪念树、营造纪念林、认建绿地、认养古树名木和保护生态公益林等绿色文明公益活动。使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工作市民知晓率、参与率达到90%以上。
(四)健全制度,依法护绿。进一步完善园林行政审批制度和效能监察制度,规范审批行为和提高行政效能。加大执法力度,严格绿线管理,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加强对绿化行业的市场管理。积极发挥风景园林学会、公园协会的作用。推行政府投资的重大园林绿化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审批制度。加强对政府投资重大绿化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确保绿化景观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