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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党总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2014年度村级“勤廉指数”测评暨村民直评村干部工作的通知》,全面、高效、客观、公正地评价村居“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勤政廉政情况,经研究,现就开展村级“勤廉指数”测评暨村民直评村干部工作(以下简称“双评”),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双评”有关事项
(一)对象及内容
“双评”对象为村(居)在编全体干部。参评人员为乡镇(街道)班子成员、科室及基层站所负责人、村居群众代表。参评人员总数不少于100人,其中: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不少于10人、科室及基层站所负责人不少于30人、本村居群众代表不少于60人,村居群众代表按照随机起点、等距抽样的办法抽取确定。
测评内容分为勤政指数、廉政指数和勤廉满意指数等三类,按主观、客观指标分别设置村级“勤廉指数”组织评价表、村级“勤廉指数”测评调查问卷和村民直评村干部勤廉满意度测评表。(详见附件)
(二)方式与程序
“双评”工作采用无纸化测评的方式进行,测评的格式、内容由市统一设定。具体测评共分三类指标:
1.客观指标。客观指标共13个,其中勤政7个、廉政6个。勤政指标结果原则上按本乡镇(街道)平均值以上得满分相应设置得分区间。廉政指标不得变动。由市统计局扎口,向市有关部门调查,逐村进行信息采集和数据录入,于2013年2月25日前完成组织评价工作。
2.主观指标。主观指标共14个,其中勤政、廉政指标各7个。由镇纪委组织,分镇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及基层站所负责人、村民代表等3个层面,按市培训要求,逐村进行无纸化测评,于2013年1月23日前完成问卷调查。
3.直评指标。按照“示”、“访”、“述”、“评”、“询”、“改”等六步骤有序开展村民直评村干部活动。由镇分工到村的负责人主持村民直评村干部大会,村民在直评大会现场填写勤廉满意度测评表。镇纪委统一扎口,由分工到村的勤廉督导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统计录入,于2013年1月25日前完成问卷调查(主观指标村民代表层面的无纸化测评可与直评活动结合起来穿插进行)。
二、“双评”结果的运用
1.根据勤廉指数得分高低,以镇为单位,按照一定比例,将所属村居分成“好”和“一般”两个档次,其中“好”的比例不超过30%,继续进行分档定星,实施星级管理。对年内发生省以上重访越级访或群体性事件、村干部违法违纪并被立案查处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评为“好”的等次。分档定星情况与乡镇的年度反腐倡廉目标管理考评及双文明百分赛考核挂钩。
2.“双评”结果作为评价村居“两委”工作、兑现村居干部考核报酬及奖惩的重要依据,并将直评结果载入村居干部廉政档案。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要按照要求,把“双评”工作提上重要位置,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研究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工作责任,要成立“双评”工作领导小组,整合各方面的力量,认真组织实施,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按序时要求组织实施“双评”工作。
2.强化教育宣传。各村(居)要通过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栏、张贴宣传标语、召开动员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双评”工作的目的、意义,教育引导村干部正确对待测评工作,教育动员广大村民代表积极参与测评,努力营造健康有序、良性互动的测评氛围。
3.强化督查考核。各村(居)要严格按照测评程序、调查比例和指标权重组织测评,确保测评工作客观公正;要认真分析测评结果,及时发现和解决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镇纪委要加强督促检查,对违反测评纪律、不认真开展“双评”工作以及整改不到位的,要及时纠正并实施责任追究。
4.着力整改提高。各村(居)要着力做好“双评”工作的后续工作,结合质询、测评情况,及时填报书面落实整改情况表。对测评结果排名靠后的村居,由镇纪委采取措施帮助村(居)落实整改。各村居党组织书记要针对反馈意见,研究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间进度,责任落实到人。整改情况应及时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驻村居勤廉督导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整改情况和“双评”档案归档保存实施跟踪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