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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引导和推进加强创建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根据省文明委和文件要求,决定2012年和2013年两年分别开展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测评结果纳入新一届(2012-2014年度)文明城市(城区)总成绩,以推动创建和考核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为了做好我镇迎接城市公共文明指数和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的测评工作,现将具体方案制定如下:
测评内容
根据《全省文明城区测评体系》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的指标要求。
测评时间
2012年6月上旬
测评方法
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同步进行,均采用实地考察和材料审核两种方式。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结果将单独排名,并纳入当年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成绩。测评成绩采用百分制,占本届(2012-2014年度)总成绩15%。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成绩占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成绩的40%。
主要工作
(一)专项整治协调组工作
1、市容市貌专项整治协调组
负责镇领导:林善榕(党委委员)
组长:杨镇(执法中队指导员)
李宁(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单位:执法中队、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工商所、各村(社区)
工作职责:重点针对以下未达标项目推动整治,包括:
(1)流动摊点。主要问题:主要中心区流动摊点屡禁不止;少数民族摊点偶有出现;次干道和背街小巷存在高音喇叭沿街叫卖现象。
整改要求及责任单位:村(社区)辖区内环境卫生工作包括本辖区内104国道路段。
(2)占道经营。主要问题:部分路段存在未审批的占道经营;部分已审批的占道市场存在越线经营、乱扔垃圾、越时经营现象。
整改要求及责任单位:104国道、中心区康庄大道延伸至亭江大道、新街、流动摊点由规划中心和执法中队负责;各村(社区)道路摊点由各村(社区)规范管理并做好环境卫生。
(3)乱张贴。主要问题:辖区内背街小巷乱张贴现象时有发生;小区内乱张贴现象严重。
整改要求及责任单位:104国道、康庄大道、新街路段,由规划中心及执法中队负责;背街小巷等由各村(社区)自行负责。
(4)门前三包。主要问题:“门前三包”制度不落实。
整改要求及责任单位:由执法中队负责,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配合,加强督查,督促“门前三包”制度进一步落实。
(5)户外广告。主要问题:部分路段店招店牌存在设置不规范、脏乱差现象。
整改要求及责任单位:由工商所组织力量继续排查,对不规范的店招店牌、立地广告等进行整改。
(6)公厕、果皮箱。主要问题:公厕和果皮箱数量不足,布局不合理。
整改要求及责任单位:由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负责,继续完成公厕的改造建设任务;在背街小巷增设果皮箱等。
2、交通专项整治协调组
成员单位:派出所、交管站、执法中队、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
工作职责:重点针对以下未达标项目推动整治,包括:
(1)两车停放。主要问题:主次干道和商业街存在“两车”乱停放现象;部分路段“两车”停放点没有划线;部分路段“两车”占用盲道停放现象。
整改要求及责任单位:由交管站负责,派出所和各村(社区)配合,结合“门前三包”制度,以划线有序停放为重点,分阶段有计划地在全镇开展“两车停放”专项整治活动。
(2)摩的、三轮车。主要问题: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城乡结合部等区域“摩的”非法营运现象和三轮车乱停放现象比较严重。
整改要求及责任单位:由交管站负责中心区范围及104国道车辆停放,其它各村负责本村辖区内车辆乱停放、“摩的”非法营运、三轮车乱停放专项整治行动。
(3)闯红灯。主要问题: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时有发生。
整改要求及责任单位:由派出所负责,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文明交通大整治行动。
(4)电动车。主要问题:电动车超标,不按道行驶、乱停车、乱掉头现象时有发生。
整改要求及责任单位:由派出所负责,继续做好超标电动车的换购工作;加强对电动车违章行为的教育和整改。
(5)流浪乞讨、散发小广告。主要问题:在主要交通路口、主次干道、主要商业街区等区域沿街乞讨、散发小广告。
整改要求及责任单位:由派出所负责,社会事务办、执法中队和各村(社区)密切配合,加强对流浪乞讨、散发小广告的整改。
3、“五小”店、中小餐馆、医院、图书音像和电子游戏店等专项整治协调组
成员单位:卫生院、文化服务中心、派出所、工商所、执法中队、各村(社区)
工作职责:重点对以下未达标项目推动整改。包括:
(1)“五小”店。主要问题。部分店家未亮证经营或无证经营;部分店家食品卫生意识不强,“三防”(防尘、防蝇、防鼠)措施不到位,员工健康证未及时办理;部分店家后堂环境脏乱差。
整改要求及责任单位:由卫生院负责,工商所配合,在全镇开展小食杂店、小旅店、小理发美容店、小浴室整治;由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工商所配合,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小歌厅整治。
(2)中小餐馆。主要问题:部分店家未亮证经营或无证经营;部分店家食品卫生意识不强,“三防”措施不到位,员工健康证未及时办理;部分店家后堂环境脏乱差,消毒设备和器具未使用。
整改要求及责任单位:由卫生院负责,工商所配合,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整治,杜绝无证经营、未持健康证上岗及卫生脏乱差现象。
(3)图书音像、网吧和电子游戏店。主要问题:部分店家存在贩卖盗版的音像、图书;部分店家经营涉黄涉赌现象;部分店家环境卫生差;部分网吧上网登记制度落实不到位,有接纳未成年人现象;网吧吸烟现象比较普遍;消防安全隐患等。
整改要求及责任单位:由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整治。
4、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协调组
成员单位:经发办、卫生院、工商所、农业服务中心、执法中队、安办、各村(社区)
工作职责:重点对农贸市场、超市、各类生鲜店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治。规划中心、执法中队负责康庄大道两侧占道经营的摊外摊、店外店兼亭头市场大门两侧店面占道经营;亭头村(社区)、亭头农贸市场处负责市场内及周边(含自产自销市场),规范管理及环境卫生、清理乱张贴工作,自产自销市场按划线规范整齐摆放经营,垃圾袋装并及时跟踪保洁。
(1)农贸市场管理。主要问题:无证照经营,越线经营现象;食品“三防”措施时常不落实;商品未明码标价;市场内存在乱停车现象;部分市场环境卫生保洁不及时、不到位;市场周边存在店外店、流动摊点现象;市场周边停车秩序普遍比较混乱。
整改要求及责任单位:由经发办负责,有关部门配合,按照专项整治方案,完善亭头、闽安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2)超市。主要问题:经营过期商品、假冒伪劣商品;在超市门口占道摆摊促销,车辆乱停放及秩序混乱等。
整改要求及责任单位:由工商所负责,执法中队等有关部门配合,进行综合整治。
(3)各类生鲜店。主要问题:占道经营、污水横流等
整改要求及责任单位:由工商所负责,各村(社区)配合,进行整改。
5、公共设施和社区等专项整治协调组
成员单位: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派出所、文化服务中心、工商所、综治办、安办、电信公司、供电所、各村(社区)
工作职责:重点针对以下未达标项目推动整治,包括:
(1)座椅、窨井盖、电话亭等公共设施。主要问题:全镇范围内尚有座椅、窨井盖、电话亭等公共设施破损。
整改要求及责任单位:由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电业局、电信公司等组织人员,分别针对所属的全镇范围内损坏的公共设施进行不间断巡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2)亮灯工程。主要问题:部分背街小巷路灯缺少或损坏,维护不及时等。
整改要求及责任单位:由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各村(社区)配合,对全镇范围内的人行道、背街小巷路灯缺损坏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对缺损的路灯及时维护。
(3)小街巷。主要问题:部分小街巷路面坑洼、沟盖缺损;部分小街巷存在乱拉线、乱搭建、乱堆放现象;部分小街巷存在摊外摊、店外店现象;道路绿化、硬化、行道树养护不够。
整改要求及责任单位:由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各村(社区)配合,改造小街巷,并加强对全镇小街巷的维护。村(社区)要加强对小街巷市容环境卫生的整治。
(4)市政消防。主要问题:部分路段未按规定配备市政消火栓,有些路段的市政消火栓损坏;主干道沿街消防橱窗损坏无设备等。
整改要求及责任单位:由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安办配合,有关部门配合,对镇内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商场等公共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排查。
(5)社区环境、设施、无物业小区。主要问题:无物业小区基础设施陈旧、损坏现象比较普遍;小区内尚有乱堆放、乱挂晒、乱搭建现象;小区消防、保安等安全防范制度普遍缺失,设施不全;小区文化活动设施欠缺,绿化和卫生保洁不到位;无物业小区业委会未成立等。
整改要求及责任单位:由规划中心、各村(社区)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对闽安、闽亭、亭头社区需整治的小区进行升级改造。
(二)宣传及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工作组
成员单位:党政办、宣传组、文明办、广电站、工会、团委、教育组、效能办、经发办、工商所、财政所、各村(社区)
工作职责:
(1)发动群众。通过各社区设立意见箱等方式,广泛征求市民群众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意见、建议,推动解决市民群众提出的问题。
(2)氛围营造。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社区宣传栏、户外广告、宣传标语等各种有效的宣传形式,广泛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志愿服务、道德模范等宣传,营造文明城市创建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市民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3)市民群众宣传。各村(社区)广泛发动村民,通过各种形式,对群众开展“做一个文明人,不给他人添麻烦”的活动。
(4)宾馆、酒店等宣传。制作宣传材料,在宾馆、酒店和旅游场所等进行广泛宣传。
(5)中小学生教育。由教育组负责,在全镇中小学开展“争做文明市民,不给人添麻烦”宣传教育活动。
(6)企业宣传。由工会、经发办等负责,在企业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三)软件材料组组成人员和工作
成员:《全省文明城区测评体系》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软件材料涉及的相关单位的分管领导。
工作职责:对照《全省文明城区测评体系》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的指标,做好迎检软件资料的整理归类、印刷装订、迎检备查、解释说明等。
(四)督导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
1、定期不定期开展创建督导直至测评结束,根据工作需要,应适时加大督查力度;
2、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村(社区)进行整改,并做好跟踪落实,将情况及时反馈给对应的专项整治组负责镇领导和镇创建办;
3、做好日常督查记录并建立台帐,作为创建工作的奖惩依据。
4、做好镇领导督查的各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