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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木耳产业发展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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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木耳产业发展方案

为推动我市黑木耳产业加快发展,培育我市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致富步伐,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市委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农民增收为目的,以村组干部示范带动为载体,大力推进袋栽黑木耳生产,努力做大做强我市黑木耳特色产业。

二、目标任务

2014年全市发展黑木耳2000万袋,其中乡镇1795万袋、林场205万袋。总产量200万斤以上,初级产品产值0.56亿元,纯利润达到0.2亿元,户均增收225元。建设菌包厂27家,年生产能力1234万袋。

三、主要措施

1、强化认识,提高发展黑木耳产业积极性。广泛宣传黑木耳发展所具有的广阔市场前景以及黑木耳自身所拥有的特质,引导广大农民栽培黑木耳。同时,充分发挥黑木耳生产大户的典型示范作用,宣传身边的典型和成功事例,进一步增强发展黑木耳的信心和主动性。

2、健全网络,加快黑木耳标准化生产步伐。一是完善技术服务网络。积极推广黑木耳标准化栽培技术,控制段木栽培,大力发展袋料栽培;开展新型栽培材料的高产高效配套技术推广。建立标准化、专业化生产示范基地。按照黑木耳产业规模化、规范化的要求,在镇、太平乡、连珠山镇、兴凯镇、当壁镇、金银库林场、三道岭林场等乡镇场开展黑木耳标准基地建设。实行技术辅导员联系示范点、重点村和示范户制度,全面落实仿生袋栽的新型黑木耳生产和管理技术。二是完善技术培训网络。更新现有各乡镇农技干部知识,开展继续教育和黑木耳专业培训,引进专业人才,充实技术队伍。以各乡镇农技服务站为纽带,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生产示范大户为基础,组成黑木耳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立三级培训制度,采取专家培训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培训科技示范户、示范户培训带动耳农的梯次培训方式,年培训技术骨干200人,对村组干部进行全面培训。积极培育黑木耳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会员,创新“科研技术推广机构+专合组织+基地+菌农”的服务机制。三是完善销售网络。积极引导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种养大户主动参与黑木耳的生产、加工和销售,鼓励他们在大中城市设立销售窗口、开设专卖店或进超市设立专柜,积极参加全国黑木耳产品展会,向公众有效地推介产品。培育一批知名度高、具有自有自主产权的名优产品,全力打造黑木耳品牌,与旅游沿线观光、采摘充分结合,开发特色产品,发展自有品牌,不断健全销售网络体系。

3、科学发展,完善黑木耳产业发展模式。广泛推广“统一制棒、分户管理”的黑木耳生产模式,各乡镇要鼓励村经济合作社统一出资购置粉碎机、蒸气炉、装袋机、烘干机、接种箱等设备,通过统一的原料配置、拌料、装袋、灭菌、接种等菌袋制作工艺,防止因技术把关不严而出现病害、虫害,从而降低生产风险,保障黑木耳生产有序进行。

4、加大扶持,完善黑木耳发展政策保障。一是扶持黑木耳生产大户和专业村建设。鼓励黑木耳生产大户、专业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固定的黑木耳专业化生产基地,推行标准化生产。对当年生产黑木耳20万袋以上的大户、专业村、专业合作组织,根据生产所需购置的粉碎机、蒸气炉、装袋机、烘干机等设备,经林业主管部门核定后,凭购机发票,市政府给予适当补助。二是扶持黑木耳菌包厂建设。健全“母种→原种→栽培种”三级菌种生产体系,实现黑木耳生产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目标,确保安全合格的菌种供应。对落实落靠菌包厂建设,当年生产能力达到100万袋(含100万袋)以上的大户、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等,市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适当扶持奖励。三是扶持黑木耳生产示范园区建设。鼓励乡镇、村、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积极创建黑木耳示范园区。园区要求袋栽黑木耳生产总量达50万袋以上、产值达200万元以上,相对集中连片,设施齐全、技术先进、效益明显,经验收合格,市政府参照其他农业产业市级示范园区的补助标准给予扶持奖励。四是扶持黑木耳产后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我市黑木耳专业合作组织、加工生产企业、交易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充分发挥企业、市场、专业合作组织的辐射带动作用,形成“企业(合作社、市场)+基地+农户”的产业发展模式,带动黑木耳产业快速健康发展。鼓励企业、市场、专业合作组织、种养大户发展黑木耳并提供加工、销售等优质后续服务,对销售我市黑木耳且年销售额达到3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专业合作组织、贩销大户,经核实,市政府每年给予适当奖励。

5、强化督查,确保黑木耳发展目标如期实现。全面落实村组干部带头发展黑木耳责任机制,建立对乡镇工作业绩的考核激励机制,对组织发动、技术培训、后续服务、目标完成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各乡镇要抓紧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举措,确保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林业、农业、供电、国土、供销、金融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服务工作,营造黑木耳产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四、组织机构

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林业局局长

财政局局长

农业局局长

国土资源局局长

供销社主任

林业局副局长

各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地栽黑木耳产业宏观指导、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评比表彰等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林业局,主任由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