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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工作计划落实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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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工作计划落实方案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登记发证工作,把它作为保护农民的土地合法权益,减少土地权属争议,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推进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举措来抓落实,在各级政府的重视和国土资源部门的努力下,土地使用权发证工作正如火如荼地在各街道、镇、区开展。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以及土地登记相关法律法规精神,根据省、市、县统一安排,结合象珠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农村集体土地上的住宅房屋是农民群众的重要财产,积极稳妥地开展集体土地使用权及该土地上的房屋权属登记,对于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按照“产权明晰,一户一宅、限额控制、数字化管理”的工作要求,充分利用科学技术手段,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实现地籍管理一体化,推进象珠镇农村地籍管理现代化,全面提升地籍管理水平,更好地发挥地籍管理的保障功能和服务作用,为促进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和我镇经济发展奠定坚实、有力的基础和条件。

二、工作目标

依照《市农村住宅用地使用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文件,依法界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关系,2012年底完成象珠镇数字化测量区范围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2013年底完成象珠镇其他农村居民点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完善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的申报机制,逐步实现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全覆盖和登记资料的数字化管理。

三、工作安排

(一)为强化对登记发证工作的领导,顺利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促进经济发展,及时协调解决土地登记发证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难题,提高办事效率,特成立象珠镇土地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应挺任组长,分管副镇长陆玲为副组长,国土工作人员李杰、陆静、景伟军和镇村镇建设办工作人员胡飞强、吕新时为小组成员。主要任务为制定工作计划,审核实施方案,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关系,解决土地登记中遇到的重大土地权属纠纷和政策等问题,统一组织指挥协调。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国土所所长李杰任办公室主任,小组成员为陆静、景伟军。主要任务是负责宅基地登记宣传、收件、四至界定、权属审核、登记注册等日常事务工作及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相关问题的解释和具体业务交流,具体组织实施。各村也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组织,落实人员,并成立村级土地登记工作小组,以3人以上为宜。工作小组应积极配合该村开展登记发证工作。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3月至2011年6月)

采取各种各样的宣传形式,如写宣传标语,办宣传栏和利用会议等行之有效的宣传方法,营造浓厚氛围,广泛宣传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争取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尤其要做好村干部的思想工作,让他们能在村里做好宣传,积极配合开展土地登记工作。

(二)申请登记、权属调查阶段(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

1、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成员深入各村,根据之前测绘单位建立的测绘图形数据及地籍数据库,摸底登记情况,全面开展权属调查,并整理镇辖区内现存的地籍资料。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各村民工作小组,配合收取相关权源资料。

2、根据调查结果,一边完善调查资料,一边对及时更正前期调查中存在的不足,明确注意事项,以便后续工作的开展。

(三)受理、审核、核发证书阶段(2012年7月至2013年12月中旬)

登记人员须对申报的权源证件开据收据单,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以及提交的证件效力等内容进行严格规范地审核。然后在土地登记系统中完成档案的填写登记,交与领导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核发证书。具体内容和注意事项参考《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及相应的土地登记法律法规。

(四)检查验收,资料归档阶段(2013年12月中旬至12月底前)

对宅基地发证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同时做好登记发证资料归档,确保土地登记资料的全面、完整和规范。

五、工作要求

(一)增强认识,加强领导。

各行政村要充分认识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集中力量,克服困难,认真贯彻落实。加大宣传和工作力度,争取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工作技术性强,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因此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着力抓好各辖区农村集体土地登记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二)制定方案、认真实施。

为保证全镇农村全体登记工作顺利进行,各村要调整和充实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工作力量,组织指导和协调全村农村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各行政村要结合本地实际,要抽出讲原则、责任心强、有一定文化水平的同志从事调查和相关登记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三)明确任务、强化责任。

农村集体土地登记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农村和农民切身利益的政治任务。各行政村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严格按照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落实到位。镇政府要组织人员对各行政村工作进展情况全程督查。绝对不允许违规登记发证或办人情证。妥善处理农村土地权属纠纷,积极稳妥地化解矛盾,避免引发社会矛盾;对组织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违规收费发证和土地纠纷处理不当的,将依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