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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造林绿化推进森林建设的通知》和县委、县政府召开的全县造林绿化动员大会的精神,进一步加快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继续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不断提高森林覆盖率,打造生态优美之区,促进敖江跨越发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省委八届九次、十次全会和全省、全市、全县造林绿化动员大会精神,围绕建设“绿色敖江、生态敖江”目标,推进我镇“四绿”工程建设,全力抓好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
目标任务
2010-2011年全镇完成3964亩造林绿化任务,其中宜林荒山荒地造林3414亩、疏林地补植397亩、“四绿”工程等非规划林地造林150亩。
造林绿化资金筹措及实施办法
1、宜林荒山造林总面积3414亩,分布在幕浦、青塘、山亭、岱云、下山五个村。省、市对宜林荒山荒地造林每亩补助苗木费120元,县财政补助资金每亩80元。原则上由镇政府为实施业主,选定造林工程队统一实施,有关村居要密切配合,资金不足部分由镇、村二级共同分摊。
2、疏林地补植总面积397亩,省、市对疏林地补植每亩补助苗木费120元,县财政补助资金每亩40元。该项目由镇政府指定造林工程队具体实施。
3、非规划林地造林150亩,由镇政府结合“四绿”工程、新农村建设组织实施。按要求道路绿化每侧种植绿化大苗2排以上,村庄绿化连片面积1亩以上,坡度25。以上的坡耕地退耕还林造林,在上级对非规划林地造林每亩补助苗木费300元基础上,县财政补助资金每亩300元,绿色城镇每个补助8万元,绿色村庄每个补助2万元,绿色校园每个补助3万元。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造林绿化就是造资源、造环境、造财富,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切实把造林绿化、建设森林敖江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来抓。
一是加强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造林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详见附件1),相关村居主要领导对各自的造林绿化工作负总责,建立镇、村二级党政主要领导抓造林绿化的工作机制。
二是强化责任。镇党委、政府将今冬明春造林绿化任务和2013年、2015年净增森林面积与森林覆盖率指标纳入各村居绩效考核内容,对未完成任务或未达标的予以通报批评和问责。
三是协同推进。1、林业站主要负责山上造林规划、种苗供应、技术指导,掌握造林进度并及时通报,制定检查验收办法,组织开展逐片检查验收;2、镇直有关单位负责造林绿化的宣传、及协助配合等工作。
(二)狠抓造林绿化工作落实
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涉及面广,是一项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要将其作为当前一项中心任务,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以推进,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
一要抓好造林绿化规划工作。开展造林绿化工作,规划要先行。要不折不扣按照镇里分解下达的今冬明春造林绿化任务要求,在对各类造林地进行全面调查的基础上,认真对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进行规划,并及时制定造林绿化工作方案。同时,要优化林种、树种结构,体现树种多样化和品种珍贵化,努力多造混交林以及经济价值高的名贵和优良乡土阔叶树种。要加大乡镇周边、森林公园、重要交通道路两侧林相改造,不断增加森林色彩。水库周边、通道两侧要多造保水、固土能力强的树种,增强抵御洪涝灾害的能力。
二要抓好林地和苗木的落实工作。林地和苗木的落实是做好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的首要任务。要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尽可能多争取地块用于造林绿化。要按照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疏林地补植、采伐和火烧迹地更新、非规划林地等造林类型,分门别类抓好各类造林地的落实。各相关村居要做好群众的思想动员工作,确保绿化造林工作顺利开展。
三要多形式扎实推进造林绿化工作。要继续以“四绿”工程为载体,大力开展身边增绿、添绿植树活动,深入开展种植珍贵树、新农村绿化、“军民携手共建”、林地绿地认建认养、志愿者植树等活动。要积极开展“四旁”植树和非规划林地造林,突出抓好乡镇、村庄周边一重山、工业园区和厂矿企业及道路、江河两岸的绿化美化。要把造林绿化与绿色通道建设结合起来,大力开展“建设绿色通道,美化绿色家园”活动。要充分利用电视台、宣传栏等媒体,大力宣传造林绿化工作,在全社会营造造林绿化的浓厚氛围。要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社会团体、台资企业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人,通过捐资、认养、义务植树和租地造林等方式,积极参与今冬明春大造林活动。
四要加快造林进度提升造林质量。2010年12月底前完成山上造林地的整地工作,2011年1月底前完成针叶林裸根苗的造林任务,3月底前基本完成植树造林任务。山上造林后每亩成活率必须达到85%以上,当年成活率不足85%的不计入当年造林绿化面积。“四绿”工程等非规划林地造林绿化要在2011年3月底前完成,成活率必须达到90%以上,造林成活率达不到标准的,2011年10月开始补植,11月底必须全面完成。
(三)切实抓好资源保护和林权登记发证
一要严格林地保护。要进一步强化林地保护和科学利用,合理地解决经济建设与林地保护之间的矛盾。要严格控制征占用生态公益林地,尽量不征或少征。要加强对未批先占、少批多占、不批乱占林地案件的查处,防止林地非法流失,巩固扩大林业生态建设成果。
二要强化森林防火工作。全面加强并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加大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加强森林防火监测预警和火灾应急处置,开展森林火灾多发乡镇综合整治,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的防控水平,减少因火灾造成森林消耗。要把防火责任落实与迹地更新造林相结合,确保火烧迹地及时更新。要认真落实秋冬防火各项措施,确保全年防火取得更大成效。
三要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认真落实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三查三报”制度,全面加强生物防治为主的综合治理,切实加强预防,重点做好枯死松木调查清理、松木包装材料检疫检查、检测鉴定,阻止疫情传入。组织开展检疫执法专项行动,严防外来有害生物入侵、传播和扩散。
四要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要切实加强木材采伐、运输、加工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森林公安和林业执法队伍的作用,严厉打击盗砍滥伐、非法运输和收购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减少各类破坏行为造成资源损失。
五要深入开展林改“回头看”。要认真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林改“回头看”进一步推进林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进一步做好林改“回头看”工作,及时补缺补漏。要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主体作用,进一步明晰产权,加快林权登记发证进度,确保林权“回头看”工作取得成效,充分调动群众参与造林绿化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加强督促检查和落实奖惩制度
将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列入2011年村居绩效考评内容,并由镇政府同有关村居签订2010-2011年度造林绿化目标责任状。镇党委、政府成立专项工作督查组,不定期对各村居造林绿化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对全面完成镇下达的造林绿化目标任务的村居,经检查验收合格的,予以表彰。对没有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的村居,予以通报批评,并按未完成的面积予以每亩40元的经济处罚,同时村居主要领导予以效能告诫。并将村主干工资发放同造林绿化任务完成情况挂钩,未能完成任务的扣发30%的年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