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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县城居民数量不断增加,特别是率先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步伐的加快,原有的3个社区、14个居民小区的城市社区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发展现状。存在社区区域过大、管理过于分散、居民小区设置不够闭合等诸多缺陷,进而给街道社区建设和广大居民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严重制约着全县加快统筹城乡发展的步伐。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社区建设的通知》和市委《关于创建党建示范社区加快构建城市党建区域化格局的意见》精神,就我县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新设置城市社区,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一)社区设置。按照注重历史、尊重现状;方便居民、便于管理;区域均衡、全面覆盖;整合资源、共建共享的原则,将县城建成区域重新划分为五个社区(详见附图)。
中心街社区:中心街北段、步行街及龙祥路以东,府前街东段以北,朝阳北路以西,体育场门前路以南(详见图中红色区域),辖4个居民小区,驻社区单位15个,居住较为集中的住宅小区3个,家属楼13栋,城中村2个,人口15000人,党员610名。
北关社区:中心街北段及解放路北段以西,迎宾大道及振兴路以北(详见图中黄色区域),辖4个居民小区,驻社区单位22个,居住较为集中的住宅小区3个,家属楼30栋,城中村3个,人口14800人,党员520名。
解放路社区:步行街及龙祥路以西,老北街及解放路北段以东,凤栖街西段以南,府前街及招商街以北(详见图中蓝色区域),辖4个居民小区,驻社区单位43个,居住较为集中的住宅小区2个,家属楼14栋,城中村1个,人口11900人,党员420名。
南关社区:府前街及招商街以南,双拥街及解放路南段以西,凤鸣街、燃气公司以北(详见图中绿色区域),辖4个居民小区,驻社区单位32个,居住较为集中的住宅小区4个,家属楼18栋,城中村2个,人口14000人,党员520名。
东关社区:府前街东段以南,双拥街、解放路南段以东,林业局以北(详见图中紫色区域),辖4个居民小区,驻社区单位32个,居住较为集中的住宅小区4个,家属楼20栋,城中村3个,人口13000人,党员560名。
(二)基础设施建设。我县城市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从现在开始至今年年底,建成一座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的县级社区服务中心。每个城市社区拥有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的“一部三室三站”,同时完善配套设施。资金投入上,采取以县政府投入为主,市政府补助为辅的形式。
今后,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要坚持规划在先、建设在后、区域均衡、格调统一原则,由县城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和规划建设部门共同实施。
1、社区办公场所建设。社区办公活动用房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室外健身活动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标准,中心街社区办公活动场所设在南街社区服务中心大楼(移动公司对面)进行高标准建设,把中心街社区场所建设成城市社区的样板;北关社区办公活动场所由住建部门和房管部门对温馨园公共服务场所进行配套建设,保证社区办公活动场所达标;解放路社区办公活动场所,由住建部门和城投公司在民俗广场附近配套建设社区办公活动场所;南关社区办公活动场所,由住建部门在龙阳金都小区和南关车站小区开发配套建设,确保社区办公活动场所达到标准;东关社区办公活动场所,可在电信局家属院南侧空地新建,由国土局负责划拨土地,相关单位负责建设,力争年内完成新建任务。
从今年起,开发在建的和开发新建小区时,开发商应当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项目要求和设置规定,向社区居委会提供不低于300平方米的“一部三室三站”场所,不少于1000平方米室外健身活动场地,并与开发主体建筑一同设计、一同施工、一同验收。凡未建设社区办公活动场所或达不到标准的不得开工建设,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开发商限期整改。
2、社区配套设施的完善和建设
(1)图书阅览室和群众健身场所
县文体广电局要为每个社区图书室和文化室,配备不少于50套的社区图书和所需书柜、阅览台、桌椅等基本设施,提供必要的音响设备,安装一套户外健身器材。
(2)警务室
县公安局为各社区警务室配置必要的办公和警务设施,保障社区警务室工作的正常开展。
(3)卫生、计生服务站
县卫生局负责整合社区卫生站(所、室),组织提供药品柜、输液用具、简单治疗器械等医疗用品,并制定优惠政策和相关制度,监督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服务质量、服务价格等,使其能向居民提供优质的服务且收费低于社会价格,真正做到非营利服务,从而使广大居民享受到真正的社区卫生医疗服务,保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县计生局负责建立孕龄妇女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档案,免费提供避孕药品用具,保证社区计生工作的落实。
(4)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站
县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负责为各社区城市低保和劳动保障工作站解决必要的办公设施,并督促经费的落实。
(5)其他设施和项目
县司法局要为每一个社区协调、配备法律咨询服务人员(要向居民公布名单、地址和联系方式等),并提供必要的设施;县消防支队要为每一个社区配套必须的消防器材,并负责组织进行相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一些需要成立残疾人康复服务站的社区,由县残联负责提供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所需设备。
同时,各相关部门、单位也要结合自身发挥职能作用,在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工作中履行职责。
二、健全社区工作机置,努力抓好社区组织和队伍建设
健全的社区组织和工作者队伍以及投入保障机制是落实社区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
一是规范社区机构建制。由于城市社区规模大,构成情况复杂(有单位、有居民、有城中村、有居民小区、有大量流动人口),人口总量大,党员人数多,特别是在职党员“八小时以外”管理任务艰巨,城市社区按副科级建制,设立党总支。选好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鼓励街道党员副职兼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提倡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与居委会成员交叉任职。每个社区配备10名工作人员,其中党组织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工作人员由街道下派干部、选拔撤乡并镇富余人员、大学生“村官”、公益性岗位、选聘社会志愿者等人员构成,同时每个居民小区应选聘小区组长、治安协管员、卫生保洁员各一名。
二是加强社区经费保障。从2011年起,社区办公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个社区每年投入经费5万元(其中市财政解决1万元,县财政解决4万元)。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对需由社区完成的计划生育、低保、综合治理、劳动保障等行政事务,相关部门应拨付一定数量的工作经费。从社区居民中产生的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的报酬每月不低于1500元,选拔的工作人员每月不低于1000元,小区组长、治安协管员、卫生保洁员年工资参照农村干部工资标准不低于5000元,纳入县财政预算,确保及时发放。
三是合理设置社区工作机构。按照新的城市社区划分,合理设置社区公共机构服务点,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就业、文体和扶贫、助残等设施。不断拓展服务范围,面向全体居民、面向辖区单位、面向社区特殊群体和弱势群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社区服务。要切实发挥各类服务功能,实现社区公共服务全覆盖。进一步加强居民大会、居民代表大会、居民协商议事会等其他各类群众自治组织的建设。
三、加强城市社区工作,充分发挥社区综合功能
社区服务是社区的首要功能。社区服务可以分为公共服务(如城市低保、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等)和经营性服务(如家政、医疗等)。社区在实际工作中要精心划分公共服务和经营性服务项目,公共服务由政府来承担,经营性服务则由有关部门制定优惠政策,向社会开放,鼓励群众自己来办。
一是搞好公共服务。要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搞好劳动保障、社会事务、计划生育、医疗服务等公共服务工作,实现劳动保障、培训就业全覆盖。社区要设立相应的服务窗口,成立社区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社区服务档案,组织和支持辖区单位、个人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和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再就业、廉租房补贴、发放及协调工作,建立功能完备的社区服务体系,实现社区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是加强社会管理。由县公安局牵头,县民政局、街道办事处参与,加大户口整顿力度,实行按居住地入户,建立社区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完善社区“打、防、控”机制。由县民政局负责,继续落实街巷命名和门牌号码设置工作。各社区要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三调联动”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化解居民内部矛盾,创建平安社区。建立规范的社区警务室,健全群防群治组织,成立义务巡逻队和治安联户岗,推荐有条件和责任心强的居民担任安全员,落实居民住宅防范措施,增强居民的安全感。要进一步抓好社区信访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是创新社区活动内容。县文明办、文体局要积极开展文明社区创建和主题教育活动,加强文明礼仪教育,进一步提升居民的整体素质。各社区要创新社区活动方式,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形成城市社区区域化工作新格局。各驻社区单位要支持社区建设,参与社区组织的各项公益性活动,遵守社区各项规章制度。同时要接受社区监督评议,各驻社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在创佳评差和个人职务晋升、先进评选等活动中必须有社区出具的共驻共建、计生、廉政、综治鉴定,否则不能提交会议研究。通过社区活动的深入开展,发挥驻社区部门、单位党员干部在“八小时外”先锋模范作用,实现驻社区单位和社区“共驻共建共荣”。进一步增强社区的整体功能,不断提升社区工作影响力和凝聚力。推动社区工作从条块分割向一体化转变,从单一管理向全方位转变,从封闭集中向开放民主转变。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城市社区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上成立城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由县政府主管县长担任,副主任由县民政局长、凤栖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成员有政府办、民政局、经发局、财政局、编办、公安局、城建局、国土局、人劳社保局、司法局、教育局、卫生局、文体局、广电局、计生局、消防队、凤栖街道办事处。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凤栖街道办事处,办事处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城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城市社区建设工作。各成员单位根据社区建设要求,明确职责,夯实责任,进一步细化分工、形成建设合力。同时要加强信息互通,密切配合,协调解决社区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城市社区建设各项工作有机衔接,顺利进行。
二是强化措施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搞好社区建设的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出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切实把社区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认真研究社区建设工作,正确界定社区和部门的职责,政府部门的事不能压给社区来完成,确需社区协助的工作,要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进行。
三是加强考核检查。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各负其责,认真拟定实施计划,制定有效措施,尽快开展此项工作,并将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报城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城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定期督查,严格考核考评,及时通报情况,确保全县工作任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