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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不断把“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主体实践活动推向深入,切实增强各级干部的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让政府工作更好的顺应群众的期待,确保“十二五”各项工作良好开局。根据精神,决定在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深入开展大下访活动。扎实抓好干部“大下访”工作,推进“事要解决”,实现现有信访积案基本化解的目标,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干部“大下访”活动,确保已化解信访积案无反弹,巩固率达到100%,本县自排信访积案息访息诉率达100%,群众诉求渠道进一步畅通,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信访问题得到切实解决,社会矛盾得到有效化解,实现信访总量、到市信访、集体上访、进京非正常上访、群体性事件明显下降。为建设“平安”、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为推进统筹城乡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重点任务和方法步骤
坚持“走访解民难、走访聚民心、走访促发展”原则,将了解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信访积案、探索建立信访稳定工作长效机制作为干部下访、走访活动的主要任务,做到解决问题、教育疏导与困难救助相结合,全力推进“事要解决”。
(一)集中排查,梳理案件(5月)
各乡镇、各部门继续按照“事要解决”的要求,通过干部走访、下访,对本乡镇、本部门、本系统的信访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可能诱发集体上访、到市赴省进京上访、非正常上访的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群体性信访矛盾,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务必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矛盾化解在内部、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矛盾不上交、不激化、不汇集。
(二)集中下访、重点接访(6月至7月)
采取公开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驻点指导等多种形式,全面开展大下访工作,掌握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制约我县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
(三)因案施策,分类化解(8月至10月)
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以“事要解决”为核心,减少存量、控制增量,把信访稳定工作的重心放在研究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上。要组建专门的工作力量,对排查梳理出的矛盾纠纷、信访积案、突出信访隐患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逐案调查研究,分析案情,查找原因并制定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因案施策,分类化解。对有政策规定的坚决兑现落实到位;有条件解决的在不突破法律底线和不引起连锁反应的前提下,积极争取上级出台政策解决;暂时无法解决的,要做好思想疏导及稳控工作。对于生活困难的信访人,可帮助信访人解决目前具体困难。10月底之前,责任单位要逐案上报案件办理情况报告。对仍在办理之中的疑难复杂案件,要逐案写出报告,提出解决方案,明确办理时限,通过多方协同配合推动“事要解决”。
(四)督导检查,务求实效
由政府督查室、县信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各部门的“大下访”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日常督导和集中督导。日常督导由县信访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情况不定期开展,集中督导分别于5-6月和9-10月进行。
5-6月督导检查的重点是: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大下访”活动情况,特别是已化解处理案件走访、回访开展的情况;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机制制度落实情况;本乡镇、本部门信访积案排查梳理情况;交办案件领导包案和化解处理措施制定实施情况;信访稳定工作基层基础建设情况;会商处理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等。
9-10月督导检查的重点是:交办案件化解处理情况;落实化解处理措施和信访人息诉息访情况;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总结创新开展干部“大下访”活动的先进经验做法等。
(五)认真总结,通报情况
县信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每月通报一次干部“大下访”工作开展情况。11月底前,各乡镇、各部门对2011年干部“大下访”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系统总结。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下访力度。县政府把“大下访”活动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乡镇、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要作为干部“大下访”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坚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将干部“大下访”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乡镇、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每月开展下访活动不少于2次。对本乡镇、本部门排查出来的信访突出问题走访率要达到100%,对上级交办的重点矛盾纠纷走访率要达到100%。
(二)强化工作措施,实行网络化管理。各乡镇、各部门要再次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将排查情况和矛盾纠纷化解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进村入户走访群众的主要内容。对活动开展情况实施网络化管理,建立领导干部走访、接访、下访工作情况台账;建立化解处理信访积案走访回访工作台账(包括走访回访对象基本情况、走访回访责任领导、走访回访结果等)。建立交办案件办理情况工作台账,按照要求统计汇总并上报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进度。
(三)明确工作重点,加大化解力度。各乡镇、各部门对已化解信访积案的走访回访工作,要明确具体的牵头责任单位、责任人,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要面对面与当事人沟通、了解问题的处理和落实情况。对交办的信访积案要逐案落实包案领导、承办人员、化解措施、办结时限。重大复杂的信访积案要由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亲自包案处理。
(四)做好正面宣传,推进活动开展。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推广活动开展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宣传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教育引导群众依法信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实施考核奖惩,严格责任追究。县政府将把各乡镇、各部门干部“大下访”活动的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及个人,给予表扬;对领导干部走访、回访工作重视不够、部署不力、进展缓慢甚至弄虚作假的乡镇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化解处置措施不到位、工作责任不落实,致使已化解的信访积案出现反弹、信访积案得不到有效解决、信访人长期来县去市赴省进京上访甚至非正常上访、发生极端行为或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