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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抓好出生缺陷干预,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有效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和孕前健康检查工作,提高我县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省、市优生促进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坚持“政府主导、计生牵头、部门配合、优势互补、惠及民生”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作用,以普及优生优育知识、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检测为主要手段,全面抓好出生缺陷预防各项工作,切实减少新生儿出生缺陷,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优化人口结构,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通过优生促进工程工作的开展,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立出生缺陷预防服务网络和体系,力争使全县出生缺陷监测报告率达到97%以上,已婚育龄夫妇生殖健康和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新婚和计划怀孕夫妇接受规范的优生咨询服务,年内按标准建成优生检测实验室及健康书屋,为全面开展优生促进工程做好各项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婚前孕前宣传指导。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优生优育宣传指导工作。要充分发挥计生部门宣传教育工作的优势,利用各级人口婚育学校和计划生育服务站等阵地,广泛开展优生优育宣传教育工作。制作“优生优育宣传信息卡和婚前健康服务大礼包”,通过多种途径,直接送到每对新婚和待孕夫妇手上,让群众获得有针对性的免费优生优育服务。要重点做好外出务工育龄人群的宣传教育和组织工作,帮助他们建立起正确的婚、孕育观,减少非意愿妊娠发生。要大力普及优生优育知识,营造有利于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社会氛围,提高育龄群众自觉参与意识,有效预防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
(二)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计生、卫生、文体、精神文明建设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通过提供上门宣传咨询服务、组织主题宣传实践活动等方式,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引导准备结婚的青年和待孕、已孕夫妇树立科学的婚育观念,改变不良生活方式,远离高危环境,避免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合理营养,预防感染,谨慎用药,戒烟戒酒戒毒,远离宠物,适量运动,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促进怀孕前后妇女和胎儿健康。
(三)开展优生咨询活动。优生咨询服务工作是优生促进工作的重要环节,要组织优生优育专家和县乡服务站专业工作人员,采取适当方式,为服务对象提供有针对性的优生咨询服务。要尊重服务对象的隐私权,对服务对象的病史和家族史要严格保密,进行必要有效的心理疏导。开展与出生缺陷相关的筛查、诊断检查和预防,要做到让群众知情同意。
(四)加强高危人群婚育管理。民政、计生、医疗保健机构、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和各乡镇、街道办在咨询指导、婚前检查时、上门服务、生育登记时,要及时发现患有遗传性疾病、曾生育病残儿、反复流产或死胎死产、35岁以上生育以及长期接触危险环境的高危人群,逐步建立出生缺陷高危人群数据库,将高危人群的家族史、遗传病史、既往病史、生育史及生活、工作环境中风险因素接触史等信息录入数据库,客观分析,有针对性的加强指导,跟踪服务。对发现出生缺陷高风险的,要及时提出预防、复查、治疗等医学建议,实现早期干预。
(五)免费提供婚前医学检查。县计生服务站要设立婚前检查室,向拟结婚的男女双方免费提供体格检查、血尿常规检查、梅毒筛查、肝功检查、G6PD(葡萄糖磷酸脱氢酶)缺乏症筛查、淋病筛查(男)、阴道分泌物涂片(女)等婚前检查项目,通过详细询问病史、全身体格检查、知情选择的生殖器官检查、知情选择的实验室及特殊项目的检查,确定拟结婚的男女双方是否患有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检查结果要由婚检医师负责解释,对患有影响婚育疾病的服务对象应提出医学建议。同时,鼓励医疗保健机构开展有偿婚前医学检查业务。
(六)免费提供孕前实验室筛查。县计划生育服务站要加强孕前筛查实验室建设,选择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检查设备和检测试剂,按照标准程序,严格规范操作,确保工作质量。免费向已婚待孕妇女提供风疹病毒抗体、巨细胞病毒抗体、弓形体抗体、单纯疱疹病毒抗体和梅毒螺旋体抗体以及乙型肝炎两对半等六项孕前筛查服务,并根据检验结果科学指导,主动干预,努力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的危险因素。对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中发现出生缺陷高发风险的,要及时提出医学建议,并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处置,做好转诊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指导,早预防,早治疗。同时,鼓励医疗保健机构增加服务项目,开展有偿孕前筛查服务。
(七)免费提供营养素补充剂。均衡营养、合理膳食是胎儿健康发育的必要条件。人口计生部门及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要科学指导待孕夫妇合理膳食,尽可能从食物中获取自身和胚胎生长发育所需的各种营养素,向缺乏某些营养素的妇女免费提供叶酸等补充营养素及微量元素的制剂,最大程度地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的危险因素。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县优生促进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和“县优生促进工程专家指导组”,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建立责任制,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并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县优生促进工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县长
副组长:
县计生局局长
县计生站站长
成员:
县计生局副局长
县计生站副站长
县计生局科员
领导小组在县计生局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优生促进工程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等日常工作,并对工作实施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解决,确保项目的顺利开展。
2、县优生促进工程专家指导组成员:
县计生站妇产科副主任医师
县医院妇产科副主任医师
县计生站超声医学技术中级
县医院主管检验师
县妇保所妇产科主治医师
专家指导组由同志负责召集专家讨论会议和日常事务。
(二)明确部门职责计生部门是“优生促进工程”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县乡计生服务站制发出生缺陷防治知识宣传品,免费提供婚育咨询、婚前医学检查、孕前实验室筛查等服务项目;协调相关部门广泛宣传实施“优生促进工程”的目的意义、干预手段和保障措施,普及出生缺陷预防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出生缺陷高危人群管理,及时向卫生、民政部门通报信息;会同财政部门及时下达“优生促进工程”项目经费;会同卫生部门制定出生缺陷监测报告制度、培训专业技术人员、检查考核“优生促进工程”实施情况;总结、推广实施“优生促进工程”的先进经验。卫生部门负责加强对婚前医学检查的技术指导和检查情况的分析研究,会同计生部门做好免费优生促进检查和推广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向拟结婚的青年发放出生缺陷防治宣传品,宣传出生缺陷预防知识,加强出生缺陷高危人群管理,引导自愿接受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检测,依据有关规定向人口计生部门定期通报婚姻登记相关信息。宣传部门负责在媒体设立专题栏目,经常性开展工作宣传,普及优生优育知识,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各乡镇负责广泛宣传实施“优生促进工程”的目的意义、干预手段和保障措施,普及出生缺陷预防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组织动员育龄群众按时接受婚育咨询、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实验室筛查;组织指导辖区计生技术服务机构主动向育龄群众免费提供婚育咨询服务;组织发放出生缺陷防治宣传品、营养素补充剂;定期收集、整理、上报出生缺陷信息;具体管理出生缺陷高危人群。
(三)加强技术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分别培训宣传教育、婚育咨询、婚前检查、孕前筛查诊断等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更新知识,增强服务理念,努力提高宣传倡导能力、健康促进能力、咨询指导能力和高危人群监测能力,着力打造一支能够承担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的高素质队伍。
(四)健全工作制度。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婚前医学检查、孕前健康检查工作规范,建立健全宣传教育、健康促进、优生咨询、婚检孕检等各项工作制度,用制度规范工作,用制度促进工作,确保检查质量。要完善信息互通机制,加强信息统计和上报,便于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推动工作。县优生促进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将对“优生促进工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并加强监督考核,确保此项工作实施到位,切实推动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