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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中心的技术要求进行系统数据交换,明确职责分工。法制处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和规范;信息中心负责系统规划建设、网络技术和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完成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移植、改造、接入和维护;财审处负责系统建设的资金预算和落实;监察室负责总体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加强与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衔接,沟通情况,协调行区县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领导小组。
加强行政监察和效能监察,为了更好地加快工商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发〔〕78号)精神,结合我市工商系统的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运用信息技术,年底前建成市工商系统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市工商系统行政审批监察工作的信息化。
二、建设原则
市工商系统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遵循以下原则:市政府、市监察局的统一领导下。
一)分工协作。市工商系统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市局及区县局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统一规划、组织推进和工作协调,统筹规划。明确市局相关处室、区县工商局在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中的任务。
二)分片到位。根据市政府、市监察局的工作安排,总体规划。总体确定市工商系统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目标,先建设市局行政审批窗口的电子监察系统,同时分片区按区县政府的进度建设区县局的电子监察系统。
三)制度配套。充分运用市局电子政务系统的基础上,技术实用。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注重升级及功能扩展,确保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高性能、高安全性和可扩展性,同步建立相关配套制度。
强化监督。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要与深化“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习整改活动成果、执行行政审批违规违纪责任追究制、行政首长问责制、行政执法责任制相结合,四)依法依纪。强化对行政审批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监督,拓展源头治腐领域,促使行政权利运行廉洁高效。
三、建设内容
一)系统基本构成。
由“一线两支”组成:市工商系统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依托市政府政务外网和市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
市局监察室对市局行政审批部门、区县局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效能实行垂直监管。区县局行政审批部门接受市局行政审批部门的业务指导,一线:由市局监察室、市局行政审批部门和区县局行政审批部门组成。并上报业务数据。
两支:市局行政审批部门接受市级行政审批电子监察中心横向行政监察并进行数据交换。区县局行政审批部门接受区县行政审批电子监察中心横向行政监察并进行数据交换。
二)系统体系架构。
一是视频监控综合系统,电子监察系统平台包含两大综合系统。二是数据监控综合系统。
视频监控综合系统由市电子监察监控中心、市局监察室监控中心、区县审批大厅监控中心、市局行政审批大厅和区县局审批大厅各服务窗口的监控点构成。市电子监察监控中心、市局监察室监控中心负责监控市工商局行政审批大厅及区县局审批大厅的窗口服务情况。
该系统通过行政审批系统数据交换系统一对一的数据采集子系统、统一的监察数据库子系统、审批数据监察子系统构成。其中,数据监控综合系统由审批系统和监察系统组成。审批系统由市工商局和区县局的审批子系统构成。数据采集子系统负责把各审批系统的有关数据实时采集到统一的监察数据库中,审批数据监察子系统对该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监察,实现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整体功能。
三)系统主要功能。
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具有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信息服务、辅助决策功能。
实行同步全程监控。内容包括:综合监察、过程监察、异常监察。综合检查主要是全面综合全市行政审批的办理情况,1.实时监控。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自动实时采集每一项行政审批办理过程的信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各种方式的统计分析和综合查询,随时显示和提供最新的动态数据;过程监察主要是对每一项行政审批的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等五个环节全过程监督;异常监察主要是对不予受理、不予批准、补交告知以及因审批决定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情况实施的监督。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予批准等违规行为,2.预警纠错。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审批超时限、违规收费、违反审批程序、违反政务公开规定。分别发出预警和纠错信息,并自动通过手机短信息通知行政审批个环节,由监察机关进行督促整改个追究责任。
自动对纳入考核范围的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和区县(自治县)以及操作岗位人员的审批绩效惊醒打分、考核和排名。3.绩效评估。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根据量化标准。
依法查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进度和结果。4.信息服务。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按需提供行政审批的各种信息。可以任意查询全市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内容、一句、条件、程序、期限等办事指南。
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量化指标和决策依据。5.辅助决策。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通过采集、分析、综合运用行政审批运行数据。
四)工程概算。
报局长办公会审定,市工商系统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概算由监察室提出。系统经费中安排。包括人员培训费、部分区县局的设备购置费、分摊的软件开发费。
四、建设步骤
分两步建设实施。市工商系统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一)准备阶段(年3月-年7月)
与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有关工作,完成前期调研。拟定并提交《市工商系统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方案》报市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由牵头单位组织实施
二)实施阶段(年8月-年5月)
商请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市局行政审批大厅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年8月前。年5月前,按区县进度,分主城、渝西、万州、黔江四个片区配合完成区县局行政审批大厅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五、保障措施
实现预期目标,成立市工商系统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领导小组。为确保市工商系统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市局成立市工商系统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领导小组,由市局副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王兴华组长任副组长,企业处、外资处、法制处、财审处、监察室、信息中心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室,由监察室负责人兼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