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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健全体制机制,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夯实保障基础,扎实推进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有效防止各类事故发生,构建“平安校园”,建设“平安”。
(二)目标任务
以创建“平安校园”为目标,以“安全基层基础”建设活动为主线,在落实、深化、创新上下功夫,着力抓好体制机制建设工程、安全教育演练工程、校舍安全建设工程、隐患排查矛盾化解工程、育人环境净化工程和安全保障建设等六大工程建设,切实维护全区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管理全区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教委安稳办。各街镇成立辖区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机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落实责任。
三、全面实施“六大”工程建设
(一)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工程,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1.强化安稳组织体系建设。区教委要建立健全安全稳定工作机构,成立独立的安全稳定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配备2-4名业务能力强的专兼职安稳工作管理干部。区公安分局要按照“一校一警”、“一校两警”、“一警多校”原则向学校派驻校警,向专业培训机构招聘并统筹安排学校保安,指导学校实施封闭式安全管理。学校要成立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校长负责制,设立安全稳定办公室或安全保卫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稳定工作人员,聘请1-2名教师作为学校的专兼职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人员,统筹协调、指导、管理本学校各类安全、信访和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及处置工作,可享受学校中层干部待遇;要全面落实法制副校长、法制副园长(安保副校长、安保副园长),组建护校(园)队。区教委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到机构、人员、制度、经费“四落实”,保证必要工作条件。
2.分级管理,落实责任。进一步落实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三级安全责任制,健全安稳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事故报告、安全基础台帐、经费保障投入、部门协作联动、突发事件处置等系列安全稳定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安全教育培训、安稳工作日志、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季度报送、工作考核奖惩等基础台帐,切实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建立完善应急管理机制。扎实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强常态化应急管理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强化应急处置培训和应急演练,不断进一步完善三级联动的应急管理体系,做到机构完善、预案健全、措施到位、处置及时、效果明显。
4.健全安稳队伍培训机制。加强对安稳工作干部的教育培训,强化学校安全管理能力和安全管理队伍培训机制建设;相关部门和学校要将安全教育管理纳入课程,扎实开展安稳工作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和“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每年有针对性地采取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远程教育、学术交流等多种形式,组织治安、交通、消防、校园及周边治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学习考察活动,切实提升安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能力。
5.建立安稳工作激励机制。对安全稳定工作领导重视、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将安全稳定工作岗位作为后备干部锻炼岗位,对能力素质强、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安稳工作干部在评优选优、职务晋升和提拔重用等方面实行特殊政策和“绿色通道”;坚持“从严治安”与“从优待安”、“事业留人”与“待遇留人”并重。区教委和学校参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突破年工作的实施意见》(府发〔〕2号)和市里关于信访工作人员工作待遇等文件规定,落实安稳工作人员待遇和特殊岗位补贴,切实稳定安稳工作队伍。
(二)开展安全教育演练工程,切实增强防范救护能力
1.强化安全法制教育。区教委和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安全教育和“五五普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学校主战场和主阵地作用,中小学要全面开设公共安全知识和法制课,扎实推进安全和法制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三进”工程;中职学校要开设职场安全教育必修课,有条件的中职学校要开设安全工程类专业。学校在开学初、寒暑假和重大节假日前,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和法制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学生的安全法制意识。
2.加强安全教育研究。区教委要在进修校或教科教研室所配置1-2名专兼职教研员,负责辖区中小学安全教育研究和教师培训工作;全区所有中小学要落实1-2名专兼职教师,负责本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稳定工作(与管理工作相结合),切实提升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针对性、实用性和科学性;区教委和学校要加强教研和课题研究,把安全教育列入课题研究规划,落实人员、保证经费,注重研究成果的总结、交流和推广。
3.扎实开展应急演练。区教委和学校要坚持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采取校园广播、校园网络、课堂教学、现场观摩、专题演练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强对广大师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充分利用晨操、课间操、课前10分钟、国旗下讲话、活动课等时间,通过经常性地开展地震、雷击、消防、交通、食物中毒、防灾减灾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和日常演练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救护能力。
(三)实施校舍安全建设工程,全面夯实安全基层基础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管理台帐化、装备现代化、操作程序化、行为规范化”的要求,大力实施校安工程建设;相关部门加强统筹规划,不断完善校园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图书馆、体育馆、运动场以及大型公共聚集场所交通、防雷、消防、用电、饮食饮水、食品卫生、应急照明、安全警示标语、应急疏散通道等基础安全设施,切实加强围墙、堡坎、护栏、厕所等附属建筑设施及体育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和保养,不断提升校园应急处置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2.强化安全技防建设。将技防建设作为创建“平安校园”的必备条件,纳入校安工程统筹规划建设;进一步完善学生食堂、宿舍、教学楼、礼堂、报告厅、图书馆、运动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在交通、消防、食品卫生、视频监控等方面的安全技防设施;建立完善高性能、多层次、全方位的安全防控体系,有效提高安全事件的监测预警、综合分析和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年底,全区所有完小以上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一级示范幼儿园视频监控体系、报警系统的建成率要达到100%。
(四)推进隐患排查矛盾化解工程,有效维护安全稳定环境
1.狠抓安全事故防范。公安、安监、消防、教育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学校对重要场所、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广泛开展以“防火、防盗、防爆、防泄漏、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自然灾害事故”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专项行动,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逐一登记造册,逐一整改落实,及时将各类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坚决避免事故发生。
2.加强学校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管和质量监督。对学校特别是灾后重建学校建筑严格执行抗震设防、防雷、防火建设标准,确保在“不发生安全事故,不遗留安全隐患”的前提下,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把学校建筑工程建成师生安全、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质量工程”和“民心工程”。
3.强化信访维稳工作。高度关注教育系统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尽力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创新信访工作机制,健全教育系统“立体互动”信访工作网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事要解决”工作原则,完善领导干部接访、走访制度;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机制,认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进一步落实信访维稳工作“一岗双责”和领导包案制度,狠抓源头预防,着力推进“事要解决”,及时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全力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五)狠抓育人环境净化工程,着力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1.加强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坚持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8号)、《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若干意见》(中办发〔〕6号)精神为指导,切实加强对学校周边酒吧、网吧、ktv、发廊、成人用品商店、饮食摊点、游商小贩、不健康物品售卖摊点、彩票站点等不良文化娱乐场所的整治力度,加强对校车及学生上下学交通用车的监管,不断巩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成果,最大程度有效净化、优化校园周边文化氛围和育人环境。
2.加强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净化校园及周边文化环境长效机制和安全事故调处机制,坚持集中专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定期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经常性地开展校车、消防、交通、饮食卫生等方面的综合整治和督促检查,不断改善校园及周边交通、治安和饮食卫生环境。
(六)强化安全保障建设工程,不断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1.加大安稳工作保障投入。相关部门(单位)要将安全基础设施装备、安全隐患治理、信访维稳、“平安校园”建设等经费纳入本校年度经费预算予以充分保障落实,确保安全稳定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积极探索并逐步推行安稳工作统筹保障金和风险责任金制度,充分保障安稳工作预防性投入、建设性投入和事故风险化解投入,切实增强安全维稳保障能力。
2.建立健全安全事故调处机制。成立以综治、教育、公安、司法、卫生、城管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安全事故协调领导小组并及时向市相关部门报备,在区委、区府的领导下,负责学生治安、交通、消防、溺水、意外伤害等各类安全事故的统筹协调处理。本着“以人为本、关爱学生”的原则,建立健全部门各司其职、互动联系、协调配合的学生安全事故处置联动机制,切实提高有效化解各类涉校涉生安全事故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3.强化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区教委和学校要强化学生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保障体系建设,积极稳妥推进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开展,达到全区所有师生应保尽保校方责任险,大力倡导学生参加当地的社会医疗保险统筹,鼓励和引导家庭为学生购买学生平安保险和人生意外伤害保险,切实增强学校师生的风险意识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五、加强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安全稳定工作事关教育改革发展的顺利推进,事关“平安校园”建设进程,事关整个社会稳定大局。相关部门(单位)要着眼“平安”建设大局,充分认识安全稳定工作的特殊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牢固树立“安全稳定压倒一切”和“安全稳定无小事”的思想,切实加强对安全稳定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把安全稳定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范畴,全力以赴,切实抓细、抓好、抓落实。
(二)健全机构,落实责任。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本《意见》要求,进一步落实组织机构,健全安稳工作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健全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分片落实的工作机制,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一把手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将安全稳定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岗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评。健全完善“平安校园”建设及安全稳定工作督促检查和目标考核体系,强化督促检查和过程考核,做到督促检查和工作考核制度化、常态化,充分发挥好工作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作用,确保“平安校园”顺利推进,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大局;对安全稳定工作领导重视、成效明显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而引发安全稳定责任事故的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将严格按照《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决定》等有关规定,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