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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血热接种落实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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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血热接种落实方案

一、工作目标

目标人群的接种率达到70%以上,降低出血热发病率。

二、实施范围

根据州里下拨的疫苗数量,市第一批流行出血热疫苗在全市四个镇开展接种(各镇接种人数参照附件2今后将根据州里下拨的疫苗情况,制定相应的接种范围。

三、接种对象

出血热疫苗接种目标人群为我市居住的16-60周岁人群,其中有接种禁忌症、既往患出血热和已接种过出血热疫苗的人员除外。

四、免疫程序

使用双价出血热疫苗,接种程序和要求参照疫苗使用说明书。接种工作在春季、秋冬季流行高峰期完成基础免疫接种,基础免疫后加强免疫一次。

五、疫苗管理

(一)制定疫苗分配计划。根据州里下拨的疫苗数量,制定我市疫苗分配计划,并上报州疾控中心。

(二)疫苗采购、供应、贮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此次应急接种出血热疫苗由省里实行统一招标采购,逐级供应,并用儿童计划免疫冷链设备进行冷藏贮运。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做好贮存、运输和使用各环节的冷链监测和管理工作。

(三)疫苗使用和管理。市疾控中心、镇及社区卫生防保组织设立专人,建立账目,杜绝账苗不符和人为的损失浪费。

六、预防接种的实施

(一)接种人群摸底登记,接种簿的建立与管理。年月底前,各预防接种单位组织人员对接种范围内的重点人群(各镇、街道的16-60岁人群,包括户籍不在本地的常住人口)进行摸底登记,以村或社区为单位,填写《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接种登记簿》附表4基本信息。

接种登记簿的预防接种信息由实施接种工作的人员填写,各接种单位要对《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接种登记簿》实行统一管理,长期存档,存档期限不少于15年。各预防接种单位组织将辖区内接种簿录入数据库,上报市疾控中心。

(二)宣传与培训。市卫生局组织疾病预防控制、医疗保健、健康教育机构广泛开展宣传、提供咨询服务,加强与新闻单位协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大众传媒,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使群众了解出血热的危害及其疫苗接种的相关知识和信息。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承担出血热疫苗接种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能正确掌握接种对象、免疫程序、接种的部位、剂量、方法、禁忌症和注意事项,接种登记、统计、报告,接种异常反应判断、处理方法,预防接种安全注射的基本知识的操作技能等。

(三)预防接种服务的实施。各接种单位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开展预防接种工作。操作过程中要注意分期、分批进行,合理分配时间和人员,做到安全、规范、高效、有序。未能及时接种的目标人群,要及时进行补种。

(四)接种档案、数据管理。

1.市疾控中心应建立出血热疫苗及注射器的领发登记簿,接种单位除疫苗领发登记外应建立接种登记簿。

2.出血热疫苗订购、领发、使用、管理、接种登记等资料,要建专档,接种登记簿由各接种单位保管。

(五)接种操作及注意事项。

1.操作出血热疫苗接种工作由经过培训并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务人员操作实施(详见疫苗使用说明书)

2.注意事项。

1接种实施前,要做好宣传工作,使受接种者知晓接种疫苗的作用和可能出现的正常机体反应。

2询问并掌握接种禁忌症,对发热等可疑疾病征兆者暂缓接种,对于既往出血热病人和接种过出血热疫苗的人员不予接种。

3疫苗要保存在冷藏包内,注射前应充分摇匀,瓶体裂纹、标签不清、疫苗浑浊、变色冻结、有异物、容量不足、超过效期者,均不得使用。

4严禁将出血热疫苗与其他疫苗在一个注射器内混合后接种,尽量避免出血热与其他疫苗或药物同时接种或注射。

5接种现场应具有肾上腺素等应急药械,以对偶发过敏反应者实施急救。

6接种实施后,要认真进行登记,要求受种者本人签字。

7接种单位发现接种异常反应或事故时,应及时上报市卫生行政部门。

七、预防接种反应及事故的处理

发生和疑似发生出血热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应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进行报告、调查、诊断、鉴定和处理。

八、资料收集和报告

市疾控中心负责收集我市的重点人群人口资料、疫苗接种、疫苗供应、疫情监测及免疫效果评价等资料,按时整理、统计、汇总、建档立卷。各接种单位在完成接种工作后l个月内将统计报表上报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统一汇总后上报州疾控中心。上报表格包括附表5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接种统计汇总表(2针基础免疫)附表6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接种统计汇总表(3针基础免疫)

九、督导与评估

(一)督导。市督查局会同市卫生局负责出血热接种工作的督导管理工作。

1.督导内容。主要包括组织领导、部门协调、经费投入、宣传培训、冷链建设和运转、疫苗使用管理、疫苗接种、接种率评价、安全注射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等内容。

2.督导频次。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分别在实施过程中和接种工作完成后组织开展出血热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督导。

(二)评估。市卫生局负责我市出血热接种工作的日常考核及评估工作。

1.评估内容和指标。

1免疫接种率:出血热疫苗目标接种人群的全程免疫接种率达到70%以上。

2登记簿完整率达到100%。

3培训情况:市、镇、村有关人员和镇、村干部出血热防治及疫苗接种知识培训率达95%以上。

4资料建档立案率达到l00%。

2.评估方法。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以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实地调查或考察等形式进行。

1免疫接种率的评估:查阅接种实施镇或街道人口资料及构成,计算目标人群人口数和应接种人数,并结合快速接种率评价计算接种率。快速接种率评价的方法为每个镇随机抽取23个村,每个村随机抽取2030名16-60岁居民,核对查验接种登记簿,结果的判定以被受种者回忆和接种登记簿记录同时符合为准。

2接种登记簿的查验:登记簿记录规范,不得缺漏项。

3培训考核:查阅会议、培训班的通知、原始签到簿、培训资料、考试试卷等。

4档案资料的考核验收:查阅摸底调查原始登记资料、疫苗接种登记簿、疫苗出入库登记、保藏及运输登记、实验室检测原始记录、接种前后知晓率调查原始表格、会议培训记录及上报的各种表格。

十、组织管理

(一)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我市出血热疫苗接种工作组织、协调、实施督导。

(二)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我市出血热疫苗接种工作的具体落实;负责基层卫生人员的技术指导、培训;定期分析、汇总、上报有关资料。

(三)各镇、街道负责目标人群的宣传动员工作,确保目标人群知晓接种的时间、地点、接种禁忌等接种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