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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做好2014年度全镇文明创建督查考核工作,进一步推动基层创建工作扎实开展,不断提升农村居民文明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镇2014年文明创建工作考核方案。
一、考核时间
2014年全年。
二、考核主体和考核对象
(一)考核主体:镇文明创建领导组及其下设办公室
(二)考核对象:全镇11个村
三、考核方式及内容
(一)考核内容及分值设定
1、组织领导(8分)
(1)村主要领导亲自抓创建工作,把文明创建工作列入议事日程1分;
(2)制定创建文明村计划,并纳入村发展整体规划2分;
(3)制定创建文明村实施方案,明确责任,抓好落实1分;
(4)村有主抓文明创建工作机构,有工作人员,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各有关制度张贴上墙2分;
(5)定期召开文明创建工作例会2分;
2、主次干道(13分)
(1)村主要对外联系道路及“村村通”公路等无被侵占、毁坏现象,绿化带保护良好3分;
(2)村机耕路平整畅通,无被损坏占用等现象2分;
(3)村文明交通宣传氛围浓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有序3分;
(4)村主要对外联系道路及“村村通”公路两侧无“六乱”现象(乱设摊、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晾晒、乱堆放)3分;
(5)路灯无破损,功能完好2分。
3、未成年人权益保护(9分)
(1)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和机构,并能正常开展工作1分;
(2)积极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学校安全措施到位,周边文化市场管理有序,无“三无”食品2分;
(3)烟酒销售点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中小学校周边600米范围内有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明显标识),中小学附近200米以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和彩票投注点2分;
(4)做好孤、残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和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1分;
(5)有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队伍,并经常性开展各项活动1分;
(6)辖区内中小学设置心理咨询室并有效开展工作1分;
(7)积极开展优秀童谣传唱、“童心向党”歌咏比赛、经典诵读、“美德少年”评选等活动1分。
4、环境卫生(20分)
(1)各村垃圾桶摆放合理,整洁美观,无散放垃圾3分;
(2)各村卫生设施齐全、完好,公厕、垃圾屋有专人管理,并保持清洁4分;
(3)生活垃圾袋装化,无暴露垃圾,无积水,无粪便外溢3分;
(4)各村排水管畅通无堵塞,雨天排水及时,无人为积水2分;
(5)门前卫生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3分;
(6)各村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进行整体规划,美化、绿化建设良好2分;
(7)普遍开展白色垃圾治理活动3分。
5、志愿者工作(8分)
(1)建立志愿者服务站,组织健全2分;
(2)各村登记志愿者人数占总人口比例≥8%2分;
(3)弘扬雷锋精神,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关爱空巢老人、关爱农村低保户、五保户、文艺演出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2分;
(4)各村有志愿服务队伍,孤、老、病、残得到志愿服务2分。
6、集贸市场(5分)
(1)市场整洁,管理有序2分;
(2)公平交易,无假冒伪劣、欺诈宰客现象1分;
(3)开展文明市场创建活动,评选文明诚信经营户2分。
7、公共场所文明程度(10分)
(1)公共场所招牌、广告用字规范,无缺损现象2分;
(2)村部、村民集中居住区无户外小广告或乱涂乱画,张贴广告2分;
(3)村部周围、主要干道的临街商铺门面、废旧物品收购点规范整齐,无占道经营、乱摆摊点等行为;醒目位置设立“遵德守礼”提示牌4分;
(4)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现象,无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2分。
8、创建活动(10分)
(1)积极开展文明村创建活动1分;
(2)建立农村“四创”领导组,“四创”活动成效明显2分;
(3)积极开展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系列活动1分;
(4)认真开展“进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大走访和“做文明有礼的人”主题活动2分;
(5)认真学习、宣传、评选道德模范、“中国好人”和月评“十佳事迹”推荐活动1分;
(6)积极开展“我们的节日”和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1分;
(7)认真完成县、镇文明单位布置的其他工作2分。
9、创建氛围(6分)
(1)档案资料规范、整洁、完整2分;
(2)创建氛围浓厚,有适当的文明创建宣传公益广告;各村宣传栏刊登文明创建内容,并每个季度定期更新一次,刊登内容要留有图片资料3分;
(3)各村市民学校有牌子、有场地、有计划、有制度、有教材、有培训记录、有培训图片、有成效1分。
10、道德讲堂(6分)
(1)道德讲堂年度活动方案1分;
(2)道德讲堂统一标识1分;
(3)道德讲堂一年不得少于四次4分;(道德讲堂未按6个一流程即唱歌曲、学模范、谈感悟、诵经典、习礼仪、送吉祥进行,此项不得分)
11、问卷调查(5分)
5、加减分项目
(1)信息报送。每月对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的给予加分。信息报送镇创建办0.5分/条,信息报送网采用的,每采用一条加1分;如果被市政府网采用的,每采用一条加2分;如果被省级或省级以上采用的,每采用一条则当月信息满分;被采用的同条信息不累计加分,信息累计最高得分5分。(每月最后一天各村将被采用的信息按时间、名称、被采用网站、被采用网址、发稿人报送到文明办,分数以镇文明办统计为准)。
(2)对外宣传。网及以上网站每月不少于4次(含农村清洁工程2次)少一次扣1分。
(二)考核方式
镇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全镇重点工作专项考核,同时纳入各村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主要以实地察看和软件资料查看。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和年终综合考核相结合。
1、月度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实地查看村部周围环境、主次干道、集贸市场、公共场所文明程度、问卷调查、软件资料以及上报到镇文明办的宣传信息,形成月考核成绩。
2、年度综合考核:各村年度考核成绩由月度考核平均分和年终考核分组成。其中月度考核占70%,按照月度考核成绩平均分计算,年终综合考核占20%,按照创建办全年重点工作的考核成绩计算,镇领导考核占10%,由镇文明创建领导组根据各村全年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年终综合考核成绩由以下三方面组成:1、志愿者活动、道德讲堂以及我们的节日等重点工作开展8分;2、身边好人推荐评比5分,各村每季度积极推报身边好人1名,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附5张以上生活照片,镇文明办根据事迹材料推报到县文明办,被推广为好人2分;市好人3分;省好人4分;中国好人5分。3、文明创建工作宣传5分:被省级以上(含省级)媒体(日报、省电视台新闻频道)正面宣传的每篇(次)一次加5分;被市媒体(芜湖日报、芜湖市电视台新闻频道)正面宣传的每篇(次)一次加3分;被县媒体(报、县电视台新闻频道)正面宣传每篇(次)一次加1分,累计最高分不超过5分。(3)、镇创建办交办的工作2分。根据实际工作给予加减分。
3、年终重点工作、宣传报导、身边好人推荐以及镇文明办交办的工作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各村要进一步强化文明创建工作活动的宣传,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文明创建活动,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形成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深入推进工作,引导群众“讲文明,树新风”,大力促进镇精神文明建设。
(二)、大力开展文明创建工作活动
各村积极开展“我们的节日”、“关爱未成年人”、“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道德讲堂”等主题活动。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和特点开展各类群众喜爱的活动,通过活动不断地、广泛地开展,让群众有所知、有所去、有所乐,让道德文明在群众心中根深蒂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