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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各单位、街道各部门、各社居委:
为认真贯彻省、市、区综治委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平安单位”建设,根据精神,街道决定在12月底前对辖区“平安单位”开展动态管理检查。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并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发展,富民强街”的主题,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扎实开展和推进“平安创建”活动,辖区各单位以落实责任制为核心、狠抓落实,建立健全“创安全、保平安、促发展”的高效机制,使“平安创建”成为区、街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成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谐平安的良好环境重要保证。
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平安创建”动态管理领导小组。第一组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安庆路派出所所长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分管综治工作副主任担任,成员由派出所副所长、街道综治办主任、司法所所长、各社居委主任、片警等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治办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目标
通过“平安创建”动态管理重点检查,努力达到“平安街道”创建的工作目标:力争做到刑事案件下降,治安案件发案下降,群体性事件下降;无造成严重影响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无造成严重影响和严重后果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无引发社会恐慌的重大恶性案件和社会治安问题;确保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确保社会秩序和谐安定,确保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使人民生活更加安康,促进街道辖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协调发展。
检点和方法步骤
(一)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创建“平安单位”的责任落实到位、到岗、到人,切实负起责任,并把此项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体系。街道综治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督促指导,并定于12月下旬对创建“平安单位”进行检查考核验收(细则附后),对成绩突出的,及时表彰奖励;对创建活动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上报有关主管部门严肃追究责任,该一票否决的坚决行使一票否决权。
(二)社居委以及辖区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创安”、“创模”的有效方式,拓宽创建范围,提升创建档次。
(三)检查组根据检查的情况做出评分和书面报告,并明确提出被检查单位保留或撤消“平安单位”称号的意见。
“平安创建”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辖区各单位、各社居委一定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平安创建”的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确保我街道辖区有良好的治安形势,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平安和谐的良好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