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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委低保扶贫开发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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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委低保扶贫开发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我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以下简称“两项制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缓解和消除农村贫困方面取得巨大成就,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农村扶贫开发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国家扶贫战略的两个重要支点,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农村低保制度的全面实施和扶贫标准的提高,我国扶贫开发进入了新阶段,呈现农村低保和开发式扶贫“两轮驱动”的特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通过社会救助维持生存,扶贫开发是通过提高能力促进发展,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特别是开发式扶贫为农村低保制度的全面实施创造了条件,打下了基础。实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是全面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高度关注民生,坚持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现实需要,也是国内外反贫困经验的历史总结。做好这一工作,有利于提高农村低保收入人口素质和自我发展的能力,逐步缩小发展差距,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激发农村低收入人口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有利于进一步整合扶贫资源,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至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委、省政府文件要求,积极借鉴外地经验,不断创新,在建立和完善农村低保制度的同时,把扶贫开发作为基本民生工程,放在突出位置,坚持和完善开发式扶贫、开放式扶贫、开拓式扶贫的方针,不断提高扶贫开发水平,发挥“两项制度”的整体效益,逐步解决农村贫困问题,为加快我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再立新功。

三、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原则。我镇“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由镇政府统一领导,重点是民政、财政、农办、统计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进一步明确扶贫对象、低保对象以及扶贫与低保交叉对象;坚持群众参与,阳光操作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通过“贫困监测定规模,村民票决定对象”,合理确定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杜绝遗漏,确保真正的贫困户进入扶持范围,并实行动态管理;坚持分类扶持,多措并举原则。按照贫困类别、贫困状况、贫困成因,做到低保对象应保尽保,扶贫对象应扶尽扶;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统筹使用政府、企业和社会扶持资源,形成“大扶贫”格局。

四、目标任务

对全镇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0元,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和生存条件恶劣的近2872人(含五保户)农村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实行分类施保、应保尽保保生存。对有劳动能力的人均纯收入在1500元以下的4320人扶贫对象,包括扶贫户1448人、扶贫低保户1433人,实行开发式扶贫。贫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按贫困人口监测统计比上年增长15%以上。坚持政府主导,强化部门责任,扩大社会参与。具体扶贫措施采取“五个到户”:一是基础设施项目辐射到户。积极实施重点村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切实改善农村“水、电、路、住、气”等基础性设施条件;二是社会事业项目补助到户。积极扶持发展“教、科、文、卫”等社会事业,探索用扶贫资金为扶贫对象补助新农合参合金办法;三是主导产业项目覆盖到户。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具有一定规模和基础,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现代农业示范项目给予适当奖补,使贫困村有致富产业,贫困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四是能力培训项目直接到户。认定一批培训基地,加大贫困劳动力务工培训和农技培训力度,实现短期培训向职业教育延伸,同时积极探索农村贫困大中专学生的扶持办法,不断提高贫困人口的文化素质和发展能力;五是金融服务项目连接到户。在加大扶贫项目贷款和到户贷款工作力度的同时,积极开展“村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扩大规模,增加数量,规范管理,有条件的发展扶贫互助社,着力培育农村金融的本土力量。

五、实施步骤

“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大致分为五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3月7日前完成)。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扶贫、民政的领导任副组长,有关二级机构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见附件一)。各村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明确开展工作。二是确定工作范围。按照省有关通知要求,我镇在13个行政村全面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强督查指导,及时发现推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三是确定对象规模。镇“两项制度”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参照县下达的我镇低收入人口调查监测规模,结合我镇实际,以及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贫困发生率等因素,参照各村生产生活条件,依次将衔接对象规模测算到各村,予以分解(见附件二);四是制定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五是明确部门责任。财政所: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做好工作经费的落实和管理使用。镇统计:依据贫困标准,利用贫困监测、农民人均纯收入结构分析数据,确定各村贫困发生率及贫困人口识别规模。镇民政办:确定低保标准对象,落实低保和临时救助政策措施。提供残疾人的有关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残疾人应保尽保政策;对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应扶尽扶,落实优先扶持政策。镇农办:做好调查户的排序、识别工作,负责信息录入及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对信息收集工作进行组织和协调,加强动态管理,对识别出的扶贫对象落实扶贫开发政策;做好扶贫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投入,抓好扶贫项目落实工作。六是广泛宣传发动。各村要通过召开村民大会,发放宣传资料,书写宣传标语,设立“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专栏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方法等,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实施阶段(3月8日—3月25日)。一是宣传动员。镇、村要分别召开会议进行广泛宣传、安排部署,同时对村有关人员进行培训。二是成立村级民主评议小组。各村由村民大会推选成立村级民主评议小组,村评议小组成员通过村民大会选举产生,成员包括镇联系村干部、村干部、党员代表、残疾人代表、妇女代表等,具体负责受理识别扶贫开发贫困对象进行评议和排序,按照识别标准初步选定扶贫开发对象等工作。三是农户申请。由户主本人提出申请,并在统一制作的申请书上签名后,交村民小组,并接受小组成员入户调查;四是民主评议。村民小组组织群众民主评议,现场公布评议结果,确定推荐对象。村民小组将推荐对象报村民委员会,由村民代表大会进行票决并公示;五是审核。经民主评议公示无异议后的申请对象,由村民委员会报镇政府审核,并将结果张榜公示;六是审批。经镇政府审核张榜公示无异议后,由镇政府报县扶贫办和民政局,县扶贫办和民政局充分沟通,进行抽样入户查访,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分别将扶贫对象和低保对象审批结果张榜公示。七是调查登记。八是纸质档案复审。

3、数据处理阶段(3月26日—4月26日)。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的实施原则,统一使用全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贫困农户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数据处理工作。其工作流程包括资料领取—数据录入—整册录入完成签字—资料回收—审核验收。同时做好数据质量控制和动态管理工作。对确认的农村贫困人口及农村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实行“应进则进,应退则退”管理。对年人均纯收入下降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下的农户,应将其纳入低保对象并享受相关政策待遇;对年人均纯收入下降到国家农村扶贫标准(省级农村扶贫标准)以下贫困农户,应将其列为扶贫开发对象进行扶持。对年人均纯收入达到或超过国家农村扶贫标准(省级农村扶贫标准)的农户,应停止到户扶持政策。

4、成果开发运用阶段(4月27日—6月30日)。一是数据共享。充分利用贫困农户建档立卡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平台,实行基础数据部门共享,研究成果部门共享。通过贫困农户建档立卡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平台,让各部门、各社会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了解贫困状况,关注贫困群体,参与扶贫开发。二是落实帮扶措施。低保对象由民政部门按政策进行扶持。经审批的扶贫对象,县政府通过项目带动,资金支持,技术指导,技能培训,政策倾斜,社会帮扶等多种形式进行扶持,并确定帮扶责任人。所有低保对象和扶贫对象,都要进行登记造册,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做到户有卡、村有册、镇有簿、县有电子档案,有条件的村也要建立电子档案。镇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创新扶持办法,并对扶贫对象实行动态管理。

5、总结评比阶段(7月1日—9月底)。一是组织检查验收。由镇农办牵头,会同镇民政办、财政所、统计、“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进行检查,同步开展评比;二是召开总结会议。镇农办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召开总结会议,总结交流全镇“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经验,表彰先进,对综合评比前三名的村给予通报表彰。全镇村级具体业务经办人员设置先进个人3名,分别奖励个人600元。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两项制度”衔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资金筹措、计划安排、组织实施、检查验收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办,从有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办公。各村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制定专人负责并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和扶贫志愿者的作用,联系村干部和村组干部要进村入户,逐户抓好落实。镇财政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各村也要在经费上予以保障,确保“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顺利开展。

2、加大督查力度。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建立“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考核体系,完善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的考核办法。扶贫开发重点考核农村低收入农户稳定增加收入、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程度。组织和纪检、信访部门牵头有关单位,对“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解决和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杜绝“优亲厚友”行为。通过奖励先进,鞭策后进,不断调动工作积极性,推动规范化管理,使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