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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来,全市农村道路的交通事故频发,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社会各界反响强烈。4月17日,县边城镇东河沿村铁龙驾驶A·45707号三轮低速汽车,违法载客19个,由南向北在本村村道行驶过程中驶出路西侧,坠入8米深的水沟中,造成2人死亡、7人重伤、10人轻伤的交通事故。5月5日,村赵克实驾驶A·34584号三轮低速汽车,违法载客7人,由南向北在本村道路行驶过程中驶出路西侧,坠入5米深的水沟中,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在不足一个月的时间里,连续发生两起影响较大的恶性交通事故,这也为我区敲响了警钟。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区政府决定从5月8日起在全区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切实消除一批农村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完善一批道路安全防护措施,查处一批严格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使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非客运汽车、农用车、拖拉机和摩托车违法载客行为明显减少,农村公路危险路段得到有效治理,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这次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区上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苏万成同志任组长,交警大队队长李扬同志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和区安监、公安、交通、公路、运管、农牧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警大队,由李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次整治行动的协调工作。
工作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2013年5月9日至2013年5月16日)
由交警大队牵头,各乡镇、街道和辖区派出所配合,深入村、社、户,摸清本辖区内机动车辆(含农用车、摩托车、三轮汽车)及驾驶员底数,于5月16日前,建立完善本辖区内机动车辆和驾驶人基本信息台账,重点列出5月底前车辆逾期未检、逾期未报废、违法或事故未处理、驾驶人逾期未审验、联系方式不准确等具体信息;在辖区乡、村道路上进行全方位的隐患排查,对陡坡、急弯、窄路、窄桥、无防护措施等事故易发路段建立重点隐患档案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交警大队要继续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坚决杜绝各类农村道路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5月17日至2013年6月17日)
在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联合各相关部门的执法力量,针对整治重点,集中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行动。交警大队要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抽调专人投入到此次联合整治行动中,确保整治工作全面有效深入开展。
(三)巩固督查阶段(2013年6月18日至2013年7月5日)
交警大队要及时总结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形成有效的工作措施和制度。同时,区政府督查室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的单位,要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交警大队要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进一步细化措施,明晰任务。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要亲自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本次专项行动取得成效,达到预期工作目标,坚决遏制全区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协调联动,确保运转。交通、安监、运管、农牧等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要密切配合此项工作,协调联运,要形成齐抓共管,综合管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认真分析研究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心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切实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创新思路,优化模式。要积极探索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尤其是农用车辆的管理措施,按照《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认真梳理制约我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深层问题,提出治本的措施,推动源头治理。
(四)规范执法,加强宣传。交警大队既要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又要坚持理性、平和、文明执法,把握好整治的力度,同时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执勤人员要深入田间地头,农家院落充分利用事故图片等进行宣传,教育群众不驾驶无牌、无证、报废、未经审验或审验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更不要乘坐以上车辆。同时要严格落实《省公安交通民警执法工作十条禁令》规定,严防公路“三乱”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