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重点用能企业节能方案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一、总体思路
坚持指标完成与措施落实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工作评价相结合,统一标准与分类考核相结合,依法强化对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监管,通过开展节能评价考核,形成倒逼机制,促进重点用能企业落实各项节能政策措施,提高节能管理水平,建立节能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目标。
二、考核对象、内容和方法
(一)考核对象。年综合能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
(二)考核内容。包括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两个部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是指“十二五”节能量目标进度完成情况;节能措施落实情况包括组织领导、节能目标责任制、节能管理、技术进步、节能法律法规标准落实等情况。
(三)考核方法。采用量化评价办法,设置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指标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指标,满分为100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定为定量考核指标,以市政府文件下达的“十二五”节能量目标为基准,根据企业每年完成节能量情况及进度要求进行评分,分值为40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为否决指标,未完成节能目标,考核结果即为未完成等级;节能目标完成超过进度要求的适当加分。节能措施落实情况为定性考核指标,根据企业落实各项节能政策措施情况进行评分,满分为60分,对开展创新性工作的,给予适当加分。具体考核指标及评分方法见附件2。
(四)考核结果。根据考核得分情况,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级。95分及以上为超额完成、80分-95分为完成、60分-80分为基本完成、60分以下为未完成。
三、考核步骤
每年1月份,各重点用能企业对上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于2月1日前报所在地各区县经信局、市级三园区经济发展局。各区县经济局、市级三园区经济发展局在认真审核企业自查报告的基础上,组织对重点用能企业进行现场评价考核,并于3月1日前将本地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考核情况报告、各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评分表、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统计表及企业考核情况汇总表报送市经信委。
四、考核结果运用
根据考核结果,对节能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业予以表彰奖励,优先享受国家各类政策性资金支持;对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和新闻媒体曝光,并责令限期整改,强制进行能源审计,同时,不给予国家免检等扶优措施,在企业信用评级、信贷准入和退出管理以及贷款投放等方面,由银行监管机构督促银行金融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应限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