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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抓紧做好全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县政府决定对全县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未整改到位的违法用地和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新发现的违法用地进行彻底整改,开展一次违法用地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本次整治行动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目标任务
对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核查出的违法用地(包括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未整改到位仍在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图斑中显示的违法用地)进行彻底整改,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产业政策的依法补办用地手续到位,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依法拆除复耕到位,确保实现省政府要求的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零问责”。
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8日前)。县政府制定整改方案,召开土地违法整改专题会议。县国土部门要对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核查出的违法用地进行登记造册,逐宗提出整改意见,各乡镇要结合本行政区域违法用地实际,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要体现“三个明确”,即明确对象,明确时限(2月底前),明确标准(该拆除的拆除,该复耕的要复耕到位)。
(二)整改阶段(2月9日至2月29日)。各乡镇要按照县国土部门统计的违法用地项目以及整改政策及标准的要求,逐宗进行整改。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产业政策的,由所在地乡镇政府督促项目单位依法补办用地手续;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违法用地,由所在地乡镇政府组织力量依法拆除,对占用耕地的必须拆除复耕到位,此项工作必须于3月1日前全部整改到位。
(三)督导验收阶段(3月1日至3月15日)。整改期间,县政府将组织相关单位对各乡镇的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我县的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和验收。省政府也将派出督导验收组对各地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县政府成立以县长顾鹏图为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贾立宁为副组长,国土、发改、住建、规划、电力、工商、公安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违法用地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宋保栓担任。县违法用地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本次整治活动的协调、督导、验收等具体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要充分认识土地管理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以铁石心肠、铁的手腕,坚决纠正违法用地行为,坚决遏制违法用地势头。
(二)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县违法用地整改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坚持一把手亲自负责,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导检查,亲自研究解决问题,切实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三)部门协调,密切配合。县国土、发改、住建、规划、电力、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工作主动性,统一行动,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四)严格要求,按期整改。各乡镇要严格按照上级的有关要求认真进行整改,正确理解和把握相关政策,严明法纪,依法依规进行整改,将人和事都要依法处理到位。凡是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应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依法依规处理到位;凡是能够补办用地手续的,应尽快补办手续;确实无法补办用地手续的,应立即拆除复耕,必须拆除到位、复耕到位,凡是在3月1日前不能完成整改任务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决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