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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小餐饮食品安全整治和规范工作,不断完善小餐饮监管长效机制,有效提升小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营造健康、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根据《关于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提档升级和小餐饮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镇紫鸣北路中心街开展“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示范街”创建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逐步在全镇域推广食品安全放心建设,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规定、制度在实践中得到逐步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切实得到加强,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增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动员社会各界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保障创建活动顺利开展,成立“小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领导小组,由镇食安办牵头,分管负责人王芙蓉任组长,市监所所长、城管中队队长任副组长,市监所、城管中队全体成员和社区协管员、信息员为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食安办,徐田宝具体负责。食安办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示范街、示范店创建及监督管理等各项具体工作,保障创建工作按照时间节点顺利推进;市监所负责对示范街实行监督管理,严格依法办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依法查处违法经营、取缔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建立示范街食品经营者违法行为的公示制度和消费警示制度,逐步建立健全食品经营主体监管体系,依法规范食品市场经营行为;城管中队负责示范街市政设施、广告招牌、环境卫生、垃圾处理等监督管理,对无照商贩、乱摆卖、乱张贴、悬挂广告和占道经营的监督检查,净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及周边经营环境;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负责对示范街餐饮商户开展日常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查商户及时整改,实行常态化监管。
三、开展实施
(一)启动宣传
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栏、横幅、标语、LED显示屏等各种宣传媒介,开展宣传造势,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及开展创建“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示范街”工作的目的意义,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镇食安办、市监所深入示范街各门店全面进行普查、登记、核审其名称、地址、业主、类别、规模、从业人员培训及健康检查情况,同时分析未持证企业未持证原因,分类建立基本信息档案,适时召开创建动员会议,结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多方位、多形式的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创建标准方案,听取业主建议,提高创建意识,努力营造食品经营者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
严格按照《省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示范街评价验收标准》要求开展创建工作,同时结合街区特点,积极探索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方法和措施,确保“小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并在紫鸣路示范街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橱窗,对示范街内所有小餐饮单位整顿规范情况以适当形式予以公示,对整规达标的,予以表彰,并在示范街入口处设置示范街标牌。
(三)考评验收
9月中旬,镇食安办、市监所对照验收标准,对示范街创建工作的情况进行自查验收。9月下旬,县食安办根据《省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街评价验收标准》,对示范街创建工作进行现场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落实。各责任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开展“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示范街”创建活动,是保障群众饮食安全,促进餐饮业健康发展,提升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迫切要求,是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宣传开展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工作的重要意义,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消费信心。
(三)明确标准,规范引导。各责任单位要按照《省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示范街评价验收标准》的相关要求,加强监督指导,强化餐饮单位自律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指导餐饮单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引导餐饮单位积极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树立起经营主体的诚信意识,强化经营主体的社会责任,真正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