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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促进全县教育优先跨越均衡发展,按照中共州委教育工委、州教育局《全州教育系统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活动实施方案(2014-2016)的通知》精神,现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创建范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村小及局机关。
(二)创建目标:2014年到2016年,将全县90%以上的中小学(幼儿园),70%以上村小基本创建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或示范学校,为全面创建具有综合示范效应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打下坚实基础。
--创建藏区一流人民满意教育。完成80%乡(镇)幼儿园建设,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60%;义务教育九年巩固率达到94%;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71%,“普职比”达到1:1。完成所片区寄宿制学校和所“小幼一体”精品学校建设。完成“3333”数字教育建设,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达到70%以上。注重寄宿制教育办学特色,全县寄宿制学生规模达到学生总数的70%;注重远程网络教育办学特色,100%高初中和70%以上小学实现远程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注重双语教育办学特色,使接受双语教育学生达到中小学生总数的70%;注重文化育人办学特色,打造校园文化精品学校5所。
--民族关系和谐稳定。民族工作体制机制健全有效,结合“爱国守法感恩团结”教育活动,把民族团结、守法教育内容进入课堂,面向学生广泛宣传,把握和处理民族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民族政策法规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广大师生员工增强“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意识,进一步筑牢“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得到巩固和发展。
--教育助学工程更加完善。实施义务教育“三免一补”、免费学前教育等一系列教育惠民政策,抓好教育民生工程,充分彰显教育的普惠性、公平性,助教扶贫,围绕“儿女上好学”的目标,兑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严承诺。
二、创建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健全组织机构,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制定完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及统筹发展、宣传教育、团结和谐等各项工作措施,创建活动全面启动,认真查找解决影响创建活动的问题,完善各类基础数据台账和创建工作制度,选定一批示范点推动建设。
(二)全面实施阶段: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群众工作全覆盖和依法治县等活动,以推动教育优先跨越均衡发展、教育惠民、民族文化繁荣、民族工作进步、民族关系和谐等内容为重点,认真开展各类爱国团结主题活动,不断夯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基础。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将全县80%以上的中小学(幼儿园),70%以上村小基本创建为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或示范学校。
(三)争创达标阶段:
努力推动全县教育事业优先跨越均衡发展,按照“打基础、求突破、创一流”三步走的步骤,缩短城乡差距,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得到提高,学校师生抵御分裂渗透、维护祖国统一的思想基础、政治基础和物资基础更加牢固,努力达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标准。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将全县80%以上的中小学(幼儿园),70%以上村小基本创建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或示范学校。
三、主要任务
(一)倾力创建藏区一流人民满意教育
1.公办免费学前教育办学工程。按照“农牧区集镇单设幼儿园、依托乡中心校建设乡中心幼儿园”办园模式推进乡(镇)双语幼儿园建设,力求“新建一所、配套一所、完善一所”。2016年完成新建乡镇双语幼儿园18所。80%以上乡(镇)新(改)建成安全、适用的公办双语幼儿园,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60%。
2.寄宿制规模优质办学工程。按照小规模、低质量、成本高的村小学生适度向乡中心校集中,乡中心校高段学生适度向县城或片区寄宿制学校集中方式,建成所片区规模寄宿制学校,使万名农村学生接受更加优质、更加公平的义务教育。
3.农牧区小幼一体化“3+3”或“6+3”精品学校建设工程。按照“统一风格、分园建设,统一规划、分块连片,统一管理、分部教学”要求规划建设“3+3”或“6+3”精品学校。2016年建成所“3+3”或“6+3”精品学校。学前与小学教育同步发展,有效解决边远乡镇学生“读好书”问题。
4.普通高中集中优质办学工程。2015年完成新建1所高中,2016年进一步加大对新建高中的投入。大力实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政策和免除学费、书本费政策,资助比例不低于在校高中生的36%。对贫困普通高中寄宿制学生给予生活补助,做到“应补尽补”。
(二)倾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1.教师队伍素质能力提升计划。到2016年,教师队伍“量少质弱”现状全面改善。新招聘教师70名,培训教师350人次。积极参加国家、省级培训,全面开展县级培训和校本培训,加强学校精细化管理,加大教育科研力度,创新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效率,大幅提升教学质量。
2.“3333”数字教育推进计划。完成“3333”数字教育体系建设,大力发展远程网络教育提升全州教育内涵发展,按照“打基础、求突破、创一流”三步走的步骤,强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与成都七中、成都实验小学等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利用州级示范校带动全县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三)倾情开展民族文化活动
1.借力群众工作,不断壮大创建活动力量。把推进群众工作全覆盖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在校园中广泛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全面落实教育惠民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结合典型宣传,强化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学习菊美多吉、毕世祥先进事迹活动,充分挖掘、宣传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先进典型,深入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机关、模范学校和模范个人等活动,用先进事迹教育、感染、引领广大师生员工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3.丰富活动载体,增强宣传教育活力。以民族团结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宣传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学生喜闻乐见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的新活力。
4.举办“节庆”活动,增进交流、互助感情。充分尊重少数民族传统习俗,利用“藏历新年、彝族火把节”等少数民族重点节日,开展民族文化展示和民族传统体育竞赛,促进各民族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增进和谐互助的感情。
5.发挥基地作用,激发稳定的热情。各校园要结合本地特色和实际积极打造、建设民族教育基地,可以利用国家和省命名的教育基地,组织广大师生参观学习,举办专题报告、讲座等方式,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凝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力量。
6.立足民族教育,打造创建活动品牌。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在中小学进一步大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通知》(教民厅?2004?7号)精神,大力开展民族团结知识进课堂,结合群众工作宣传教育“四个一”活动,举办知识竞赛和文艺表演、爱国演讲、家庭微讲堂等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进校园活动,打造富有民族特色的校园文化品牌。
(四)落实民主机制创新示范
1.提升民族工作能力。全力支持民族工作,加强对学校民族工作的领导,加强民族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培养培训,建设一支专业化、规模化、高素质,能应对复杂局面和矛盾纠纷的民族工作队伍。加强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民族宗教政策学习,夯实民族理论素养。掌握做好民族工作、出来民族问题的自身规律和特点,努力做到各项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2.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引导全县广大师生树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增强“两个共同”和“四个认同”意识,培育形成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的道德准则和社会风尚。
3.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加强全县教育系统各级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强化团结观念和群众观念,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州委州政府七项规定和州教育系统干部职工纪律规定,建立干部作风建设常态机制。结合教育实践活动、群众工作全覆盖、走基层等活动,做实、做好群众工作,聚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正能量。
4.推动示范创建活动。整合力量,把创建示范州与“精神文明”、“平安”、“五好基层党组织”、“双拥示范单位”和“青年文明号”等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创新活动形式和载体,加强典型引导,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示范学校的创建和命名,选定5-10个示范点,带动其他单位、学校的创建活动,形成州县两级联动联创的工作格局。
5.组织睦邻友好活动。在学校与学校、班级与班级、同学与同学、先进与后进之间开展友好睦邻结对建设活动,以召开联谊会、座谈会、班队会等形式,开展深层次的文化交流,促进相互学习,增加交流交往共建和谐友好睦邻关系。
6.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构建一支数量充足、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相对稳定、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教师队伍。大力弘扬“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的崇高师德,形成人人争当“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教师的良好风尚;大力开展师德师风整治活动,对严重违反政治纪律、违背职业道德、影响安定团结和学生健康成长的教职工,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各校园要深刻认识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机构。由“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州级督导指导、县级负责实施、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沟通协调。各校园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解决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确保创建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三)加强宣传报道。局机关、各校园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开展创建活动的典型、先进事例,各学校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橱窗等制作宣传标语和广告标识,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四)落实保障措施。局机关、各校园要结合自身实际,完善工作方案,落实活动经费,丰富创建内容,拓展活动领域,突出新举措、新方法、新亮点,力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取得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