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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家庭活动创建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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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家庭活动创建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人口问题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计生协、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增进家庭和谐幸福,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总书记“4·26”讲话精神为指引,以人口计生综合改革为动力,以市“幸福家庭113工程”为载体,积极调动政府部门、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及企业等各方力量,充分发挥人口计生工作网络健全的优势,推动解决城乡家庭特别是计生家庭在生产、生活、生育、养老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困难与问题,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为实现市第六次党代会确立的“十二五”期间的“1+4”发展目标,为全力推进富庶美丽幸福新建设创造更加和谐的人口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党政引领,统筹协调。突出家庭幸福在建设全面小康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把“113工程”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形成经济增长指标同人口、资源、环境、社会发展指标有机结合的机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改革发展成果。

2、发挥优势,服务大局。依托人口计生系统集宣传倡导、行政管理、技术服务、信息综合、群众工作于一体的公共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基层计生干部扎根基层、遍布城乡、联系群众、服务上门的特色和优势,努力提高服务家庭幸福的能力,促进人口工作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

3、民需为本,便民利民。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整合有利于家庭幸福的社会资源和公共服务产品,做到民需为本,便利群众,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工作标准,通过人性化服务,不断丰富“113工程”的内涵,让流动人口在内的家庭享受均等化服务,提升亲和力、影响力和生命力,促进家庭更加幸福、生活更加美满,社会更加和谐。

4、试点先行,务求实效。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和工作基础、实践经验等因素,在全市先行选择二、三个县区作为试点单位,探索经验,打造品牌。试点县区要因地制宜,细化措施,真心实意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求实效,提高城乡家庭的参与率和满意度。

三、工作目标

我市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重点是扎实推进“市幸福家庭113工程”,即:以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为先导,以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为平台,促进家庭全成员的健康、发展与福利保障。充分发掘夫妇“八互”(互敬、互爱、互学、互勉、互助、互让、互谅、互慰)家庭人口文化思想内涵,丰富爱为本、缘为根、和为贵、健为先、富为基等富含地域特色的家庭人口文化美德,推动男女平等、计划生育、优生优育优教等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提高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水平,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减少出生缺陷发生风险;突出计划生育家庭福利保障的制度化建设,形成涵盖计划生育家庭生产、生活、生育、发展等各个层面的“福利网”,有效救助困难家庭、优先扶持创业家庭、普及推广和谐家庭,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家庭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进一步提高。

四、主要内容

围绕目标,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具体实施以下“六大行动”:

(一)实施人口文化延伸行动。具体达到“三到位”:一是宣传倡导到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报刊等媒体,加强家庭婚育文化和家庭文明建设,不断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行动等活动,积极推进新型家庭人口文化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校园“五进”活动,大力传播科学、文明、进步的新型婚育理念。二是品牌打造到位。借助乡土文化,挖掘倡导的“八互”家庭人口文化思想内涵及地方特色的民画民歌民艺等文化资源,实施“家庭人口文化研讨、户外宣传环境优化、阵地建设、品牌创建、文化惠民”等五大工程,组织“文化下乡、计生惠民——千场电影展映”和千场文艺演出下乡活动,县、乡再建一批有品位、有影响力的人口文化示范园区,村居和社区建成1000个新型家庭人口文化书屋(图书角),进一步打造具有特色的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品牌。三是理论引领到位。继续加强党校、高校人口理论教育研究基地建设,依托人口学会、党校和社科联,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举办“爱家论坛”,加强对幸福家庭创建活动的理论研讨,探索幸福家庭创建分类指导和典型培育经验,推动幸福家庭建设的创新发展。

(二)实施公共服务优化行动。各县(区)要按照市《关于加强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的要求,科学拟订《实施方案》,精心打造服务家庭全成员的县、乡、村三级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世代服务”品牌的提质。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突出数字化站建设,形成实体机构服务、虚拟网络服务并举,进一步扩大服务的空间与外延。县(区)站要立足服务内容覆盖家庭全成员、生命全过程的要求,强化人才的培养,做优项目团队,做强项目带头人,结合孕环情检查,开展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和生殖道健康综合防治工作,拓展青春期健康、男性生殖健康、更年期保健、老龄保健促进工作,创建起各类特色技术服务示范基地。乡镇站、村(居)室继续推进“助您好孕”工作,依托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创建以家庭和社区为中心,以村居初筛、乡镇筛查、区级检查为模式的孕前优生指导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专家支撑、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制度。按照先试点、后扩面的原则,2012年下半年确保80%以上的县(区)站、60%的乡镇站、20%的村(居)室实现向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转型。到2013年底探索创建起符合市情、满足民需的三级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新体系。

(三)实施优育优教发展行动。科学育儿是幸福家庭发展的希望工程,具体要建好“两个中心”。一是建好县(区)科学育儿指导中心。坚持“政府部门主导,社会力量支持,个体家庭参与”的指导思想,在县(区)世代服务中心增设0—3岁婴幼儿科学培育职能,通过科学育儿专家现场指导,组织科学育儿知识讲座的方式,普及科学育儿知识。二是建好乡镇科学育儿服务中心。积极面向0-3岁婴幼儿家庭开展早期发展服务,通过举办知识讲座,开展新生儿及其家长和看护人跟踪指导服务,开展婴幼儿综合测评等方法,加强孕、生、养、育、教知识的宣传。青春期健康是幸福家庭创建的主要内容,具体落实三项任务:一是组织调研试点。积极开展青少年人格健康情况的调研,稳步推进青少年健康人格教育试点工作;二是创建教育基地。利用少年宫、科技馆、大、中、小学校等有利资源,建立“青苹果之家”、“心语驿站”等青少年健康人格教育基地,通过课程教育、心理咨询、专家讲座和宣传资料发放等形式,为学生和家长提供青少年儿童心理疏导、性健康教育、行为养成、人格塑造和家庭文化建设等服务;三是多种形式推进。借助新媒体和远程教育平台,通过建立青少年健康人格宣传网站;制作或购买青少年健康人格科普资料;编印青少年健康教育、人格教育等宣传品,开辟青少年健康人格教育的广播、电视专题或专栏等形式,把青少年健康人格教育普及进社区。

(四)实施情暖夕阳关爱行动。一是探索建立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机制。建立以家庭为主导、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完善和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扶助制度,建立社会养老、居家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发扬敬老、养老、助老、爱老的良好社会风尚,加强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开展计划生育特困家庭以及空巢家庭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二是开展“情暖空巢”系列活动。通过组织老年人开展书画展示、体育健身、戏曲演出等活动,组织开展预防保健、权利保障、关怀救助、精神慰籍和生活照料等服务,丰富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让老年人的晚年更加灿烂多姿、快乐无忧。三是开展夕阳援助活动。推进居家养老和老年人照护功能的完善,利用“12356”服务热线,设立专门的电话热线,在计生协会会员和志愿者中发展养老服务员,为失独家庭、独生子女伤病残家庭和计划生育家庭高龄、独居困难老人提供上门服务,结对帮扶空巢老人,开展生活照料、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亲情服务,提高老年人生命质量。

(五)实施致富发展引领行动。致富是幸福家庭的重要保障。一是开展送知识、送文化、送技术、送政策、送项目、送信息活动,引导农民科学生产、经营,帮助群众科技致富;二是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帮助农民解决生产资料和生产资金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建立就业培训基地,按照“小额资助、直接到人、滚动运作、劳动脱贫”的模式,以计划生育困难家庭为救助对象,继续开展“生育关怀—幸福工程”,新建一批县、乡(镇)、村(居)三级生育关怀帮扶基地,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提供资金帮扶,从实用技术、劳动技能、生活能力、信息获取等方面进行培训,扶助开展投资少、风险小、见效快的养殖、种植、农副产品加工等劳动致富项目;四是培树科技致富先进典型,开展“一加一,奔小康”活动,发挥协会会员中种养殖、编织等能手作用,与贫困计生家庭结对子,采取技术培训、项目指导的办法,发挥率先致富家庭的帮带和辐射作用,使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独生子女困难家庭都能有一技之长,达到共同致富的目的。

(六)实施和谐计生创建行动。一是通过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培养家庭成员的公民意识和感恩情怀,带动他们共同发展生产、改善生活,不断增强家庭责任感和社会凝聚力。计生部门借助计划生育协会平台,充分发挥广大会员模范带头作用,积极组织群众参与人口计生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关注“诚信计生”、“阳光计生”和人口计生事务公开等,履行监督职责。二是开展“生育关怀——保健康、促发展、送关爱”千村行主题活动。围绕优生优育、子女成才、抵御风险、生殖健康、家庭致富以及养老保障等方面,加大计生公益金投入,在资金、项目、技术等方面扶持计生困难家庭,加强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关怀关爱。三是继续加大奖励扶助力度。做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50—59周岁计划生育独生女父母奖励扶助、免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的落实工作,将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由原来的每月60元提高到每月80元,继续做好企业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政策兑现工作,稳妥实施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制度。探索研究城镇无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扶助办法。四是深化计生困难家庭生育关怀行动。继续做好“心连心”国际慈善项目、“关爱女性健康”、“微笑行动”等公益性项目,加大对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扶助力度。

六、实施步骤

实施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就是要通过采取多种措施把幸福家庭与各项工作有机的结合,从社会和家庭两个层面入手,提高家庭生活质量、提升家庭幸福指数,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十二五”期间我市将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2年5月—2012年7月):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方案计划;成立组织,强化宣传,选择试点县区和乡镇,启动创建活动。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2年8月至2014年12月)。市创建活动指导组定期到县(区)进行培训、指导和督导;坚持分类指导,抓好落实。各县(区)按照要求,有组织、有计划地将幸福家庭创建的各项目标任务实施到位。

(三)中期评估阶段(2013年1月—2月),市创建活动指导组适时进行中期评估,召开会议,调整项目任务,优化实施方案,合理安排实施进度。

(四)总结评估阶段(2014年11月至12月)。在全面总结推广经验的基础上,对各县(区)创建活动成效进行综合评估验收,并将创建活动转入常态化全面推进。同时,要及时总结创建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召开总结表彰会议,并加以推广。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总书记在今年4月关于人口问题的重要讲话中指出,要建立健全家庭发展政策,切实促进家庭和谐幸福。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就是贯彻胡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促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和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发挥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作用的有效载体,是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计生协、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基于当前人口计生工作形势任务做出的一项重要部署。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人口计生部门和相关责任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来认识和落实这项工作,努力发挥各自优势和作用,多举措、多途径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把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作为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新时期全市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载体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贯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民生以及人口计生工作的全过程。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阵地和工具,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充分宣传发动,使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意义、目标、内容、任务和要求达到家喻户晓,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要发挥好组织领导和协调作用,动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支持配合,抓好落实。要通过召开调度会、组织调研等灵活有效的方式,督导活动进展情况、职责落实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推动活动顺利开展。

(三)深化宣传倡导。各县(区)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阵地和工具,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充分宣传发动,使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意义、目标、内容、任务和要求达到家喻户晓,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要充分利用婚育学校、农家书屋、计生协会会员之家、人口文化大院、人口文化广场、人口文化长廊等宣传阵地,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宣传新型人口文化、家庭文化和幸福家庭典型,不断扩大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各县(区)要注重关怀帮扶,将“关爱女孩行动”、“生育关怀行动”、“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有机整合到创建活动之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四)落实职责任务。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责任机制。宣传部门要把“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纳入宣传工作计划,纳入各级中心组学习内容,协调并指导新闻、文化等部门,运用广播、影视、报刊、戏剧、网络、文艺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倡导工作;财政部门要把“创建幸福家庭活动”项目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计划的顺利实施;卫生部门要把“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与提高群众健康水平紧密结合,认真做好“公共服务提质”行动的相关工作;民政部门要在“致富发展扶助”、“情暖夕阳关爱”等行动中充分体现职能,在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工作中优先照顾和扶持计生家庭;人社部门要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就业技能培训,指导就业,在制定养老保险、医疗保障等社会保险保障制度中,充分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在“致富发展扶助”中发挥作用;教育部门要在“科学早教发展”、“靓丽青春绽放”行动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团市委要积极采取措施,在“靓丽青春绽放”中加强对校内、校外青少年的教育和培养,帮助青少年健康人格的养成,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妇联要积极组织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加强对妇女知识技能和就业能力培训,提高妇女自身素质,促进家庭和谐幸福。其他部门要明确职能作用,密切协作,积极配合,在资金保障上给予支持,制定有利于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实施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确保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常态运行。要积极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优势,提倡与企业进行互利合作,引进资金等社会资源,争取社会各界的参与和支持;各级人口计生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要牢固树立“人性关爱、人情关爱、人文关爱”的人本观念,要主动协调各相关部门,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和公共服务产品,逐步扩大“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覆盖范围,使广大家庭普遍受益;要制定“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评估细则,把“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作为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