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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食品安全区建设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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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食品安全区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食品安全工作,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全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活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通知》和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促进全区食品安全状况根本好转这一总体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夯实食品安全工作基础,逐步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努力把我区建成食品安全最放心地区,为建设“文楚州、景楚州、金楚州”作出积极贡献。

二、创建工作标准

1.区、乡镇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其列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专题研究和部署食品安全工作,相关材料、年度计划齐全。

2.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而逐年增长。

3.区、乡镇、村居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健全,责任明确,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4.食品安全“三网”建设成效显著,基层群众监管队伍健全,管理规范;乡镇连锁超市实现全覆盖,村级放心店覆盖率达90%以上,食品集中配送率达80%以上。

5.食品安全信息收集、报送网络健全,信息统一、规范、有记录。食品安全宣传深入持久,宣传有计划、有方案,全年集中性宣传教育活动不得少于3次,宣传工作涉及到农村、社区、城乡结合部等基层领域。

6.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计划、有部署,重点突出,成效显著,除完成上级部署的专项整治任务外,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建立相关档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7.实施农产品定期药残检测,蔬菜高毒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95%以上,鲜活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

8.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生产经营市场准入,组织实施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等制度,食品质量抽检综合合格率达95%以上。

9.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无注水肉、病畜肉上市,积极推进牛、羊、禽类定点屠宰。

10.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执行严格,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100%。

11.积极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辖区内学校食堂实施率达100%,健全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制度及日常备案登记记录,备案率达80%以上。

12.小作坊(小加工厂)、小饮食店(小餐馆)、小超市(小食品店)、小卤菜店、小熟食店(小摊点)等“五小”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管理规范,“五小”整治工作方案及工作总结完备,食品安全有保证。

13.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辖区内不得发生Ⅳ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或负面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事件。

14.食品安全事故投诉处理率达100%,举报投诉工作制度、记录台帐、工作总结完备,根据记录情况实施2次以上回访及暗访。

15.食品安全消费者满意度达80%以上。

16.上年度食品安全综合评价相关资料齐全。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工程

1.规范监管责任网的运行。各乡镇、各部门要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完善相关制度,做到统一目标责任,统一制度上墙,统一镇、村两级档案资料收集要求,统一日常监督管理表式,统一两员培训内容,统一档案收集装订标准。

2.规范群众监督网的管理。要整合各部门聘请的义务监督员、协管员和信息员队伍的力量,形成全区的群众性监督网络,最大限度地发挥整体作用。对聘请的群众监督员队伍要加强考核,实施以奖代补、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对协管员、信息员每年至少轮训一次,不断提高他们的协管能力和水平。

3.规范现代流通网的建设。以市场为引导,继续开展延伸农家店建设、鼓励示范店创建、扶持放心店经营等活动,进一步完善管理措施,提高配送比率,强化索证索票等制度,确保乡镇连锁超市全覆盖,村级放心店覆盖率达100%,食品集中配送率达80%。

(二)稳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

1.强化种植养殖环节治理。结合全区高效农业的推广与实施,加快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的生产基地、检验检测站点和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坚决杜绝高毒、高残留药物的使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2.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全面推行28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同时,积极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管责任制,强化日常监管和巡查,抓好屠宰场(点)清理整顿和规范管理工作,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整改,不断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条件和质量管理能力,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3.整治食品市场流通秩序。加强对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食品经销点的监管,重点检查食品来源和质量,检查索证索票等“六项”制度执行情况。依法开展专项行动,取缔无证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切实增强经营户诚信经营、依法经营意识。

4.严把餐饮消费环节安全关。在餐饮行业、学校食堂继续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学校食堂实施率达100%以上,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不低于80%。加大对无证餐饮和食品经营户的清查整顿力度,对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经营户,促使其尽快整改达标或者依法予以取缔。依法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防重大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三)狠抓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程

1.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突出抓好农村集贸市场、小饮食店、小商店、小超市、小作坊整治,严厉查处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添加剂、使用病死畜禽和过期食品作为原料加工食品行为,不断改善农村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卫生状况,进一步遏制假冒伪劣食品流向农村市场的趋势。各部门和乡镇要将监管重心下移,增强农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

2.开展肉类食品专项整治。以生猪及猪肉制品为主,开展全面排查和专项检查,着力消除肉类食品从饲料生产经营、生猪养殖、屠宰、肉制品加工到餐桌消费全过程的安全隐患,依法规范肉类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3.开展五小行业专项整治。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小企业、小加工点、小作坊的整治,促其改善生产条件,加强生产管理,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提高产品质量,保证食品安全;工商部门负责小商店、小超市、代销点、流动摊贩的整治,严把其食品进货关、贮存关、销售关,促使其依法经营合格食品;卫生部门负责小饭店、小饮食店、小熟食店等场所的整治,最大限度降低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城管部门协助做好五小行业的整治工作。

4.开展重要节庆期间食品安全整治。在重要节日、重大活动等食品消费比较旺盛的关键时段,要做到早安排、早防范、早行动,积极开展突击性检查,加强节日值班和应急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和消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保障来楚客商、游客和全区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四)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程

围绕创建工作需要,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倡导科学健康的消费观念,引导公众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切实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开展食品从业人员业务培训,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服务,依法规范生产经营者的行为,引导广大农民科学的种植和养殖,自觉抵制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国家禁止使用的兽药。要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对失信企业的监管检查频次和处罚力度,激励生产经营单位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7月):召开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动员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各乡镇、各部门分别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层层分解工作任务,积极开展舆论宣传,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8月~9月):各乡镇、各部门对照实施方案和创建工作的标准要求,结合各自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对日常监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开展卓有成效的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三)迎接验收阶段(2014年10月):各乡镇、各部门对创建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在此基础上完善监管措施,逐步形成食品安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区食安办组织人员对全区面上创建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评估和总结,向省、市提出验收申请,同时做好验收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两组”,创建工作办公室设在区药监局,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等工作。市场整顿组负责食品市场整治工作,效能督查组负责对创建工作落实情况和交办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各乡镇、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将工作任务分解到人,工作责任明确到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各项工作达到创建工作标准要求。各乡镇、各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合力推进创建工作。区食安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三)严格督查考核。将创建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综合考核范围,严格奖惩兑现。区食安办要定期不定期对创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暗察暗访,对创建工作未达到预期目标的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失职和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