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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力打造“药品安全示范区”这一中心任务,进一步巩固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成果,努力把药品安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我镇决定开展巩固药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创新体制机制,提高监管的系统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加大对非法添加和假药等的整治打击力度,排除隐患,防控风险,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巩固创建药品安全示范镇成果,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立较为健全的药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立健全信息畅通、反应灵敏、处置及时、政府与社会互动的药品基层监管网络体系,实现药品监管网行政村的全覆盖;建立健全源头可控、配送规范、运行有序的药品供应网络体系,实现药品供应网络行政村的全覆盖;建立科学有效的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药物滥用监测体系以及药害事件应急处理网络和机制;建立严厉打击涉药违法行为的工作机制,药品市场环境更加净化,辖区内无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无制售假药行为、无违法药品广告、无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广大公众的药品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得到明显增强,群众对药品市场秩序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落实药品安全责任。要将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政府工作计划,纳入政府管理目标和绩效评价内容;各村签订药品安全责任状,并及时对各村的药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具体做到有文件、有规定、有考核、有通报。其中对创建指标中规定的“八有”,即有固定的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有一套组织机构、有一支队伍、有一台电脑、有一部固定电话、有一套完整制度、有一套台账、有一个良好创建环境,一定要真正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强对基层安全监管员进行考核,奖优罚劣,对药品安全工作不认真负责、不称职的要及时进行调整。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将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完善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将创建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并定期召开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分析研究本辖区药品安全形势,交流创建工作经验,商讨存在的的问题和难点,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创建工作。成员单位要将创建经费及时纳入年度预算安排。
(三)进一步规范示范县创建行为。所有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等涉药单位都有诚信等级评定标准,并按标准进行评定。所有药械生产企业主要原辅料及成品的进销存能够及时入网并予以查询检索。所有药械零售企业(包括连锁企业)进销存能够及时入网并予以查询检索。所有医疗机构(包括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药品进销存能够及时入网并予以查询检索。所有设阴凉库和冷库单位温湿度必须能够自动控制、自动记录、自动上传。处方药、含麻黄碱药销售、执业药师在岗等行为要符合规定要求。同时还要加强对本辖区范围内涉药单位进行巡查,特别是村卫生室、药店的巡查。重点检查证照是否齐全,药房有无做到明亮、整洁、无污染物,药品不得着地存放,药店附近有无非法回收药品行为及非法药械广告等。
(四)进一步加快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远程监管系统功能,不断提高入网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充分发挥计算机远程监管在日常监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五)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监管。一是加强对药品批发企业的监管。认真落实批发企业GSP标准,重点监管基本药物的保管、运输等冷链设施要求。开展对进货、验收、储存、出库、运输等环节的专项检查,严格禁止挂靠、走票等非法经营行为。电子监管核注核销率达100%,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和供应。二是加强对医疗单位基本药物使用监管。各医疗单位要少开大处方,减轻群众的负担,开展对临床用药特别是抗生素的使用调查,通过对处方分析研究和总结,指导临床合理用药。三是继续抓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定期通报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要充分发挥不良反应专家委员会的平台作用,组织在线人员专题培训。
(六)进一步加强药品广告监管。一是建立《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措施,明确分工,规定程序,各自把关。曝光一批“不良药商”,取缔一批不良企业,让虚假广告无可乘之机。二是加大对电视、报纸、互联网虚假药品信息的监测,虚假广告要及时上报。
(七)进一步开展安全用药宣传。制定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科普宣传工作计划,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安全用药、合理用药宣传活动,达到电视有声、报纸有字、墙上有栏、街头有画的宣传效果;药品安全宣传工作要做到“六进”(即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船头),逐步提高群众安全用药意识,让百姓懂得从合法渠道购买药品。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1月20日至1月31日)。召开全镇食品药品监管大会,布置巩固创建药品安全示范镇工作,制定巩固方案计划,各村居及部门相应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2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各村居、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巩固创建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员,落实保障经费,对照方案,全面开展各项工作。镇创建药品安全示范镇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督导组,定期对各村居、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自查迎评阶段(2014年9月1日—2014年11月30日)。镇创建药品安全示范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各村居、各部门创建工作进行复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各项工作档案,以迎接国家验收组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机制建设。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等各个环节,涉及多个部门。在创建工作期间,各相关部门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注意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建立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二)严格督查考核。要把巩固创建药品安全示范镇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核范围,严格奖惩兑现,创建工作办公室要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督促检查,及时掌握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对创建工作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三)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普及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知识,提高群众安全用药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积极宣传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工作举措及取得成绩,动员各方力量关心支持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进一步提高群众对药品安全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相关部门要注意总结药品安全创建工作经验,及时向镇创建药品安全示范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创建工作动态,全面、准确地反映创建工作进展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