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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五保服务机构创建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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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五保服务机构创建方案

为促进乡镇敬老院建设与管理水平提升,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合法权益,提高供养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管理的意见》和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管理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3—2015)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围绕创建省星级敬老院的目标,不断完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切实改善五保供养对象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推动五保供养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创建目标

按照“三有(敬老院每个房间或套房内有卫生间、有保暖降温设备、有电视机)、三能(老人不出院能洗澡、能看病、能康复娱乐)、六达标(消防、卫生、环境、五保老人供养标准、管理服务人员配比、管理服务人员工资待遇等达到省民政厅要求)”的要求,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分期分批将全县18个乡镇敬老院,提档升级成省星级敬老院。2013年创建省三星级敬老院2个、省二星级敬老院3个;2014年创建省三星级敬老院3个、省二星级个2个;2015年创建省三星级敬老院1个、省二星级敬老院1个、省一星级敬老院6个。通过创建,确保乡镇敬老院达到各项设施齐备、规章制度健全、院务管理规范、人员配比合理、服务质量改善、供养标准达标,五保供养对象生活水平与质量不断提升。

三、创建内容

(一)改善基础设施。基础设施改造要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政部的《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1.统一乡镇敬老院房屋外立面颜色;2.对敬老院道路进行整修,路面平整顺畅;建设无障碍通道,确保居室与餐厅、浴室、公共厕所及其它活动场所间无障碍通行;3.规划一处室外健身场所、一处晾晒衣被的场地、一处停放车辆的车棚;4.设立门卫室和警务点,设置覆盖全院的安全监控系统,24小时专人值班监控;5.所有房屋门、窗全部安装纱门、纱窗;6.建有浴室,浴室要安装安全扶手,铺设防滑瓷砖和防滑垫,更衣室内设4张卧椅;7.敬老院电线电路荷载达标、规范,有漏电保护措施,配备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畅通,工作人员和五保供养对象能够正确操作使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留有记录;8.设置卫生室(乡镇医院设置医疗点)和覆盖全院的医用应急呼叫系统为失能、半失能五保对象提供专门服务,对突发性疾病和其它紧急情况提供应急处置救援,有文体活动室、康复室、储藏室等辅助功能用房;9.绿化做到三季有花,四季长青,乔、灌木搭配适度,绿化覆盖率达60%。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种植、养殖、加工等院办经济,改善供养对象生活。

(二)完善住房功能。进一步完善五保供养对象居住房间的各项功能:1.房间中有水冲式卫生间、面盆等设施,并安装安全扶手;2.每个房间必须有保暖降温设施,严禁使用电热油汀、煤炉、电热毯等取暖设备;3.房间或客厅内安装电视机,电视机安装的高度要适中,开通有线电视,确保能够正常收看;4.五保供养对象房间的开关、插座要按照符合规范要求和安全的原则进行改造,方便老人生活;5.房间内配备床、床头柜、衣橱、椅子、脸盆、痰盂、纸篓等生活必需品。

(三)提升服务水平。强化敬老院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升服务水平与质量:1.服务人员除正常清扫室外卫生外,每天为失能、半失能五保供养人员提供护理服务,帮助和组织老人叠被、铺床、整理房间和清洁卫生等,保证室内外干净整洁,定期为老人理发、剪指甲、洗澡等,物品摆放整齐有序;2.老人长时间不用的衣被等物品,要统一存放到储藏室(柜),并定期晾晒;3.每周要彻底打扫房间1次,擦拭门窗玻璃等;4.实行敬老院院长负责制,院长每天要到每个五保供养对象的房间检查卫生状况,督促五保供养对象和服务人员搞好房间清洁卫生;5.每半月组织1次五保供养对象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五保供养对象满意度;6.每年组织两次为五保供养对象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对患有疾病的,要及时安排就医;7.针对五保供养对象精神文化需求,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组织社会文艺团体,深入到敬老院慰问演出富教于乐;8.积极改善五保供养对象的膳食,保证中餐不少于1个荤菜,合理调整膳食结构和变换花色品种,安排生日餐、病号餐,法定节日和传统节日加餐。

四、着力提升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服务水平

(一)加强队伍建设。1.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工作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制,由各乡镇(场)、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院长由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担任,设1名厨师(集中供养人数在50人以上的可设2名厨师),其他服务人员按1:8标准进行配备。对现任管理服务人员(厨师)符合应聘条件的,可优先录用,招聘工作要在7月底前结束;2.适当提高工资待遇。管理服务人员(厨师)月工资为1200元(含养老保险等),其中每月发放基本工资950元,其余250元作为绩效考核工资。建立工资动态调整机制,对通过省星级敬老院验收的,其工作人员可适当调整工资标准;3.切实加强敬老院服务人员队伍绩效考核,县民政局会同乡镇(街道)制定具体考核实施办法。

(二)落实保障经费。将五保供养经费按年供养标准不低于上年度本县农民人均收入的50%纳入县乡财政预算,实行专账管理,供养款物、管理资金明晰无误,会计、出纳(分别由民政会计、协理员兼任)分设,帐目、资金分管,每月公开财务收支情况。工作人员工资由县财政通过银行直接打卡发放。

(三)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各乡镇(街道办)、场要围绕“三有、三能、六达标”的要求,对敬老院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和排查,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明确具体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倒排进度,挂图作战,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年度创建工作任务。县消防、食品、卫生等部门在敬老院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基础上,积极为其办理消防安全、食品卫生等相关证件和厨师等人员的健康证、上岗证。县供电局要结合乡镇敬老院基础设施改造,对乡镇敬老院电路情况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并指导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公安部门要结合监控全覆盖落实系统服务措施;住建局要结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对院舍布局、设施购置、设备配备等开展具体指导;县民政局要发挥牵头作用,积极指导各乡镇认真开展创建省星级敬老院活动,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好工作。

五、落实推进措施

(一)健全组织,完善领导机制。为推进星级敬老院创建工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领导任副组长,民政、财政、审计、卫生、住建、公安、消防、药监、安监、国土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具体负责星级敬老院创建推进工作,制定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民主管理、院务公开、财务管理、安全消防、卫生保洁、会议学习、后勤保障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规章制度;完善保健、护理、康复等服务规程,建立管理服务人员的考核评比和奖惩制度,考核结果与工作人员报酬、续聘挂钩、落实院务公开、开展民主管理。

(二)明确奖补,完善考核机制。将乡镇敬老院建设与管理纳入县对乡镇目标考核体系,纳入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建立乡镇(街道)长(主任)落实推进乡镇敬老院创建省星级敬老院的工作机制,签订创建省星级敬老院目标责任状。县财政设立200万元的乡镇敬老院创建活动以奖代补专项资金,重点考核组织保障、基础设施、供养服务、内部管理四项创建内容,累计得分95分以上为优秀,给予“以奖代补”15万元奖励;90-95分之间为合格,给予“以奖代补”10万元奖励;85-90分之间为基本合格,给予“以奖代补”8万元奖励;85分以下为不达标,不予以奖补;对在此项工作中作出特别贡献的个人和单位年终给予特殊奖励。县民政局出台具体的乡镇敬老院考核管理实施办法,推动乡镇敬老院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并会同县财政、审计等部门抓好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的考核发放工作。

(三)严明纪律,完善落实机制。各乡镇和县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敬老院建设与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抓好敬老院设施改造,确保工程质量精细、精致、精品。在加快推进乡镇敬老院创建活动的同时,要切实做好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的生活安排和各种困难的排解工作。县督查办会同民政局,按月督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县政府年终对创建省星级敬老院工作组织观摩评比,并排出名次通报全县,未按序时进度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向县委、县政府作书面检讨,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