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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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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方案

环境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辖区各企业: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建立协调稳定环境关系,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推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筑生态,根据上级有关创建和谐企业的精神和要求,决定在辖区内开展环境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现就创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题,以构建和谐环境关系为重点,按照正确引导、全员参与,完善制度、加强服务,注重过程、增强实效,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要求,推进和谐企业建设。通过创建活动,推动企业建立和谐稳定的环境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为我区创建国家级生态区创设良好的载体,提升我区的区域竞争力、社会和谐度。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以和谐环境关系为重点的和谐企业创建活动,进一步推动我区企业更好地遵守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等法律法规,规范环境行为,依法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实现“企业生产与环境协调,共建和谐社会,共谋企业发展,共享发展成果”的目标。

创建范围:全区具有法人资格的所有企业。

年度目标:到2012年全区参与创建率达70%,2013年参与创建率达80%,2014年参与创建率达90%,2015年参与创建率达100%。

三.创建职责内容:

1.环境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对企业的环境行为进行监管,依法推进企业环保组织与能力建设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依法监督企业污染治理、企业环境行为与管理;指导企业增加技改投入、节能降耗,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指导企业改善员工生产条件,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检查企业有职业危害因素生产环境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2.企业创建主要内容:

按照《省创建和谐企业考评细则(试行)》要求成立创建机构,制定方案步骤,扎实开展创建活动。认真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设立企业环保职能部门,制定环保职责和制度,加强企业环保组织与能力建设,提高自身环境管理和监测能力。遵守环境管理制度,做好污染治理,实行排污申报登记,守法排污。制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落实污染减排,推行清洁生产,增加技改投入,节能降耗,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改善生产环境,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及时申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有职业危害因素企业生产环境符合国家标准。

四.评估标准

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统一参照《省创建和谐企业考评细则(试行)》评估标准执行。

环境关系和谐(30分)

1.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自觉承担环保责任,开展环境友好工程创建活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立环保管理制度,自觉遵守环境管理制度,积极推进污染治理,推行清洁生产,守法排污。(考核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2.增加技改投入,节能降耗减排,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能源、原材料利用率。(考核责任单位:区经贸局、环保局、统计局)

3.改善职工生产条件,企业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有职业危害因素企业生产环境符合国家标准。(考核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安监局)

企业有以下情况发生的,实行一票否决:

1.发生一次一般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考核责任单位:安监局)

2.发生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或受到环保行政处罚的;(考核责任单位:环保局)

3.企业发生重大食物中毒或重大及以上职业病危害事件的。(考核责任单位:卫生局)

五.创建步骤:

1.宣传动员。在现有规模以上企业和工业园区企业全面开展创建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中小企业的组织动员,逐步实现全区具有法人资格的所有企业开展创建。

2.开展创建。各职能部门落实创建职责,下企业指导监督创建工作;各企业按照要求成立创建机构,制定创建方案,落实考评细则要求,完成和谐企业创建任务。

3.企业自查自评。参加创建活动的企业对照评价细则进行自评。自评分在25分以上的,可向区环境关系和谐创建工作小组申报。

4.检查评估。区环境关系和谐创建工作小组根据评估标准对申报企业进行实地检查评估。

5.申报推荐和谐企业。区环境关系和谐创建工作小组根据条件和要求,向区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申报推荐和谐企业。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相关科局、各创建企业要高度重视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坚持真抓实干,共同搞好创建工作。相关科局要按照整体工作部署,落实职责范围内的教育培训、指导服务、检查督促、责任考评等任务。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创建工作负总责,要对照创建标准,寻找差距,有针对性地制定创建方案,提出创建目标,落实创建措施,强优势,补不足,扎实推进创建工作。

(二)强化工作机制。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检查指导,不断总结经验,逐步丰富创建活动的内容和方式,建立议事规则、职能部门分工负责、考核激励、情况通报等工作制度,企业要建立监督落实、争先创优、情况报告等制度,全面落实创建。

(三)整合工作力量。整合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力量,为创建工作服务。引导企业职工、普通群众等参与创建,建言献策;鼓励社会组织和公众依法监督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共创和谐企业,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创建合力。确保创建活动取得企业欢迎、职工满意、社会认可的“三赢”效果和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