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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单位:
创建文明单位,是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的重要内容,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有机结合落实到基层的有效形式,是全面建设平安、生态、和谐、小康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为了推动我局文明单位建设再上新台阶,大力营造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浓厚氛围,根据州委、州政府关于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意见提出的工作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扎实推进思想道德建设,深化拓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通过大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服务质量、提高队伍素质、推动业务工作,并与人员素质现代化、单位管理规范化、设施建设标准化、业务工作优质化、环境建设花园化的创建标准有机的结合起来,力争使我局跨入州级文明单位行列。
二、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为扎实有效地推进州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确保责任、任务落到实处,局党组决定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创建精神文明单位的日常工作。在此基础上,创建工作职责任务划分为综合协调、队伍建设、管理建设、设施建设、服务建设、环境建设六大类,明确相关牵头科室和责任科室、单位。牵头科室和责任科室、单位在局党组和局文明创建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职责任务的要求开展具体创建工作,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职责牵头及职责范围内创建工作中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职责划分和责任分工如下:
(一)综合协调方面,由办公室牵头协调。主要职责:负责州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的组织领导、部门协调、工作部署、督查落实、考核评比,并负责创建工作的方案拟订、组织实施、总结申报、迎检验收以及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相关工作。
(二)队伍建设方面,由办公室、纪检监察、人劳科牵头协调。主要职责:队伍素质建设相关工作,协助搞好党组中心组学习,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和相关专题教育,组织开展思想道德建设、业务技能培训、文明生活建设等活动。
(三)管理建设方面,由水政科和渔政站牵头协调。主要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档案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
(四)设施建设方面,由办公室牵头协调。主要职责:全面实现自动化办公;完善宣传设施能够多种样式进行宣传;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五)服务建设方面,由办公室牵头协调。主要职责:提高服务质量,创新服务载体,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空间。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服务行为,开展行风评议,强化内外监督,畅通信息渠道,确保群众满意。
(六)环境建设方面,由办公室、人劳科牵头协调。主要职责:负责抓好州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中环境卫生、环保绿化、灯光亮化等方面的工作;配备必要的文体设施向干部群众开放;定期加强环卫设施建设,厕所设施是否达到规范化标准、是否实行垃圾带装化。
三、工作要求
1、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创建市州级精神文明单位活动,紧密结合本科室的日常工作,抓好制定规划、确定目标、落实责任、组织实施、检查督促等环节,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2、各科室注意收集整理在创建活动中的有关信息、资料,以书面的形式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科),并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本科室创建工作、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
3、突出阶段重点,创建工作要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突出重点,形成合力。各业务科室要根据自身职能分工,发挥专业作用,组织业务培训、工作指导。综合科室加强与文明办和新闻媒体沟通,及时交流经验和加强舆论宣传。
4、创新方法,务求实效。各科室要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努力探索文明单位建设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新机制,要进一步拓展文明单位建设范围和内容,积极推进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不断提升文明单位创建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