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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中心户长制建设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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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中心户长制建设方案

为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积极作用,努力实现基层政权组织职能的延伸,进一步夯实政法综治基层基础,促进山水城政法稳定工作全面落实,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山水城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山水城治安中心户(楼)长制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山水城综治办,政法综治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搞好调查,把好选配关

治安中心户(楼、组)长选配原则上在现有社区居民小组长或“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军人、老模范、老教师)中产生,应具备政治可靠、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公道正派、素质较高的条件。要严防在选人的过程中搞形式主义,防止做好人、认人唯亲,搞亲疏关系。要从实际效果出发,站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上把好关,确实把那些有能力、想管事、能管事的人选上来。

结合辖区内的实际,政法综治中心已组织对所有社区的治安中心户(楼、组)长的姓名、人数、身份进行了调查摸底。目前街道共有治安中心户(楼、组)长235名(南泉135名、雪浪90名),人员身份符合区会议精神。

三、注重培训,提升素质

一是搞好培训。区计划每年组织一治安中心户(楼、组)长培训,每个社区1名;街道政法综治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每年组织1-2批培训,以会代训或集中授课,编制印发有治安中心户(楼、组)长工作职责、工作方法、工作要求等内容的小册子,让每名同志知道自己要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标准;印发日常工作联系卡,当遇有棘手的问题和突发事件时,知道和谁联系,向谁报告,提高工作效率,防止事态扩大,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各社区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培训,重点进行有关矛盾纠纷化解、治安防范工作等方面的培训,也可以结合会议进行培训。

二是发挥作用。治安中心户(楼、组)长在社区综治站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当好“八个员”:法制宣传员、义务巡逻员、矛盾调解员、矫正帮教员、治安信息员、安全监督员、外口协管员、信访联络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治安中心户(楼、组)长职责见附表一]

四、培养典型,打造品牌

7月份,随着治安中心户(楼、组)长工作的普及和展开,街道政法综治中心将选1-2个安置小区或商品房小区,做为典型,重点培养,打造品牌。年底,组织辖区内所有治安中心户(楼、组)长参观学习,宣扬他们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实用高效的工作方法,提高山水城治安中心户(楼、组)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开展“当好‘八个员’,我为社区做贡献”活动,在治安中心户(楼、组)长中分别培养各个方面的典型,并进行大力宣扬,形成一种“比、学、赶、帮、超”局面,营造一种想干事、干好事的氛围,打造工作亮点。

五、坚持制度,规范建设

各社区要严格落实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治安中心户(楼、组)长会议,主要是总结工作、分析问题、明确工作要求,会议一般由书记或主任召集;

每半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治安问题分析排查会议,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相应对策措施,会议一般由治保主任和社区民警召集,书记或主任、调解主任要参加;

补贴激励资金(区级财政出40%,街道财政出40%,社区补贴20%)根据工作实绩,在年底以补贴的形式集中发放,社区配套资金必须足额到位,和区、街道下发的补贴一起,确实发到每名治安中心户(楼、组)长手中,不得拖欠,街道将会同财政部门,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的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检查。

六、强化考核,严格奖惩

年底,街道政法综治中心将把治安中心户(楼、组)长制推进工作纳入综治和平安创建进行考核,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考核,督导工作落实;每年底,组织评选“优秀治安中心户(楼、组)长”5-10名,进行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充分调动治安中心户(楼、组)长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对于工作懈怠,没有履行应有职责的人员,经街道政法综治中心考核后,不一定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