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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是新一轮全国文明县城暨省级文明城市的创建之年,根据精神及县创建工作推进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确保顺利完成创建目标任务,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围绕新一轮全国文明县城暨省级文明城市的各项指标,着力解决市容、环卫和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以优美、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环境迎接迎接新一轮全国文明县城暨省级文明城市的检查验收。
二、实施时间:
2011年3月中旬—6月下旬
三、工作重点
1、开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一是开展卫生环境整治。牵头负责对县城主次干道、后街小巷、住宅小区等环境卫生进行治理;做好西塘河、建港沟等河道保洁。二是开展交通环境整治。加大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要限时限线行驶,严厉查处运输过程中滴、洒、漏行为。三是开展市容环境整治。牵头整治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堆乱放等问题,对破损、陈旧的广告、店招店牌必须及时清理或出新;规范取缔主次干道占道经营、流动摊点、马路市场、废品回收网点、洗车场、沙石场,积极推行农贸市场内外一体化管理。四是开展文化环境整治。加大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取缔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摊点。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工作。一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牵头负责配全配好市民生活区、市区主次干道的垃圾箱、果壳箱,对市区现有的公共厕所进行一次全面维修与改造。二要加强建筑规划管理。在审批建筑规划时,要高标准、高质量对建筑的公用设施、设备、场地等严格审查,合理规划。整治违法建设、私搭乱建等现象。三要加强亮化管理。牵头对县城所有的亮化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确保城市亮化率达95%以上、路灯亮灯率达98%以上。
3、完善创建资料台账。严格按照档案资料组的要求,迅速组织突击,确保尽快完成各项任务。按期与档案局对接,力争在创建复查验收中,台帐资料方面不丢分、得满分。
4、开展“擦亮文明窗口”活动。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努力提高行业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优化我县投资环境。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精心准备(3月16日—3月21日)。
1、对照标准,排查问题。
2、拟定创建方案。
3、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落实任务,明确责任,提出要求。
4、各单位、科室细化分解任务,制定具体清理整治计划表,于3月21日前上报局市容科。
5、做好宣传工作。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条幅进行广泛宣传。
(二)全面推进,专项整治(3月22日—4月30日)。在局创建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单位、科室按照创建要求,严密组织实施,集中时间,包干负责,高速度、高质量按时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查漏补缺,巩固提高(5月1日—5月31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对照考核标准,组织模拟检查,积极查漏补缺,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全面做好验收的有关准备工作。
(四)建全机制,长效管理(6月1日—6月10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创建水平,向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更高层次迈进。
四、任务分工
办公室:做好局有关创建工作会议文字材料的过堂扎口,并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法制科:牵头局创建宣传报道工作,与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广电台、报社对接,及时报道局创建进展情况;协助工委做好创建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工委:做好创建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及时与县创建指挥部对接,确保我局的创建工作档案顺利验收过关。
市容科:做好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等文件;及时检查县城亮化情况,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修,保证亮化率。
财审科:做好创建经费的申报管理工作。
城管委办公室(督查科):负责与指挥部及相关部门进行协调,督促各相关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到位;负责创建工作的督办、交办;及时向创建指挥部报送创建进展情况。
环卫处:负责牵头对县城环卫方面的问题的排查,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制定环境卫生整治方案;加大对县城环卫保洁力度,提高保洁质量,清除辖区积存垃圾;加大对渣土运输的规范管理力度;强化对县城周边的近湖镇、颜单镇、开发区、高新园区及社区物业管理小区环境卫生的督查、指导。
市容大队: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组织开展市容秩序整治,加大对乱贴乱画、乱堆乱放、陈旧广告店牌占道经营、流动摊点、马路市场、校园周边的市容环境秩序的整治,加大对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的管理,负责对县城市容秩序方面存在问题的排查汇总,组织参与联合执法行动。
路灯所:对县城路灯建设管理方面存在问题进行排查,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加大对路灯建设检修的力度,确保亮灯率。
城监大队:加大对县城违章建筑、私搭乱建的整治力度。
景观所:负责西塘河、建港沟风光带和县城景观绿地存在问题的排查,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制定景观绿地整治方案;加大对西塘河、建港沟水面保洁力度,做好景观绿地、风光带的亮化工作。
五、推进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和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的领导,全面完成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经局研究,决定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县城暨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徐志云担任,副组长由局党委书记担任,成员为友。由郭林海牵头负责局创建的具体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容科,负责全局文明城市创建的指导、统筹、协调和各项创建任务的分解落实,督查科负责创建工作任务的督查工作。
2、强化责任落实。在这次整治活动,要精心组织,按照各自职能,既各负其责,又相互协作,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要把每一项工作落实到人,紧紧围绕整治目标任务,切实承担起整治责任。
3、提高整治标准。这次整治工作内容,都是当前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事情,为切实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各单位、科室在整治过程中重抓实效,严格按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标准要求自己,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4、建立长效机制。为避免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被动局面,在市容环卫整治工作进行的同时,着重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落实管护责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