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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生态乡镇创建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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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生态乡镇创建方案

按照政发〔2008〕24号文件(关于印发《乡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文明村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体部署和安排,结合我镇近几年绿色创建工作实际,根据《市环保局关于开展创建市级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活动的通知》(市环〔2010〕43号)公文的有关要求,镇政府决定,制定《镇创建市级生态乡镇实施方案》,请全镇各村、各单位、各部门认真遵照落实。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以人为本,防治污染与生态保护并重,在全镇开展生态乡镇创建活动,推动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全镇上下要将创建活动纳入议事日程,积极参与。

创建活动的目标及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在现有环境保护和村镇建设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创建规划的有关要求,大力推进生态型镇村建设,加大环境污染治理、绿化、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工作力度,完善和强化环保管理机制,加强村庄和镇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大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全民环境保护意识。努力实现“让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新鲜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品,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

镇人民政府请专业部门制定环境保护规划,并按照规划的时间逐步实施。坚持环境整治与生态保护并举,突出源头预防,切实做好村庄环境建设工作。

1、加强水环境治理与保护。对重点工业污染企业及餐饮等产生污染的服务性行业,要狠抓源头管理,加大监督和管理力度,并形成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城区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使城区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能得到及时处理,基本消除污水直排现象。以截污治污为根本措施,继续开展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效改善河道水环境质量。

2、加大大气环境污染治理力度,确保镇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深入推进镇区内各类炉窑和工业生产设施的烟尘控制工作,严格执行监管,杜绝“冒黑烟”现象;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行业管理,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市政施工、货场、道路保洁和物料运输等扬尘防治规范化措施。使镇区及周边地区各类扬尘现象得到根本改观。

3、坚持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原则,推进固体废物的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进一步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力度。

4、加强对现有工业污染的治理和新、改、扩建项目的监管,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通过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减少污染物排放。

5、切实解决基建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环保问题。重点针对基建项目开发建设中出现的噪声和扬尘污染环境问题,加强规范管理,加大监管力度,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6、积极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在全镇开展创建环保生态村工作,全面改善农村的环境面貌。切实解决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管理,将产生的垃圾运到垃圾场集中处理。在居民集中区修建生活污水处理池,通过净化处理后排除。

7、加大绿色社区建设力度,主要从绿化、美化、净化、亮化等几个方面着重建设,并以此为依托,推进集镇环境整治。

创建活动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统一协调。镇政府决定成立调整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创建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黄昌鼎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谢辉喜同志,党委委员、副镇长郑方静同志,党委委员、组织统战委员杨军同志,副镇长何世友同志、副镇长冯刚同志担任,成员为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公室及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整体创建活动由领导小组统一部署,领导小组下设生态乡镇创建办公室,由分管副镇长何世友同志兼任主任,从社会事务办、经济发展办、住建分局、派出所、卫生院等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建环境综合整治专班,主要负责镇区内全方位的管理与整治工作,努力形成政府领导、各部门密切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将创建活动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工作合力。

(二)建立常年宣传制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对创建生态乡镇活动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利用专栏、广播等各种形式对创建活动中表现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增加创优活动的透明度,增强每个公民创建环境优美乡镇的责任意识。在开展创建活动的过程中,必须切实保护群众的利益。创建活动只能为群众谋利益,不允许采取集资、摊派或变相摊派等加重农民负担、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

(三)镇直各企事业单位及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要严格对照市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的各项建设标准,认真查找薄弱环节,进行重点集中整治。特别是对工业园区及城镇中心区污水乱排放、乱搭乱建等严重影响环境质量的现象,进行重点整治。各单位要发挥主导作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职责,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各建设项目的主体单位要切实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规定,实施规范操作和管理,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住建分局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周边环境不受影响。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并举,贯彻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建设的方针,防止出现边建设、边破坏的现象,从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重点解决影响当地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关键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四)建立健全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坚持国家、地方、集体和个人投入相结合,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筹集创建资金。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体,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各企事业单位、各村(居)委会要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要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破坏、谁恢复,谁排污、谁付费”的原则,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鼓励社会资本和外资投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五)加强督查,落实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单位要在实施环境保护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将目标、责任、任务分配到单位,落实到人,切实做到全覆盖,不留空白点。共同把创建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富有成效。

目标责任分解

(一)创建办公室。负责组织机构的设立,负责协调各责任单位在创建活动中的有关工作,掌握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每月进行一次督办,并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收集整理近一年来党委、政府研究环境保护工作的会议纪要或会议记录、印发的有关文件和污染源档案等资料、环境规划的文本及有关批准文件。对创建工作要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方案、有措施,并定期检查创建工作的落实情况。要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研究环保工作。同时,搞好镇环境规划的编制或修订工作。

(二)经济发展办。工业污染源排放情况、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情况达标,近三年内不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收集整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档案资料、工业企业名单及工业企业达标验收资料、企业污染物排放及治理相关资料。设立环保宣传标语或橱窗。对地表水的水质进行检测达到相关要求。负责空气环境质量的检测和资料的收集。负责声环境质量的检测和资料的收集。

(三)农办、统计部门。负责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关资料的收集。负责农作物秸秆综合治理情况及相关资料的收集。

(四)住建分局。公共设施完善。建成区主要街道路灯设置合理,排水管网完善畅通,城镇路网通达,卫生厕所数量达标,并有专人管理,保洁落实。城镇布局、管理、建设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要求城镇布局合理,有合理的功能分区布局,有良好的居住小区和基本完善的工业小区,管理有序,市场管理和交通管理规范有序,交通秩序良好,车辆停放整齐,无乱搭乱建,无乱设摊点,无占道经营,施工场地设隔离护栏,文明施工,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标语、广告牌设在指定地点,街道整洁,环境优美,路面平整,排水通畅,无污水横流。收集整理好近几年的城镇建设情况及相关资料。环境卫生管理到位。要求街道卫生状况良好,无暴露垃圾,主要街道有卫生设施,垃圾屋,有专门保洁队伍,镇区垃圾日清日运,无直接向江河排放污水和倾倒垃圾现象。

(五)林业站。镇辖区内无滥垦、滥伐、滥采、滥挖现象,无捕杀、销售和食用珍稀野生动物现象,近三年内无重大生态破坏事件。整理好近几年的管理情况及相关资料。

(六)文化服务中心。搞好镇图书室、村农家书屋建设,开展文化娱乐活动,并收集整理好文化娱乐活动的资料。

(七)卫生院。提高卫生院医疗服务水平,指导村卫生室建设。抓好辖区内疫情预防,测报、治疗、监控、婴幼儿冷链接种工作和妇女妇科病查治工作及相关资料档案整理工作;抓好辖区内餐饮业、饮料食品加工个体户、企业设施、环境卫生安全、从业人员卫生健康监控及相关资料档案整理工作。抓好辖区内诊所、药店、村卫生室药品安全的监控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让老百姓吃放心药和食品,确保辖区内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提高,确保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

(八)中心学校。保证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

(九)水利管理中心和堤防中心。负责江河防汛、堤防站泵维修和设施运行及堤防院内排洪沟畅通的建设情况,具体措施等相关资料的整理。要求临江河建设成区有完善的防洪沟构筑,无侵占河道的违章建筑。构筑建设情况、具体措施等相关资料的整理。要求临江河建成区有完善的防洪构筑,无侵占河道的违章建筑。

(十)畜牧、农技服务中心。推广柑桔精品园建设,减少农用化肥施用量,推广绿色防控,提高农产品农药残留合格率,提高规模化畜禽养场粪便综合利用率,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十一)财政所。负责资金的落实及保障措施,并提供相关资料。

(十二)各村委会。负责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的落实。要求所辖区主要道路平整,两侧无暴露垃圾,无乱搭乱建,无露天粪坑,无污水横流现象,基本做到垃圾定点堆放,定期清运到垃圾场处理,搞好村庄绿化、美化,有良好的感官和视觉效果。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