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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
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加快造林绿化推进绿色村庄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加快推进我乡新农村建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目标任务
1、2011年全乡在村庄非规划林地造林300亩,推进绿色村庄建设。
2、重点抓好美山村、苏坂村的两个“农民公园”和苏坂村100亩以上的示范村建设。
3、建设标准:按龙新政办[2011]3号文件要求。
分解落实
我乡今冬明春非规划林地造林任务300亩,其中规划安排如下:
苏坂村100亩、美山村110亩、瓦洋村40亩、岭兜村10亩
和目村10亩、易家邦村10亩、东联村10亩、红邦村10亩
1、乡财政所负责下达相关补助资金,抓好各级资金的落实。
2、乡村管站与林业站协调确定创建绿色村庄的具体行政村。
3、乡林业站负责协调绿色村庄创建苗木生产供应,做好造林规划、作业设计、技术服务等工作。
时间步骤
1、2010年12月底至2011年1月初将非规划林地造林任务分解落实到村、具体地块。
2、2011年1月底2月初完成挖穴和苗木准备。
3、2011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种植。
4、抚育和补植,苗木种植后要加强抚育,保证96%以上成活率,并在2011年9月前对成活率达不到要求的进行补植。
5、2011年10月开展自查和上报工作,2011年底或2012年初接受上级有关部门验收。
政策扶持
1、对今冬明春非规划林地造林的每亩省级补助苗木费300元,市补助100元,区级补助50元,按照“谁造林谁所有、谁投资谁受益、谁经营谁得利”的原则,及时发放到位,并依法给造林者颁发林权证。
2、在坡耕地、山垅田、房前屋后、边角地等种植的树木,允许依法继承、转让,允许在经济效益最大时对外销售,达到绿化和农民增收双赢的目的。
3、乡政府将对造林任务做得好的村或个人给予资金奖励。
组织领导
绿色村庄创建工作由乡政府负总责,林业站、村管站、财政所等部门共同抓好落实。
绿色村庄创建工作由王子辉定期跟踪落实各有关村绿化造林工作进展情况,并每月10日、20日向区农办绿色村庄创建办填报旬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