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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镇绿色照明工作的开展,切实做好绿色照明产品的推广工作,根据《永定县人民政府关于永定县创建绿色照明工程示范县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永定县高陂镇创建绿色照明镇工作方案。
目的和意义
推选终端节电技术节约电能,是改善电力负荷紧张状况的主要途径。绿色照明工程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2012年正式启动的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程,旨在我国发展和推广高效照明器具,逐步替代传统的低效照明电光源,节约照明用电,建立优质高效、经济舒适、安全可靠、有益环境和改善人们生活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保护人民身心健康的照明环境,以满足国民经济各部门和人民群众是益增长的对照明质量、照明环境和减少环境污染的需要。
总体目标
2013年11月底前,在全镇主要街道推广使用高效照明产品、镇村居民推广使用5w、9w、13W、和20w等四种节能灯(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改善镇村居民照明环境,提高人居环境质量。
组织领导
为加快我镇推广绿色照明产品的工作步伐,加强对各村推广和发放工作的协调指导,成立高陂镇绿色照明推广协调小组。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企管站,办公室主任由张赠华兼任,成员:张耀连、卢小群、黄福荣。
协调小组职责:对各村居绿色照明推广和产品发放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做好绿色照明节能灯登记、发放、和安装的各项前期工作,尽快将此项惠民政策落实到户。
工作安排
总体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准备阶段
工作时间:2013年8月1日至8月30日
1、宣传动员:
镇人民政府组织召开高陂镇创建绿色照明工程示范镇工作会议,成立创建绿色照明工程示范镇协调小组。分发推广使用绿色照明节能灯的宣传材料。
2、数据上报:
各村(居)按照户籍在册人口每人发放2只节能灯(其中20w节能灯发放比例为10%)统计汇总并及时上报免费发放节能灯数量,8月底前上报到镇协调办(详见附件1)。然后由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将相关数据上报县经贸局(详见附件2),有关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对镇区内主要街道的路灯照明进行设计,并确定工作方案。同时各村要尽快开展更换灯头统计工作,把各户所需更换灯头数量尽早上报镇协调小组办公室。
3、人员培训
镇政府将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尽快安排专职项目人员参加中标企业组织的安装技术培训,确保接到任务后迅速行动,按照全镇绿色照明节能灯推广工作进度安排,高质高效开展工作。
第二阶段:推广实施阶段
工作时间:2013年9月1日至10月30日
工作内容:推广企业完成配送后,各村干部和各村工作队要扎实开展工作,负责做好绿色照明节能灯的发放和安装工作第三阶段:工作总结阶段
工作时间:2013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工作内容:各村和有关部门进行工作总结,协调小组对全镇节能效果进行评估。
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村居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绿色照明节能灯推广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明确职责,加强考核,进一步强化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定数量的协调小组成员,协助中标企业协调解决销售及安装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2、加强监管、落实政策。各村居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推广工作核查和监管,防止政策在执行过程中走样,变形,确保绿色照明节能灯安装到位。本次推广的产品外包装和本体上均印有“政府补贴、绿照工程”字样。
3、严控流向、接受投诉。镇创建绿色照明工程示范镇协调指导小组向全镇居民公开绿色照明节能推广监督举报电话,对节能灯安装未到位,灯具质量问题,虚报冒领骗取财政补贴资金、倒买倒卖节能灯等行为,公众可通过公开电话举报,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