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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创业型城区建造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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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创业型城区建造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全民创业工作,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实现“双超越、双突破”的战略目标,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全民创业的工作基础,特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总体要求和市关于建设创业型城市的意见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着眼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从提高创业意识、增强创业能力、优化创业环境等具体环节入手,加快形成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不断激发劳动者的创业激情,增强创业者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形成全民创业的良好局面。

二、工作目标

大力实施“21211”工程,从2010年到2011年,用2年时间,全市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注册资本累计数在2009年的基础上翻l番,重点扶持2万人自主创业,带动11万人就业。其中2010年个体工商户数突破4.2万户,私营企业数突破9000家,私个经济注册资本金突破360亿元,重点扶持1万人自主创业,带动6万人就业。

三、基本原则

工作重点:促进高校毕业生、本地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市失业人员实现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效应覆盖城乡劳动者。

基本原则:按照集聚、集中、集约发展的原则,做到创业文化建设与创业政策扶持并重;创业促就业与创业促发展并重;初级生存型创业与高端发展性、科技型创业并重;创业数量与创业质量并重;培育本土市民创业与引进创业人才并重;重点扶持与政策普惠并重。

四、具体举措

(一)建立组织领导体系

成立市创业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营经济发展局,主要负责全民创业、政策研究、统筹规划、指标分解、协调指导、考核督查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组、私个经济组、创业就业组、宣传组、督察组五个工作小组,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各镇(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地区创业型城市建设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落实。

(二)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出台我市《关于加快创业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构建全方位的创建创业型城市政策支持体系,从工商登记、市场准入、信贷支持、创业补贴、收费减免等方面对创业者进行全方位扶持,用政策引导和激励全民创业。

(三)健全创业培训体系

一是加快创业培训基地建设。以建设省级示范创业培训基地为目标,依托现有的市创业培训中心、技工学校、职业学校等各类社会培训资源,加大创业实用技能培训,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办法,建立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的市级示范创业培训基地和创业实验基地。有条件的镇(区)要逐步建立创业培训基地,到2011年,全市创业培训基地总量超6个,创业实验基地超6个。

二是扩大创业培训范围。将大中专和职技校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城乡新成长劳动力以及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等人员纳入免费创业培训范围,重点培训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以及带动就业规模较大的项目持有人。力争2010年全市创业教育培训人数6000人以上,2011年新增创业培训人数8000人以上。

三是提升创业培训质量。进一步规范创业培训标准,推行国际劳工组织倡导的SYB(创办你的企业)和IYB(改善你的企业)创业培训模式,提高创业培训的针对性。改进创业课程设置,创新教学模式,采用案例剖析、知识讲座、企业家现身说法等多种方式,增强创业培训的实用性。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创业指导教学研究,为创业者提供文化知识和技能支持。按培训合格率和培训后创业率分段给予补贴,完善培训补贴与培训质量、创业效果挂钩的机制。

四是培养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实施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培养计划,组建创业培训讲师团,努力造就一批创业培训和服务骨干,扩大师资队伍规模,提高师资队伍素质。推动实施有关创业培训项目,调动市创业培训中心、技工学校、职业学校等参与创业培训的积极性,做好创业培训师资力量培养和配备工作,提升创业教育能力和水平。2010年培养创业培训师资队伍30人以上,到2011年全市创业培训师资队伍规模不少于60人。积极鼓励聘用创业成功者担当创业培训兼职师资。

(四)构建创业服务体系

一是建立健全市、镇、村(社区)三级创业服务网络。结合市级机关和镇(区)机构改革,明确市、镇(区)两级公共创业服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成立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各镇(区)设立创业指导服务站,各村(社区)设立创业指导服务点,着力在全市构建一个全方位、广覆盖的三级创业服务网络体系,有效推进全民创业活动宣传、信息和服务及时准确地进社区、入村组、到个人,为城乡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创业项目、创业场地、创业贷款、创业政策、创业开办”等一条龙服务。

二是建立健全创业项目推介网络。加快编制《市全民创业产业导向目录》,引导创业资金投入国家急需和倡导的行业或产业,通过市场机制,积极引进、开发和推介创业项目,建立市、镇(区)两级创业项目库,不断充实创业项目资源库。举办创业项目展洽会,完善创业项目开发、征集、论证、展示和推介机制,为自主创业者推荐符合地方经济特色、投资少、见效快、发展前景好的创业项目。

三是建立创业项目经理人制度。建立一支适应创业服务要求的创业项目经理人队伍,为创业愿望强、缺乏创业经验、确需帮助创业的人员,指导制定创业前景评估、创业方案设计;宣传创业及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调查服务对象的就业与创业情况,提出创业项目建议;协助办理营业执照、申请小额贷款等手续,切实做好全过程、个性化的创业服务。创业项目经理人实行聘任制,持证上岗,经费由各级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四是建设创业载体平台。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和创业向基地化、集聚化方向发展的原则,加强规划引导,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紧密结合,建设服务功能强、发展前景良好的创业实训孵化基地。依托现有的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利用闲置厂房、场地、校舍楼宇等设施,经过改造形成各具特色的创业实训孵化基地;加快工业集中区标准厂房创业基地建设,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载体。

(五)建立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1.强化政府责任。把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作为新时期各级政府就业工作的一个重要任务和经济发展的主要增长点,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完善扶持政策,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增加创业指导职能,建立工作网络,落实专门人员,切实承担起创业促就业的组织实施工作。各镇(区)把创业促就业工程作为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依托辖区内的各类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把创业促就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落实部门职责。积极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负责做好创业型城市的牵头、协调工作。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做好创业培训等工作;市工商、税务、财政部门按规定提供办照、税务登记和落实优惠政策;人民银行、有关商业银行和担保公司等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的相关工作;市科技、发改经贸部门根据产业结构布局,提供创业方面的有关信息;市工、青、妇、残联等群众团体组织积极参与创业典型的培育工作;市委宣传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我市创业促就业取得新成绩、新经验,从而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创业、和谐创业的良好氛围,推进全市创业促就业工作的健康发展。

3.加强督查考核。建立健全创业型城市建设的目标责任机制和考核指标体系,将创业型城市建设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至各镇(区)和相关部门,纳入全市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作为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出台“加快推进创业型城市工作考核办法”,加大督查力度,采取平时跟踪督查、年中进行检查、年末考核评比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召开全民创业联席会议,通报全民创业工作情况,总结全民创业工作经验,研究和解决建设中的各种问题,以推动创业型城市建设的深入实施。

4.加大宣传力度。各镇(区)、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对扶持政策、创业项目、创业指导、创业培训等宣传力度。要积极培育和树立创业典型,以典型带路,使创业成为城乡劳动者的主动追求和自觉行动。市政府每年在全市开展创业明星、促进创业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等评选表彰活动,营造政府鼓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民众自主创业的浓厚氛围。

五、工作安排

(一)准备动员阶段。(2010年1月一3月)

1.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对创建创业型城市的组织领导,市、镇(区)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采取工作措施。

2.制定综合性政策和配套细则。按照《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创业型城市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的实际,出台《加快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考核办法,各有关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及时出台建设创业型城市的具体实施细则,各镇(区)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

3.进行宣传发动。3月份召开全市建设创业型城市动员大会,明确目标,落实任务。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0年4月一2011年10月)

1.强化创业扶持政策,优化创业服务环境,提升创业培训实效,扩大职业培训,拓展创业平台,加大金融扶持力度,促进全社会创业主体多元化发展,对照创业型城市建设各项目标要求,推进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2.每月在民营经济简报中公布各镇(区)私个经济发展任务完成情况;每季度对各镇(区)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排名进行通报,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每半年对各镇(区)及相关部门进行考评总结并通报情况。

3.每季度召开1-2次领导小组全体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政策落实与目标完成情况,协调遇到的问题,研究下一步的工作措施,督促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全力做好相关工作。

4.在新闻媒体上开辟“全民创业”专栏,宣传全民创业的政策措施,宣传一批成功创业、率先崛起、做出突出贡献的创业者和企业家,宣传在建设创业型城市工作中解放思想、创新观念、锐意进取、扎实苦干的服务部门,宣传广大干部群众投身创业型城市建设所体现出的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的良好精神风貌。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10月一l2月)

1.各镇(区)、各部门对照目标任务和工作方案进行检查和总结评估,查找差距和问题,及时完善、巩固和提高,确保各项创建目标达标,并做好迎接上级检查、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召开建设创业型城市总结大会,总结建设工作经验,表彰一批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创业者和企业家,表彰一批在建设创业型城市工作中解放思想、创新观念、锐意进取、扎实苦干的的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