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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家园建造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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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家园建造方案

根据《关于开展“阳光家园”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全国首批拟开展“阳光家园”示范创建活动地区和机构名单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区被中国残联确定为全国首批10个“阳光家园”示范创建地区之一。为更好地做好我区的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对照《全国“阳光家园”示范区考核评估标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为主线,着眼于满足广大残疾人日益增长的托养服务需求,立足街道(镇)、社区(村)的工作实际,通过开展全国“阳光家园”示范区创建活动,完善托养服务政策,整合托养服务资源,优化托养服务体系,拓展托养服务内容,不断提高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能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满足需求。坚持人道主义理念,立足实际,因地制宜,整合资源,加大投入,最大程度上满足残疾人的托养服务需求,着力改善广大残疾人、特别是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的生活、生存状况,确保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2、突出重点、稳步推进。以街道(镇)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和社区(村)残疾人托养服务点建设为重点,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典型示范,稳步推进,逐步形成以专业托养机构为主体、社区日间照料为依托、居家护理服务为基础,布局合理、就近就便的残疾人托养服务网络。

3、开拓创新、营造特色。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不断拓展托养服务领域,创新服务内容,增设服务项目,进一步满足残疾人生活照料、专业护理、职业康复、心理疏导和文化娱乐等个性化服务需求,努力形成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特色。

三、目标任务

至2011年底,通过全国“阳光家园”示范区验收,街道(镇)全部建成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30%以上的社区(村)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点,基本形成政策配套、制度健全、服务规范、管理严格的残疾人托养服务长效机制。

四、部门职责

1、区残疾人联合会。承担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牵头相关部门组织开展“阳光家园”示范区创建工作,认真协调具体事务;指导街道(镇)、社区(村)结合实际,针对需求,创造条件,就近就便为残疾人提供多种形式的托养服务。

2、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把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设和创建全国“阳光家园”示范区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合理布局,整体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开展。

3、区民政局。负责将社区(村)残疾人托养服务点建设纳入全区社区建设整体规划,列入社区工作年度计划同步考核。

4、区财政局。负责做好残疾人服务(托养)资金的审核管理和使用监督工作,核拨“阳光家园”示范区创建工作经费,为残疾人托养服务提供经费保证。

5、各街道(镇)。负责制定本辖区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和社区(村)残疾人托养服务点建设计划,建立创建工作机构;开展残疾人服务需求调查,建立托养需求与服务档案;因地制宜开展以日间照料为主要内容的托养服务,完成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五、方法步骤

1、组织筹备阶段(2011年3月)。成立“阳光家园”示范区创建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创建工作任务,全力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实施推动阶段(2011年4月-7月)。根据实施方案要求,以街道(镇)为单位,严格对照创建标准,以点带面,全面推进,逐项落实。

3、自查评估阶段(2011年7月-9月)。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按《全国“阳光家园”示范区考核评估标准》、《全国“阳光家园”示范机构考核评估标准》进行自下而上的检查评估,查漏补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4、迎接检查阶段(2011年10月-11月)。完成所有创建工作,提出验收申请,迎接中国残联组织的“阳光家园”示范区检查验收组的考核评估。

5、总结表彰阶段(2011年12月)。全面总结创建工作,表彰奖励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创建任务。为加强对全国“阳光家园”示范区创建活动的领导,区成立创建全国“阳光家园”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残联,负责创建活动的计划制定、组织推进等日常工作。各街道(镇)要将残疾人托养工作和“阳光家园”示范区创建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创建计划,抓好任务分解,扎实有效开展好创建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建氛围。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残联系统工作网站、广播电视和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对残疾人托养工作和示范区创建活动情况进行宣传,全面报道残疾人及其亲属、社会各界的积极反响,提高托养服务工作的公众认知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托养服务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3、加强指导督查,提高创建水平。按照示范区、示范机构考核评估标准,做好创建活动的推进、指导、督查和验收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准确规范,提高创建工作的示范性和实效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交流经验,通报情况,查找差距,掌握进度,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全力推进全区创建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