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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技宣传服务平台建造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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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技宣传服务平台建造方案

为加快推进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改善镇、街道农技推广机构工作条件,提高基层农技推广的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推进我市现代高效农业的发展步伐,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根据省农业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1年现代农业服务体系专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概况

1、农业生产基本情况。市位于苏锡常几何中心,北枕长江,南近太湖。全市总人口120.3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71.39万人,下辖11个镇、6个街道,全市耕地面积48.5万亩,主要农业产业有粮油、果蔬、畜禽、水产、林业及花卉苗木等。2010年,全市完成农业总产值59.14亿元,粮食总产19.63万吨,农业增加值36.26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4898元。

2、农技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全市基本形成了“市—镇—村”三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承担全市农产品生产及质量安全、农民培训、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及服务指导、作物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畜禽养殖及动物防疫检疫与防控、绿化造林以及水产品生产等系列工作,为广大农民提供及时的技术指导和市场信息。

3、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基本情况。我市现有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17个,均为公益性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性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稳定办公服务场所,办公条件较好。各镇(街道)农服务中心和畜牧兽医站依据省及条线编制测算的指标核定编制,配备人员。2010年全市各镇(街道)农服务中心核定编制数146人,现实际在编在岗145人;兽医站核定编制数98人,现实际在编在岗97人,合计实际在编在岗人数242人,其中:中级职称85人,初级职称143人。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发的《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和《中共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加快乡镇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十二五”期间率先在全省实现农业现代化。

三、目标任务

到2011年10月,建设完善镇(街道)农技推广综合服务机构,使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成为“基础设施齐全、服务手段先进、人员素质优良、运行机制灵活、服务优质高效”的农业公共服务机构。

四、遵循原则

以加快乡镇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农技推广综合服务能力为宗旨,坚持“整合资源、统筹规划,填平补齐、注重实效,分步实施、整县推进”为原则,以满足农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农技推广综合服务体系的机构建设、队伍建设、运行机制建设和设施条件建设为重点,充分利用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机构现有设施设备条件,因地制宜确定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五、建设内容

1、优化服务手段。(1)配备土壤养分测定仪、GPS、农情(资源)数字化监测仪、水分测定仪等农技推广先进设备;远红外测温仪、解剖镜、害虫测报灯等植物疫病监测与防控先进设备;便携式土壤快速检测仪、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硝酸盐快速检测仪等农产品快速检测先进设备;数码影碟机、投影仪、打印机(复印机)、计算机等专用培训先进设备;配备必要的突发性应急性通讯、运输等先进设备。(2)建设不少于400平方米相对集中的推广服务场所,为农服务大厅、常规检测室、农民培训教室、档案资料室及办公用房等分区合理、规范统一的门牌和标识。

2、强化专业素养。各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拥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和初级及以上专技职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80%,农技人员应当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新事物接受能力、推广指导能力和业务知识更新能力。建立完善知识更新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每个农技人员接受业务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5天,成为熟练掌握主专业、兼通其它1~2门辅专业的复合型农业技术推广人才。

3、发挥示范效应。采取自办、与种养大户联办、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合办等多种形式,各镇(街道)建立1—2个面积不少于50亩的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以优质粮油、设施蔬菜、特色果品为主,重点开展试验示范技术推广,把基地建成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及新机具的展示基地,加快科技成果的推广和转化,不断提升农业产业科技含量;大力倡导实施“科技结对”、“科技入户”等工程,鼓励农技人员与农民联办示范基地,通过对规模种养大户的指导服务,使其成为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示范推广载体,以辐射带动周边农户,不断提高农业科技的覆盖率;加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专业经济组织合办示范基地,通过为其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帮助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使其成为高效农业技术推广应用的载体,不断扩大产业规模,提高农业效益。

4、健全责任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工作职责、岗位责任制度、绩效考评制度、人员培训制度等工作制度。大力推行以“包村联户”为主要内容的农技服务制度,达到“八个一”工作责任目标

5、提供稳定保障。各镇(街道)将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全额拨款的事业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全额纳入镇级财政预算并按照政策规定足额发放;对自收自支的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机构的防疫检疫、防控、扑杀等经费及时按规定划拨到位。镇(街道)农技推广机构和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机构的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按我市事业单位人员标准统一办理。

六、经费筹措

对照省“五有”乡镇农技推广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全市农技推广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预计总投资486.291万元,其中购置仪器设备161.791万元,示范基地建设324.5万元。地方财政投入资金326.291万元,省财政扶持资金160万元(每个农技推广综合服务中心10万元,先建后补,通过省级验收合格后补助)。

七、建设进度

2011年5~6月,完成项目的申报、规划,确定建设实施方案并按建设实施方案完成工程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

2011年7~10月,按照建设实施方案完成建设内容,按照“五有”乡镇农技推广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对项目建设单位监督检查。

2011年11月,按照上级要求,完成项目材料的上报工作,接受验收。

八、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五有”农技推广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顺利实施,成立市“五有”农技推广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小组,由市农林局局长任组长,市农林局、财政局、项目实施镇(街道)分管负责人为成员,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林局,负责项目的日常运作和管理。各镇(街道)要相应成立农技推广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负责,责任到人,提供组织保障。

2、争取政策支持。强化地方农技推广机构的经费保障,改善推广条件,提高人员待遇、工作运转、推广服务的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经费稳定增长机制,积极争取试验示范专项推广经费和公益服务的经费补贴政策,为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

3、加强监管管理。根据省“五有”乡镇农技推广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要求,实行跟踪监督管理,对项目实施进度、建设标准、资金筹措和使用进行定期督查。项目建成后所形成的资产,由镇(街道)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进行资产登记、使用和处置。

4、建立激励机制。创新绩效考评机制,实行以农民满意为主的农技人员考核制度,切实将农技人员的服务实绩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建设成效显著、农技服务质量明显提高的单位和农技人员,予以表彰奖励,对业绩突出的镇(街道)农技人员优先评聘职称、提拔任用,引导更多的农业科技人员到农业技术推广第一线建功立业。

5、强化队伍建设。建立一支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的农技推广队伍,加强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采用集中办班和现场实训等方式,送出去、请进来,对基层农技人员分层分类开展培训;造就一批业务水平高、综合能力强的现代农业技术推广骨干人才,为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