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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科技部《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通知》和《省2010—2011年度全国县、市(区)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方案》的精神,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区科技进步工作水平,增强区域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发挥科技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争创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及国家省、市中长远科技发展计划《纲要》,把创建工作与推动地方科技进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参与科技工作,努力开创我区科技工作的新局面。
二、组织领导
为了认真做好迎接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工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市区2012年创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区委办主任)
(区政府办主任)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区发改局局长)
(区教科局局长)
(区科技和信息产业局)
(区财政局局长)
区统计局局长)
(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局长)
(区农林局局长)
(区卫生局局长
(市国土环境资源分局局长)
(团区委书记)
区妇联主席)
(区科协主席)
(东山镇镇长)
(永兴镇镇长)
(石山镇镇长)
(海秀镇镇长)
(长流镇镇长)
(西秀镇镇长)
街道办事处主任)
(海秀街道办事处主任)
创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科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委常委、副区长兼任,副主任由区委办、区政府办、区教育局、区科协、区科信局负责人兼任,具体工作人员由各部门抽调。
各镇(街道)要相应成立由一把手挂帅的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参照区的创建方案及创建指标要求,结合各镇(街道)实际,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抓好镇(街道)的科技进步工作。区机关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创建要求,确定专人做好各项材料数据的收集报送工作,保证数据的可靠性、真实性,并认真做好创建资料汇编和审查工作,确保我区科技进步工作圆满通过国家、省、市考核验收。
三、创建内容
(一)科技进步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二)科技政策与法规的执行情况;
(三)科普工作情况;
(四)基础性科技进步工作情况;
(五)科技进步工作特色及成效。
四、创建指标及标准
1、创建采用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相结合的指标体系,共31项指标,其中定性指标11项,定量指标20项,具体指标解释及应用见国家科技部《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手册(2010年—2011年)》。
2、本次创建指标填写时间范围:2010年—2011年。
3、凡是工作手册中的指标说明为“以统计年鉴为准填报”的指标数据,需提交一本统计年鉴;如果统计年鉴没有,可由相关行政部门出具证明。
4、三个“一票否决”指标包括:党委和政府对科技进步工作的重视程度和领导情况(要求由党委或政府召开专门研究解决由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或参与的科技进步工作中重大问题的专题会议和听取科技管理部门科技工作专题汇报的次数每年分别不少于两次,共不少于四次,并切实、有效和及时地解决了科技进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科技管理部门机构建设与履行职能情况(要求区级政府中设立有独立机构、编制和职能的科技管理部门。要求镇、街道全部设置专门科技工作机构或配置专人负责科技工作);本级科学技术支出占当年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例:区1.1%以上;镇(街)1.0%以上。
五、创建方式与要求
(一)创建方式
采取数据核查、实地考核和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创建要求
创建工作实行报送材料承诺制度,要求各镇(街道)、区机关有关部门和主要领导对所提供的资料、各项数据的真实性负全责。在考核工作中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以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态度参加本次创建,保证各项指标填报的规范、真实与准确。
各镇(街道),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区科信局、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就贯彻落实科教兴区(镇、街道)、人才强区(镇、街道)、可持续发展战略情况以及推动科技进步的工作实绩进行全面评价,综合提出自查意见同有关材料一并报送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机关有关部门要按照《区2010—2011年创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主要创建指标及责任分解表》工作,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按时报送相关资料和数据。
六、进度安排
科技进步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2年2月15日-3月31日)。主要任务:①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并报区委、区政府通过,于3月20日前上报省、市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②3月底前,完成对全区创建工作的任务布置;③召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全区创建工作,加大宣传力度,为创建工作营造氛围。④3月30日前,区委办、区政府办、区编委办、区财政局根据要求,将两年来科技工作情况重点是三项“一票否决”完成情况以报告形式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镇(街道)将科技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制定的创建工作方案报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资料收集整理阶段(2012年4月1日-5月30日),主要任务:①4月15日前,各有关单位指定专人根据《区2010—2011年创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主要创建指标及责任分解表》的要求,收集报送各单位所承担的指标数据及证明材料;②4月30日前,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照创建表将31项创建指标进行分类梳理,准确填报有关数据,并收集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查漏补缺,充实完善所有考核材料,撰写汇报材料;③5月底前,完成全部创建资料整理,做好考核各项准备工作,迎接市科信局的督查和初审,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完善材料,查漏补缺,将全部创建材料经报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附电子版报市科信局审查,然后上报省科技厅验收。各镇(街道)将创建书面汇报材料报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创建验收阶段(6月1日-6月底),主要任务:①加强与省科技厅和市科信局的汇报、沟通和交流工作,争取得到更大的支持;②6月份,接受省科技厅对我区科技进步工作实地考察、会议考核和材料审查考核;③(7月-8月)做好科技部抽查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