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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绿色生态建造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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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绿色生态建造方案

为尽快改善全市公路、铁路沿线绿化面貌,全力推进国土增绿和重点区域造林绿化,促进全市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再上新台阶,根据省政府《关于建设千里绿色长廊的意见》和省林业厅《关于下达千里绿色长廊建设任务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生态立市”战略,以建设“绿色、生态”为目标,充分调动全社会造林绿化的积极性,大力实施公路、铁路沿线绿化、美化工程,在公路、铁路两侧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的绿色景观,不断发挥秦岭最美是品牌效应,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

二、建设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各级政府要根据省市要求,对本辖区的千里绿色长廊建设做到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并明确具体时限要求,做到分步实施,整体有序推进。

2、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实施的原则。各级政府要把千里绿色长廊建设放在生态环境建设的优先位置,实行政府统一组织领导,部门(行业)分工负责,做到统一规划、责任到人、限期绿化。各相关部门要把千里绿色长廊建设作为重点工作,落实具体实施单位、包抓领导和工作力量,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3、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荒山和坡耕地埂绿化以常绿生态树种为主,坡耕地内绿化以乡土、适生树种为主,充分体现地方特色,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兼用型树种,达到绿化、美化与农民增收共赢目标。

4、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实施的原则。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实施,选用高规格苗木,做到一次栽植成形,三年见效。要认真总结以往好的管护经验和措施,按照“谁造林、谁管护,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逐路段、逐地块落实造林后续管护责任,确保栽一片、成一片、见效一片,努力把千里绿色长廊建设成一流精品工程,建成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标志性工程。

5、坚持创新机制,全民参与的原则。坚持六个结合(与林业、水利、公路重点工程,与全民义务植树,与扶贫开发,与旅游产业开发,与“三化一片林”绿色家园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经济林基地建设相结合),统筹各方项目资金,集中开展造林绿化。创新激励机制,吸引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和投资造林绿化。完善奖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促进工程建设均衡开展。

三、建设范围和目标任务

(一)建设范围

根据省政府安排,千里绿色长廊建设范围为境内已建成和2012年前将建成的高速路、国道、省道和铁路两侧,道路沿线直观坡面宜林荒山,道路沿线直观坡面25度以上耕地。我市涉及11条道路,总绿化里程1077.3公里。具体为:

沪陕、福银、包茂三条高速公路沿线绿化,总里程266公里,涉及商州、丹凤、商南、山阳、镇安、柞水六个县区;

312国道沿线绿化,总里程133公里,涉及商州、丹凤、商南三个县区;

101、102、202、203、307五条省道沿线绿化,总里程512.3公里,涉及商州、洛南、山阳、镇安、柞水五个县区;

西康、西南两条铁路沿线绿化,总里程166公里,涉及商州、丹凤、商南、镇安、柞水五个县区。

(二)目标任务

从2011年起,用3年时间,对全市11条道路两侧及沿线进行绿化,绿化总面积741076.5亩,其中营造林带折合面积9515.6亩,宜林荒山面积273537.4亩,退耕还林面积458023.5亩。

按县区分:商州区250105亩,洛南县14968亩,丹凤县58270亩,商南县9582.5亩,山阳县280810亩,镇安县85378亩,柞水县41954亩。

按年度分:2011年完成485319.5亩,其中营造林带折合面积5778.1亩,宜林荒山面积157820.6亩,退耕还林面积321720.8亩。具体任务分配是:商州区153400亩,洛南县7490亩,丹凤县28670亩,商南县6192.5亩,山阳县225700亩,镇安县42823亩,柞水县21044亩。

2012年完成255757亩,其中营造林带折合面积3737.5亩,宜林荒山面积115716.8亩,退耕还林面积136302.7亩。具体任务分配是:商州区96705亩,洛南县7478亩,丹凤县29600亩,商南县3390亩,山阳县55110亩,镇安县42564亩,柞水县20910亩。

2013年进行全面补植完善,巩固提高,确保全面按期达标。

四、建设标准

国道、省道、铁路用地范围以外每侧林带宽度原则上不低于5米,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直观坡面宜林荒山全部进行造林绿化,道路沿线坡耕地全部退耕还林。林带建设选择乡土、适生树种,为高度不低于3米、胸径6公分以上的大苗;荒山造林选用不低于1米的苗木,尽可能为常绿树种;坡耕地地埂的绿化苗木要选用树高3米以上、胸径6公分以上的常绿树种,坡耕地内栽植Ⅰ级经济林成品苗。

五、资金概算

全市千里绿色长廊建设概算需要种苗资金80257.19万元,其中省上补助36115.74万元,需地方自筹44141.45万元。按年度划分,2011年53995.29万元,其中省上补助24297.88万元,地方自筹29697.41万元;2012年26261.90万元,其中省上补助11817.86万元,地方自筹14444.04万元。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实施千里绿色长廊建设是省政府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也是我市有史以来省上年度投资额度最大的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各级各部门要紧紧抓住这一难得机遇,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林业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千里绿色长廊建设领导小组。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全力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2、明确职责,密切协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千里绿色长廊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好这项工作。对公路、铁路建设规划范围内未造林绿化的,由交通运输、铁路部门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公路、铁路规划范围以外的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宜林荒山、坡耕地绿化造林,由各级政府统一组织,各县区林业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市林业局将组织专人对县区规划设计方案进行现场审批。各级国土、农业、水务、扶贫、交通、城管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促进我市千里绿色长廊建设快速开展。

3、严格标准,确保质量。各县区要严格按照市上批复的作业设计方案组织施工,不得随意变更设计或者降低标准。如确需变更的,要经市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工程实施中,要全面推行项目法人制、合同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报账制,确保造林绿化质量。要加强苗木生产供应检疫和质量检验工作,坚决杜绝使用不合格苗木。

4、多方筹资,确保进度。按照省上要求,千里绿色长廊建设资金采取“国家补助、地方(行业)配套”的办法解决。省上验收合格后将给予资金补助,其中林带建设每亩补助450元,宜林荒山造林每亩补助300元,退耕还林造林每亩补助600元,不足部分由各县区政府配套补助。各县区财政要统筹部分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用于解决千里绿色长廊建设资金不足,林业部门要将千里绿色长廊纳入林业重点工程规划范围,扶贫、农业、交通、水务等部门要将千里绿色长廊建设纳入部门重点工程,多渠道、多层次筹集建设资金。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投资造林,大力营造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良好氛围。

5、强化管理,巩固成效。千里绿色长廊建设重点在建设,关键在管护,各地要落实专人进行常年管护,采取设立警示牌、划定禁采区、戒严令等切实可行的管护措施,切实保证造林成活率,做到树苗落地,管护责任落实,确保造一片、活一片、成一片。

6、加强督查,严格奖惩。各县区要落实好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行业)的造林绿化任务、管护责任,逐级签订造林绿化目标责任书。市上将把千里绿色长廊建设纳入县区和市级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每年12月由市林业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对保质保量完成造林绿化任务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年度任务的,除要求限期完成任务外,将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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