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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假烟地建设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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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假烟地建设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卷烟市场监管,大力开展打私打假活动,积极构建“诚信、有序,充满活力”的烟草市场秩序,根据市上安排部署,结合我县2010年成功创建无假烟县的经验,决定在全县深入开展创建无假烟示范县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烟草工作会议精神,以规范卷烟市场秩序目标,统一思想,加强领导,集中力量,打建共举,建立健全卷烟打假打私长效管理机制,切断假冒卷烟贩售运渠道,力促卷烟市场“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诚信守法、规范有序、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确保国家专卖专营制度全面落实,全县卷烟市场规范有序,国家和消费者利益得到切实保障。

(二)目标任务。全县城区市场无证经营户基本绝迹,农村市场无证经营户控制在5%以内;卷烟零售户对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认知度达到100%;彻底根治暗藏销售假冒卷烟现象,市场净化率控制在98%以上;贩假售假经营户得到有效打击;无证经营和流动小烟柜依法取缔;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切实提高;零售经营户诚信、守法意识增强。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成立组织机构。成立县创建无假烟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人民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担任。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县烟草局、工商局、广电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在县烟草局办公室设立,办公室主任由县烟草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县公安局副局长、县工商局副局长担任,具体负责创建无假烟示范县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处理。

(二)明确工作职责。

1.县检察院:对查获的涉烟违法案件依法进行法律监督、批捕和公诉。

2.县法院:对查获的涉烟违法案件依法进行审判。

3.公安局:参与烟草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打击制假、售假、贩假等违法行为和抗法行为。

4.县烟草专卖局: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督促卷烟零售户自觉规范进货渠道,自觉抵制经营假冒卷烟行为;摸清卷烟市场状况并向各单位提供全面、准确信息资料;联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公安局、工商局及其派出机构开展卷烟市场整治工作。

5.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卷烟经营户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有关法规;查处和取缔无证经营卷烟行为;定期组织开展烟草市场专项整治活动。

6.广电局:大力宣传涉烟法律法规;及时宣传报道卷烟市场秩序整顿活动工作进展情况;配合县烟草局对在卷烟市场整治行动中查出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7.各乡(镇)政府:确定专人负责创建活动,组织协调辖区内创建工作;宣传创建无假烟县活动及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提高卷烟经营户的守法意识和群众参与意识。

三、实施方法步骤和活动内容

(一)宣传动员和摸底阶段(7月7日—7月31日)。

1.加强宣传动员。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和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无假烟县活动及相关知识、法律,在各乡镇、交通要道、电视台公布举报假烟奖励规定和举报电话,在全社会营造共同监督、举报、打击违法经营活动的舆论氛围,掀起人人学法、人人守法、人人护法的活动高潮,使零售户自觉抵制贩售假冒卷烟行为。

2.认真调查摸底。县烟草专卖局安排专人对全县卷烟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并将详细情况与县创建无假烟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沟通,针对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及时研究整治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1日—10月31日)。各乡镇和县公安局、烟草局、工商局联动对全县卷烟市场进行为期三个月的拉网式检查。

1.对暗藏销售假冒产品、走私卷烟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2.对全县卷烟市场加强日常监管,对获取的涉假及走私线索深挖细究,追根溯源,坚决斩断链条,彻底解决问题,力争市场净化率达到100%。

3.对无证和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经营行为坚决予以取缔。

4.组织经营户学习《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51号令)和相关法律法规,增强自律意识。

5.开展2012年度卷烟零售示范店评选活动,树立榜样,促进零售经营户思想观念从“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转变。

6.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及时曝光,加强舆论监督。

(三)巩固完善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定期对创建市场进行抽查和复查,并立足工作职责搞好服务,巩固创建成效。

1.定期对创建市场进行抽查和复查,巩固创建成果。

2.对两次以上违法违规经营户,达到取缔标准的,坚决予以取缔。

3.加强对违法违规经营户的批评教育,提高其守法和诚信经营意识。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1.按照创建无假烟示范县活动的要求,对创建工作逐项进行自查(查资料、查措施、查效果),及时弥补不足。

2.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创建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收集整理资料,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上,申请检查验收。

3.创建活动经市上验收合格后,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有功人员公开进行表彰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创建无假烟示范县活动在县创建无假烟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要紧密配合,协同作战,抓好每一项活动内容,确保实效。特别是相关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发挥职能、大力支持、主动参与,及时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确保活动顺利推进。

(二)加大力度,确保成效。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细致排查和充分发动群众踊跃提供各种涉烟违法犯罪案件线索,严厉打击各种涉烟违法犯罪行为,绝不姑息迁就。对妨碍执法、影响恶劣、性质严重的暴力抗法行为,县公安局要有效配合,从严打击。同时,各有关执法部门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检查执法人员素质,确保执法公平、公正、严肃。

(三)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县烟草专卖局要充分发挥好创建活动主力军作用,把创建活动作为今年的中心任务来抓,集中精兵强将,一手抓管理,一手抓服务,积极主动和各成员单位联系,及时提供各种资料和信息,争取各种支持,全力提供后勤保障,创新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力促各项活动任务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