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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中心城区教育结构和资源配置,加快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为建设“双百城市”、宜居城市和文化名市奠定良好基础,市政府决定从2012年到2014年实施中心城区学校、幼儿园建设三年攻坚工程。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现状及教育需求
我市中心城区现有学龄人口7.94万人,有中小学及幼儿园207所,教职工5981人,校园占地面积146.94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59.16万平方米。其中:公办幼儿园10所、民办幼儿园77所,小学77所、初中25所、九年制学校3所、高中9所、职高5所、聋人学校1所。
近年来,我市城市化步伐快速推进,市中心城区面积由上世纪90年代的7平方公里发展到目前近50平方公里,居住人口达到63万余人。但中小学、幼儿园建设明显滞后,老城区学校数量未增加,大批新建小区没有配套规划建设学校和幼儿园,原有学校多年缺少资金投入,校舍面貌陈旧、仪器设备落后,优质教育资源短缺,导致择校热、大班额问题突出。随着我市城镇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大量农村进城务工、落户和移民安置的随迁子女进城读书,将使中心城区生源猛增。预计到2015年中心城区人口将达到85万,学龄人口将达到11.91万人,其中幼儿园2.23万人,小学4.75万人,初中2.23万人,高中2.7万人。城区现有学校布点数量、规模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老城区现有学校建设规模偏小、校园和校舍面积均不达标,缺乏进一步发展空间。因此,加快中心城区学校幼儿园建设是广大群众的迫切愿望,是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三市”建设的基础工程。
二、规划与建设原则
“中心城区学校建设三年攻坚工程”覆盖范围为老城区、城东新区、经济开发区、大河坎片区和柳林组团,涉及汉台区、南郑县、城固县和经济开发区。按照国家办学标准和要求,针对我市中心城区学校、幼儿园现状,规划与建设要坚持“提升改造、优化布局、消除盲点”的总原则。老城区重点做好现有学校的提升改造,扩大规模、提高质量、优化布局,解决资源发展不均衡,解决择校热、大班额等突出问题;新开发城区重点是消除没有规划中小学、幼儿园的盲点区,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重点建设”的要求,留足留够教育规划用地,使幼儿园和小学均衡布点,初中规模办学,高中集中办学,提高规模效益。
在规划建设过程中,要加强资源统筹管理,严防校产流失。特别是老城区学校改造过程中,涉及城市道路拓展、房屋拆迁等问题时,应优先考虑教育发展需要,撤并、迁建后的学校,必须由政府统筹管理,不得用于教育事业以外。
三、建设目标和任务
中心城区学校幼儿园建设三年攻坚工程的目标是:通过三年努力,采取新建、改扩建、资源整合等方式,优化教育资源空间布局,着力解决中心城区优质教育资源不足、大班额和择校突出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保障城市教育全面、协调、健康、有序发展。
主要任务是:对老城区、滨江新区、城东新区、大河坎片区、开发区北区、城固柳林六个功能区学校、幼儿园进行布点规划,建设中小学、幼儿园59所。其中:保留提升19所,改建9所,扩建13所,新建13所,迁建5所。概算总投资16.8亿元。
县区分年度建设任务如下:
(一)汉台区:规划建设学校45所,概算总投资13.1亿元。其中,2012年规划建设学校22所,总投资8亿元;2013年规划建设学校17所,总投资3.1亿元;2014年规划建设学校6所,总投资2亿元。
(二)南郑县:规划建设学校6所,概算总投资1.7亿元。其中,2012年规划建设学校5所,总投资1.62亿元;2013年规划扩建学校1所,总投资814万元。
(三)开发区:规划建设学校4所,概算总投资2140万元。其中,2012年规划建设学校3所,总投资1940万元;2013年规划改建1所,总投资200万元。
(四)城固县:规划建设学校4所,概算总投资1.8亿元。其中,2012年规划建设学校4所。
具体建设任务详见附件《市中心城区学校幼儿园建设三年攻坚工程任务分解表》
四、保障和推进措施
(一)加大财政投入
县区政府是中心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建设投入的责任主体,负责建设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管理。各相关县区政府要积极争取中省资金、统筹本级财政资金、广泛吸纳社会资金、适度利用金融资金,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1.市级奖励。中心城区三年攻坚实行分年度考核,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的县区,市政府按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给予奖励。
2.中省项目优先安排。国家连片扶贫开发、标准化学校建设、学前教育建设等项目和资金,优先安排中心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建设。
3.鼓励捐资助学。市、县区政府在民政部门设立捐资助学专户,鼓励个人、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捐资助学。
4.鼓励民间资金投资教育。鼓励个人、企事业单位投资办学校、幼儿园,政府无偿提供土地。
5.通过银行贷款建设中心城区学校、幼儿园,市、县区政府予以财政贴息。
(二)强化组织领导
1.市政府统筹中心城区教育发展,成立推进中心城区学校幼儿园建设三年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副市长任副组长,汉台区区长、南郑县、城固县县长、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市教育局、财政局、城乡建设规划局、发改委、人社局、国土资源局、审计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中心城区学校幼儿园建设相关工作。各区县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推进中心城区学校规划建设工作。
2.相关县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内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工作,按年度计划推进,加大财政投入,落实配套资金,在市级相关部门指导下,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形成推动中心城区学校幼儿园建设工作的合力,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三)建立考核问责机制
市政府把推进中心城区学校幼儿园建设工作作为考核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对涉及区县落实中心城区学校幼儿园建设工作的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年终纳入政府考核,并对成效显著区县以及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实施工作不力的县区要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