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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步伐,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我县决定从2012年起,全面启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为主线,通过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结合校舍维修改造、布局调整和寄宿制学校建设等工作,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强化内涵发展,搞好学校管理,推进课程改革,落实素质教育,促进全县义务教育实现新的发展和提高,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1、实现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标准化。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科学合理,校舍建设达到标准,校园环境规范整洁,设施设备基本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办学水平明显提升。
2、实现义务教育学校管理规范化。通过科学规划和规范建设,促使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办学、规范管理,促进全县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3、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均衡化。通过布局调整、优化师资、改善条件,加大薄弱学校建设力度,努力缩小城乡间、校际间的办学水平差距,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4、实现义务教育质量的全面提升。通过规范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认真实施新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建立有效的评价机制,促进义务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基本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义务教育的需求。
(二)阶段目标
按照2万人以上乡镇1所初中,4所完小的布局调整目标,至2015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总数为98所,其中初中20所,小学78所。计划到2015年实现标准化建设学校49所。具体任务如下:
2012年:重点建设2所学校,其中初中1所、小学1所;
2013年:重点建设5所学校,其中初中2所、小学3所;
2014年:重点建设12所学校,其中初中4所、小学8所;
2015年:重点建设30所学校,其中初中8所、小学22所。
随着全县各地学龄人口的变化及学校布局调整的深化,到2020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保留的学校要全部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三、建设标准
依据《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详见附件)及《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省义务教育学校基本管理规范》。
四、考评办法
1、学校自评:凡被列入年度要求达标的学校,要对照《标准》,认真核查、统计学校标准化建设软、硬件情况,建立相应的档案资料,并向县教育局申请考评。
2、县级考评:从2012年起,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每年组织人员对申报考评的学校进行核查,确认初步符合条件的学校后,向市教育局、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申请评估。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实施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程,各有关单位要建立组织机构,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和任务。要依照《标准》制定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工作重点,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
2、积极筹措资金,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第一,各校要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盘活现有教育资源,全额用于学校标准化建设,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支出。第二,要拓宽筹资渠道,大力宣传“标准化学校”建设的重大意义,争取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界对标准化学校建设项目的资金支持,将筹集到的资金全部用于标准化学校建设。
3、建立评估考核制度。从2012年开始,我县每年定期对各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进展情况进行评估考核一次,并将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进度作为对学校表彰奖励、校长考核任用、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各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目标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