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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委三农服务制度建设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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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委三农服务制度建设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部署,推进我县农村金融保险体系建设,改进农村金融保险服务,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保险服务网络,全面建立“三农”保险保障体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贯彻中、省、市有关“三农”工作要求,以全面提升保险对“三农”服务的保障能力为目的,充分调动农村地区现有资源,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管理,切实做好全县“三农”保险服务办公室的创建工作,不断完善全县涉农保险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遵照“服务三农、因地制宜、节约成本、保证质量、依法合规”的基本原则,开展“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

二、主要内容

(一)建设目标。各镇建立“三农”保险服务办公室,对于条件成熟的镇可建立“三农”保险营销服务部,在行政村建立农村协保员网络。

(二)建设标准。在各镇建立“三农”保险服务办公室,要达到“七个一”标准,即:确立一处办公场所、悬挂一块办公室标牌、配备一套办公设备、制定一套工作制度、建立一套工作台帐、设置一个宣传信息栏并选聘至少一名工作人员。

具体如下:

1、各镇办公场所由镇政府负责协调解决,其他办公硬件、软件设备由人保财险支公司负责提供。

2、人保财险支公司负责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承保、理赔、单证、资金等工作管理制度,并在各镇“三农”保险服务办公室墙上悬挂。

3、各镇“三农”保险服务办公室要将农户承保信息、报案信息、理赔信息等分别设置登记簿进行详实登记,建立工作台帐,并负责做好镇内“三农”保险承保、理赔的协调、宣传和服务工作。

4、各镇“三农”保险服务办公室要在办公场所周围适当位置设置“三农”保险信息栏,及时中、省、市、县有关支农惠农政策、开展“三农”保险情况和成效、“三农”保险赔付情况等内容。

5、“三农”保险服务办公室工作人员和农村协保员由各镇政府推荐,人保财险支公司负责选聘并进行管理。

三、组织领导

成立县“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推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金融办主任

人保财险支公司经理

职责:负责全县“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安排部署、检查督导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保财险支公司,办公室主任由人保财险支公司经理助理舒凯红担任,负责全县“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具体事宜。

各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做好各镇、村两级“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启动阶段(2012年3月28日—4月10日)。各镇完善“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机构,按照建设标准,制定实施计划,确定办公场所,推荐“三农”保险服务办公室工作人员,迅速启动,有效推进。

(二)创建实施阶段(2012年4月11日—4月30日)。根据确定的创建目标和建设标准,完成镇、村“三农”保险服务办公室创建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5月6日—5月15日)。县“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镇“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快速行动。各镇、相关部门、人保财险支公司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保险知识和农业保险政策,让广大农民了解农业保险。要采取召开村民保险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编印张贴墙报等方式,做好宣传工作。各镇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迅速启动“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人保财险支公司要结合实际,细化方案,尽快出台“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为农业保险及“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政策支持,形成“镇镇有网点、村村有人员”的“三农”保险服务网络格局。

(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各镇、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农业保险网点服务体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相互协作、共同推动的工作格局,切实抓好“三农”保险网点服务体系建设。人保财险支公司要积极筹备相关事宜,营造良好环境,让广大农户切实有效地获得保险保障,充分发挥保险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三)健全工作机制,密切联系。各镇、相关部门及人保财险支公司要在县“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逐步建立农业保险联席会议制度,进行工作协调,信息沟通与情况交流,创新并推广涉农保险产品,共同研究解决“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中的新问题,促进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