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区委村邮站建立方案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为完成201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为民办实事的有关工作目标,加快实施村邮站建设,推进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服务为本、方便惠民”的原则,大力加强邮政普遍服务能力建设和农村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切实改善农民的用邮条件,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邮政普遍公共服务体系。
二、工作目标
2012年在吴家山、慈惠、长青、走马岭、新沟镇、径河、金银湖、将军路、辛安渡、东山、柏泉等11个街道、办事处共建设村邮站23个(建站计划见附件1)。
三、建设标准
按照信息化、标准化、综合化的要求,村邮站场所不小于30平方米,交通便利,方便用邮,水电齐全,电话畅通,并配备邮政服务用品用具及信息化设备等(具体建设标准见附件2)。
四、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村邮站建设由区人民政府统一部署,街道、办事处和建制村(社区)具体落实。
(二)各方共建。建制村(社区)无偿提供村邮站工作用房和工作设施;市财政出资和市邮政局筹资为村邮站提供邮政服务设备、邮政生产用品用具。区、街两级政府和邮政部门共同解决村邮员的工作补助。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村邮站建设,拓展村邮站建设力量。
(三)自愿参与。村邮站采取自愿参与方式,一是由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无偿提供工作用房和工作设施申请参与;二是由村民或社会组织提供工作用房和工作设施申请参与。
(四)统一管理。村邮站要做到统一标识、统一服务项目、统一服务设施、统一服务规范、统一人员聘用、统一业务培训、统一考核标准等七个统一。
五、服务功能和建设程序
(一)服务功能。建成后的村邮站可提供包括:邮件投递和报刊订阅等邮政普遍服务,农资、日用品的订货配送和相关农业科技培训等科技支农服务,水电费、通信费、ETC路桥费等资费代收代缴服务,长途汽车票、机票等代售票服务和开办小额助农取款服务等五大类服务。新建村邮站首先提供邮政普遍服务和科技支农服务,其余服务项目由村邮站根据当地村民需求向区邮政局提出申请,经区邮政局批准后开办。
(二)建设程序。由街道、办事处按建站计划统筹部署,负责组织协调,建制村(社区)负责按建设标准上报村邮站工作用房信息,填报村邮员申请,经区邮政局审批同意后,建制村(社区)与村邮员签订目标责任管理书;邮政部门与村邮站签订业务代办协议后按照服务功能为村邮站配备邮政普遍服务所需的邮政生产用品用具,制作统一的标识、站名和服务宣传牌、工作服装等,并负责村邮员的业务培训及发证。
六、建设和运营资金
(一)邮政普遍服务所需的生产用品用具、村邮站招牌、站牌、服务宣传牌、村邮站工作服装等已明确由市财政按每个站5000元的标准出资,拨付给邮政局。
(二)村邮员每月工作补助。村邮员每月补助标准暂定为600元,由区、街两级和邮政部门三家承担。承担比例为区、街财政90%、邮政部门10%。邮政部门分担的10%以代办服务酬金的方式支付,上不封顶,不足10%时,按10%补齐。
(三)村邮站日常运营维修费用由村邮站经营者自行支付。
七、建设进度
(一)准备阶段(2012年6月20日之前)。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召开工作部署会,进行全面动员。各街道、办事处明确目标任务后,按计划和建设标准会同邮政部门完成村邮站选址;邮政局负责邮政服务设备、邮政生产用品用具及培训资料的准备、村邮站标识的设计,并完成村邮员聘用条件的确定和服务规范、操作流程及管理制度的制定。
(二)建设阶段(2012年12月20日之前)。6月份,完成2个村邮站建设;7月至9月,完成9个村邮站建设;10月至12月,全面完成全年23个建站计划。
(三)验收阶段(2012年12月20日—31日)。区邮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已建成的村邮站进行验收。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由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邮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金融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区商务局、区邮政局、区农业局、区气象局、区自来水公司和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和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村邮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邮政局,负责辖区内村邮站建设的组织安排和统筹协调工作。
(二)明确责任。各街道、办事处是辖区内村邮站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区邮政局负责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做好村邮站建设的组织推进;区财政局负责做好村邮站建设资金的审核与拨付;区城乡建设局、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将村邮站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统筹村邮站建设布点;区民政局负责将村邮站纳入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农村社区建设管理,并将村邮员纳入社工队伍建设体系;区商务局负责积极协调和推荐万村千乡示范店和超市优先参与村邮站建设;区自来水公司负责为村邮站的自来水管道安装和水费价格等提供一定的政策扶持,同时将便民服务项目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整合到村邮站办理;区农业局、区气象局负责提供及时准确的农业、气象信息,增加村邮站的服务功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交通运输局、区金融办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为村邮站的顺利建设实施提供支持。
(三)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大对村邮站建设的投入和支持力度,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各街道、办事处要将村邮站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专班,切实履行职责,落实村邮站工作用房和工作设施,认真选择参与对象,切实落实村邮员的工作补贴。各涉及部门、单位要指定村邮站建设的负责人和联系人,将人员名单与联系方式与6月22日前报区村邮站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严格考核。村邮站是由区、街道、建制村(社区)和邮政部门共建的农村社会公共服务设施,严禁挪作他用。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村邮站工作的检查、管理、监督和定期考核,并做好村邮站日常运行和村邮员的管理;邮政部门要负责村邮站业务的指导,同时做好包括普遍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和代办业务酬金的审核发放,并及时排除邮政信息化设备故障,并会同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做好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