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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促进城市和谐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以下简称“创模”)的工作部署,按照《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则,以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两型”社会建设、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为根本目的,以“文明交通、和谐交通、绿色交通”为主题,紧紧依靠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充分发挥公安、规划、住建、交通、教育等部门主力军作用,结合当前开展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活动,严格按照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标准,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为构建和谐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完善道路交通管理机制,优化道路通行条件,加强绿色交通建设,提升交通科学组织管理水平,改善道路交通运行安全状况,2015年创模工作达标。
具体目标:
(一)大型开发建设项目对周边交通的影响减小。实现城市建成区内实际进行交通影响分析的项目占应进行交通影响分析项目的95%以上(含)。
(二)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全市道路网密度达到每平方公里9公里以上(含),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行人过街设施、中央隔离设施的规范设置、施划率分别达到98%、98%、90%、85%、85%以上。
(三)公共交通更加绿色、环保。公交汽电车拥有量达到每万人10标台,公共交通覆盖率达到45%,公共交通分担率、步行分担率、自行车分担率分别达到21%、35%、25%。
(四)交通组织更加科学、合理。建立基于P-GIS的具备应急指挥调度、组织协调、决策支持和执行监督能力的集成指挥平台且有效发挥功能,路口渠化率、交通信号协调控制率分别达到100%、65%。
(五)道路通行更加安全、畅通。平均每万辆机动车的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在4人以下,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低于3起,高峰时段建成区主干道平均车速达到时速35公里以上,高峰期交叉路口阻塞率低于1%。
(六)市民交通守法意识明显增强。城区主干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守法率分别达到95%、85%、80%以上,中小学生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普及率达到100%。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012年8月至10月):宣传发动阶段。
(一)集中动员,全面启动。8月份召开全市创模工作动员大会。
(二)成立机构,明确任务。成立市创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健全组织协调、跟踪落实与监督考核机制。各相关单位成立创模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开展差距评估,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实施创模宣传“百、千、万”计划和“五个一”行动,即组织百名民警上路纠违,千名文明交通监督员上路监督,万名文明交通志愿者上街劝导;每户发放一本创模手册,每家媒体设置一个创模宣传专栏,每个院落设置一个创模宣传橱窗,每名干职工每月上路进行一次文明交通劝导,每个单位每季度上一堂交通安全宣传课。在全市范围内掀起创模宣传高潮,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广大市民的文明交通守法意识。
(四)编制规划,形成体系。编制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专项规划,形成完善的规划体系。规划体系包括: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公共交通规划、停车设施规划、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城市交通年度报告。
(五)完善制度,形成机制。出台《大型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实施办法》、《严重交通违法与银行信贷信用考评和机动车保险费率挂钩实施办法》、《步行道非机动车道维护及管理办法》、《差别化的停车收费管理办法》、《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校车通行保障制度》等,建立城市交通规划、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第二阶段(2012年11月至2014年9月):全面实施阶段。
(一)实施路网整建工程。两年内完成建成区范围内路网科学布局,对各等级道路的比例进行合理搭配,优化道路微循环系统,有效缓解主次干道交通压力。
(二)实施停车场整建工程。完成建成区内社会公共停车场规范设置、大型公共建筑的停车位配建、路内停车系统的全面清理、整顿,开展对擅自改变停车场用途行为的集中整改,限期“还场于车”;合理规划、选址增建公共停车场所;实施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减小大型开发建设项目对周边交通的影响。
(三)实施智能交通建设工程。完成新型智能交通系统的硬件建设任务;对建成区内主次干道、支路的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行人过街设施等交通管理设施进行全面清理、整改;对建成区内所有校园门前及周边道路的标志、标线、信号灯、学生过街设施进行全面清理、整改。
(四)实施公共交通建设工程。根据规划,建立公交综合查询和信息服务系统、智能化公交车辆运营调度系统;增建公交站点和一定比例的港湾式公交停靠站点;增购公交车辆,着力提高城市公交实际运输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城市交通结构更趋合理。
(五)实施交通秩序整治工程。定期开展对酒后驾驶、机动车超速、校车违法、摩托车违法等突出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守点执勤、巡逻防控、突击行动、交叉执法等手段,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主题,组织开展三项活动:一是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即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与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与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二是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即自觉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随意掉头、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不走人行横道等交通陋习。三是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即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
上述五项工作,分阶段开展,按步骤实施,确保到2013年底各项指标完成达标任务的60%,到2014年9月各项指标基本达标。
第三阶段(2014年10月至12月):检查验收阶段。
各单位根据“创模”工作标准,对各项工作进行疏理,拾遗补漏,固强补弱,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通过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创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管理内容,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成立市创模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任顾问,市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创模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综合、督查等任务。赫山区、资阳区、高新区以及各部门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根据市委、市政府创模工作的要求,制定操作性强的三年实施细则,明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机构、人员、经费和任务,确保创模工作层层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层层宣传发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创模工作有关文件,掌握标准,明确任务和具体作法;报纸、电视台、电台和网站都要有领导负责,有专职记者,有创模专栏、专题,切实做好创模工作宣传报道;三区和有关职能部门在市中心城区主要街道及公共场所设置适量的大型宣传牌。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把创模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严格执法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创模工作要求和自身职能,建立健全城市长效管理机制。执法部门要依法依规实施城市各项管理活动,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按照城市管理内在统一性的要求,适时将规划、建设、公安、交通等执法主体联合,实施联合执法,强化综合管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自身素质,改善执法队伍形象,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全体市民要全力支持执法部门和监督人员的工作,为城市管理工作提供良好的环境。
(四)严格督查考核。严格实行创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根据创模工作标准和各相关单位的职责,分解工作任务,建立考核体系。市领导定期对城市交通环境进行巡视,市创模办组织日常巡查,对创模工作每月进行一次工作调度,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通报,每半年组织一次检查验收。三区和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开展经常性自查自纠,查找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到位。
(五)强化奖惩措施。制定科学、严谨、操作性强的考核奖惩措施,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与各单位评先评奖、干部提拔使用挂钩,与公务员年度考核挂钩。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完成任务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办事拖沓、行政不作为,影响创模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或采取其它问责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提高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