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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为加快推进我市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中纪委《关于开展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方便公众办事为目的,以再造审批流程为基础,以创新审批方式为核心,开展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构建阳光审批、和谐办事、高效快捷、群众满意的服务平台,为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构建服务型政府,促进涟源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建设目标
通过建设与省、娄底市相连接的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实现我市行政机关政务服务事项“一站式服务、一窗式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审批、一单式收费”,实现对政务服务事项的“实时监察、预警纠错、信息服务、绩效考核”等功能,从技术上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加强对全市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办事事项(包括重大投资项目审批)的集中管理、实时督导、全过程监督,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政府服务机构和服务机制。
具体建设目标是依托我市电子政务外网平台,以我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为窗口,实现网上政务服务的“四个统一”和“六个结合”。“四个统一”即:统一受理、统一查询、统一反馈、统一监察,实现“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完成、在线监督、一站式服务”。“六个结合”即: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必须做到与政府门户网站结合,与政府信息平台结合,与物理办事大厅结合,与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结合,与部门应用系统结合,与娄底市和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系统结合,实现省、市(州)、县(区)三级联动。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系统建设按时有序开展,成立涟源市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办主任
市监察局局长
成员:市政府办副主任、市政务公开服务中心主任
市财政局局长
龙云湖市政府办党组成员
市法制办主任
市发改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任办公室主任,为成员。办公地点设市电子政务办。
四、建设任务
(一)外网平台中心机房基础硬件设施建设及光纤租用、政务服务办事大厅计算机终端配备及网络建设;
(二)建成本级视频监控中心和利用“全球眼”视频监控系统接入省视频监控中心;
(三)政府门户网站改版、网上政务服务虚拟大厅建设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发;
(四)网络安全防护方面,配置政府门户网站网页防篡改系统和入侵检测系统;
(五)完成对全市所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事项的梳理工作,制定梳理标准和流程图,审核梳理事项。协助配合省政府经济研究信息中心完成系统上线的相关工作。
五、建设步骤
为确保项目建设扎实有效推进,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2011年5月31日前)
(一)制定市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方案(由市电子政务办负责);
(二)争取召开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有关问题(由市政府办牵头,市电子政务办负责);
(三)完成对全市所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事项的梳理工作(由市法制办负责);
(四)完成政务服务项目流程设计、整理(第一批进入网上政务服务的市直职能部门均要按要求报送项目审批流程、审批依据、收费标准等纸质和电子文档,由市政务公开服务中心负责);
(五)确定各部门单位网上审批人员(相关各部门单位);
(六)对网上审批人员编号备案,审核审批办事流程(由市监察局负责)。
第二阶段:建设阶段(2011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一)完成网上政务服务系统(由市电子政务办负责)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由市电子政务办负责,市监察局进行业务指导);
(二)建成市视频监控中心,通过湖南电信“全球眼”视频网络接入省级视频中心(由市电子政务办负责,市政务公开服务中心配合、协助);
(三)租用电信光纤将政务中心办事大厅和市直相关部门接入市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并安装调试好设备(由市电子政务办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协助);
(四)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新的要求改版运行,做好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与政府门户网站的集成(由市电子政务办负责)。
第三阶段:正式运行(2011年7月1日)
(一)对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由市电子政务办负责组织);
(二)各项目审批单位工作人员进驻政务中心办事大厅,开展集中式网上业务办理(市政务公开服务中心负责);
(三)市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系统正式联通运行(由市电子政务办负责)。
六、工作措施
(一)强化责任。进行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是省委、省政府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强有力的工作班子,由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和专门人员具体抓,全力配合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整项工作由市政府办牵头,市监察局负责整个工作的监督检查、绩效考核和情况通报。
(二)密切配合。各部门必须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本方案要求积极履行职责,主动配合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系统建设如期按质顺利推进。
(三)加强督办。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市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经常性检查与专题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各个时段的工作任务按进度进行督查督办,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力、未按要求及时完成任务的单位,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篇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和水平,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巩固并深化全县行政许可事项在线办理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成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效率、方便群众、降低成本、强化监督为目标,在全县行政许可事项在线办理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非许可项目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和在线办理,并同步实施电子监察,建设成与省、市对接的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
二、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的范围
政务服务包括行政审批事项(分为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许可审批事项)、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公共资源交易、重大项目建设、行政处罚和行政征收等经济社会管理事项。为了规范管理、加强监督,所有政务服务事项逐步进行流程优化、固化、再造并在网上办理,同时实现全流程电子监察。
三、建设和运行模式
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的技术体系按“全县统一,上下联动;安全稳定,同步监察;一网式流转,一站式服务”的模式建设和运行。
(一)全县统一,上下联动。建设网上政务服务技术平台,各部门统一使用该平台,保证资源共享和协同办公,构建虚拟政务服务业务系统,并与省、市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未经县政府批准,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再单独建设业务系统,垂直管理部门如使用上级部门统一建设的业务系统,要按照县级平台的技术要求,做好与县级平台的无缝、实时对接,满足纵横两个方面的应用需求。
(二)安全稳定,同步监察。采取安全措施,保证网上政务服务事项在线办理的安全性,加快RA中心建设步伐和CA证书的应用推广,逐步做好网上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工作。建设完善统一的全县电子监察系统,提升电子监察硬件条件,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在线办理的全流程电子监察。
(三)一网式流转,一站式服务。政务服务的业务流转和电子监察系统统一在电子政务网上运行,内外网间采用物理隔离网闸进行数据交换,实现内部一网式流转。政务服务事项的信息、申请受理和结果反馈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集中进行,实现一站式对外服务。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1年7月底前)
1、县电子政务办负责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保证网络正常运行。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在线办理系统、电子监察系统以及县与省、市系统对接的技术平台,完成县与省、市平台对接的开发部署,为省、市、县三级联动提供技术支持,同步加快RA中心建设步伐和CA证书的应用推广,为网上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打下基础。
2、各部门要认真梳理本部门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许可项目,对审批流程及相关表格进行优化、固化,并以图表的形式绘制每个事项从受理到办结的格式化审批流程图。同时,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统一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为网上政务服务提供统一的物理受理平台。
3、县监察局要制定全县统一的平台建设标准,包括硬件设施标准,进一步推进网上政务服务规范发展。
(二)建设实施阶段(2011年8月至12月):
1、各部门完成非许可项目在线办理的系统开发工作,对需要和省、市联动的事项,由各部门负责协调省、市对口部门。在线办理要实现审批流程在线公示、审批表格在线下载、审批业务在线受理、审批业务在线处理、审批信息在线查询、审批结果在线反馈六大功能。
2、县监察局会同县电子政务办在行政许可在线办理系统与电子监察系统技术平台基础上,实现对非许可项目网上办理的全流程监察;提出将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公共资源交易、重大项目建设、行政处罚和行政征收等经济社会管理事项纳入电子监察范畴的具体要求。
3、非许可项目的业务流程定制开发完成后,由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培训,启用项目的网上办理。
(三)拓展完善阶段(2012年):
在实现内部流程网络化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县级电子监察系统的覆盖范围,拓展完善功能,将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公共资源交易、重大项目建设、行政处罚和行政征收等经济社会管理事项纳入电子监察范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纪委书记、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法制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电子政务办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由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按时完成各项任务,要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并确定一名主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全面推进、组织协调工作。
(二)明确任务分工,确保工作进度
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全县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掌握建设全面情况,推进工作开展;县监察局负责提出电子监察具体要求,并对网上政务服务实施全程监控,适时纠偏正纪,及时通报建设情况,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县招标采购局配合县监察局和县电子政务办做好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电子监察建设;县财政局负责经费保障,配合县监察局和县电子政务办做好国库集中支付、行政征收的电子监察建设;县法制办负责非许可项目实施程序的审核把关,配合县监察局和县电子政务办做好行政处罚的电子监察建设;县电子政务办负责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的技术保障工作;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许可项目实施单位负责本部门业务处理及项目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工作,密切配合做好项目的需求调研、流程梳理和系统开发工作。
(三)提高思想认识,制定实施方案
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的重要性,按照省、市、县三级网络覆盖、互联互通的建设要求,大力提高本单位网络建设水平,从实际出发,制定本部门的网上政务服务建设实施方案,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四)强化监督检查,严格绩效考核
县监察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执行《县网上政务服务电子监察绩效测评办法(试行)》,全面加强对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的监督检查。将非许可项目的在线办理工作及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公共资源交易、重大项目建设、行政处罚和行政征收在线监察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建立健全行政督查问责机制,确保工作目标如期实现。